天冷了,每天早晨跟被窝缱绻不已。7点10分,闹钟第一响,闭着眼穿上秋裤,钻进被窝继续睡;7点22分,闹钟第二响,穿上毛衣,钻进被窝接着睡;7点35分,第三响,穿上毛裤,再钻进被窝;7点46分,第四响,穿上牛仔裤,眼还睁不开,再睡;7点55分,绝响,不起,心却在梦中惦记着,一直惦记到8点5分,一睁眼,顿时睡意全无,飞快地上厕所刷牙洗脸刮胡子喂猫,拎着早餐面包嗵嗵嗵下楼,骑车直奔公司,像往常一样,迟到至少10分钟。今天是周六,10点,嘎嘣一声就醒了,飞快地起床,飞快地看完一个很弱智的喜剧片,飞快地吃了一个面包的早餐,12点,挂着昨天跟张亮借的相机,飞快地下楼,骑车游手好闲去也。
我左手骑车扶把,右手持照相机,在三环附近的村子里游荡。当然,我承认,这种左手倒影右手年华的样子实在很愚蠢。不过我是在寻找小孩,我心无旁骛。一旦看见谁家的娃娃落单了,便轻手轻脚地骑车过去,吹一声口哨,吸引他们的目光,然后咔嚓一声拍照,得手后便得意地微笑,扬长而去。我觉得我真像是童话里那个吹笛子的人,为了惩罚失信的人们,吹笛人用笛声引走了所有的孩子。不同的是,他用的是笛子,我用的是照相机,我把孩子们装进内储卡带走了。
下午4点吃完午饭,飞快地回家把照片保存了,打电话给张亮,飞快地骑车去台球馆。我在台球桌上灵魂附体,大显神威,招招精妙,九浅一深,挥洒自如,有的球进得像用锤子夯的一样结实,有的却温柔如水,甚有大家风范。夜深之后飞快地去买吃的,带回家,飞快地喂猫,洗脚,关灯,上床,看电影,飞快地看完了库布里克的《大开眼界》,感慨丛生,接着飞快地看一个叫《棒子老虎鸡》的片子,边看边飞快地写这篇日记,写完后,预计在12点左右,在恶俗的电影情节里飞快地入睡。
总之,千万不能停下来。
张亮的照相机没有内储卡,电池电量也有限,我最后带回家的只有100张照片。100张当中居然能挑选出至少50张感觉尚好的照片,很难得。更难得的是,几乎所有的人物照片都是在自行车上拍的。以下46张照片的前20张,15张是在运动的自行车上,剩余5张是在静止的自行车上。居然极少有拍虚的。尤其第2张,我和一辆三轮车相逢了,我在相当狭窄的小路上,在单手扶车的情况下,在侧身而过的瞬间里,居然以极精准的构图清晰地拍下了一老一少,连老人的烟卷都照顾到了。我实在太崇拜我自己了。看来我适合做娱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