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开篇的“降龙十八掌”
(前情略)
前六掌 朴实自然派
第一掌 开门见山
这是最常用的一种开篇方法,直截了当,毫不拖泥带水地进入主题。
例句:在我认识的老师当中,陈老师是最令人难忘的一位。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年夏天,他为我撑起的那把蓝色的雨伞。
第二掌 平铺直叙
很多时候,一个不太曲折的故事,使用平铺直叙的方法往往会收效不错。
例句:昨天的地理课上,我发现同桌在抽屉里读小人书,就报告了老师。结果今天早晨我打开抽屉,竟然发现了一条毛毛虫!“肯定是他在报复我!”我恨恨地想。
第三掌 欲扬先抑
如果要赞扬一个人,可以先说他的缺点,吊起读者的胃口,再集中火力描写他的优点。在缺点的反衬之下,优点往往会更突出。
例句:朱老师是我们学校里最“臭名昭著”的老师,据说只要成为他的学生,就肯定摆脱不了被罚站的“悲惨”命运。不料这学期,朱老师成了我们的班主任。
第四掌 激化矛盾
矛盾与争端是吸引观众的良药。所以,我们可以把作文的矛盾在篇首激化,在短时间内引起读者的关注。
例句:“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知不知道这么做会对我们家的名声造成多大的影响!”爸爸几乎声嘶力竭地大喊起来。我低下头,委屈地在心里说:“爸爸,我没想到会这样,但是请您相信我,我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您和妈妈……”
第五掌 扪心自问
在文章的开头巧妙地使用设问句,可以使读者产生思索和探究的兴趣。
例句:那件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是为什么每次想起,我都会忍不住热泪盈眶呢?
第六掌 颠倒时空
如果你擅长用倒叙开头,即使故事很简单,你也会把他讲得很怀旧,很动人。
例句:望着爸爸宽阔的肩膀,我总会想起小时候的夏天,坐在他的肩上的情景。而那件最令我难忘的事,就发生在当年爸爸的肩膀上。
中六掌 博闻强识派
第七掌 开题之记
很多人喜欢在文章开头写一个题记。这样既能阐述主题,又能增加文章的内涵,而且在格式上也十分美观,一举多得。
例句: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 题记
第八掌 名言导航
在开头引用名言,是迅速提升文章哲理意味的好办法。
例句:莎士比亚说:“上天生下我们,是要把我们当火炬,不是照亮自己,而是普照世界。”我相信,这句话说出了隔壁张伯伯的心声。
第九掌 一展歌喉
如果你要讲的事可以用一句歌词来概括或者引出,那么不要犹豫了,在篇首引用它吧!
例句:“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每当这首歌在我的耳边响起,我总会想起我的班主任,是他使我真正领悟了这句歌词里的人生境界。
第十掌 天马行空
通过天马行空的想象引出文章的主题,充分发挥联想、象征等表达技巧的作用。
例句:我经常做同一个梦,梦见家乡的桃花开了,奶奶的笑脸在桃树下像桃花一样绽放了,但是忽然间,桃花谢了,奶奶就随风飘远了。每次从梦中哭泣着醒来,我都知道,我又想奶奶了……
第十一掌 引经据典
如果你读书很广博,就可以在文章的开头引用一些典故,当然,最好引用恰如其分而且比较少见的,要不然效果会适得其反。
例句:据说上帝给我们一双眼睛、一双耳朵、一张嘴,就是让我们多看、多听、少说话。
第十二掌 拨云见日
这种方法比较适用于议论文,先把要反驳的观点写出来,再进行简洁而有力、一针见血的批判。
例句:有人说,人性本善。也有人说,人性本恶。在我看来,其实人性就像一张白纸,本无善恶,所有的善与恶,都是后天的影响。
后六掌 精雕细琢派
第十三掌 形神兼备
在描写人物的作文里,用肖像、神态描写开篇是一个惯用的方法。
例句:周凯是我的同桌,他长着一个像鸭蛋一样的脸蛋,满脸都是雀斑。他经常被老师罚站。别的同学被罚站的时候都很不好意思,只有他,永远是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
第十四掌 环境渲染
在开篇的时候,通过环境描写进入主题,能有效地渲染气氛。当然,把环境写得出彩,并不是易事。
例句:月亮像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不紧不慢地梳理着白花花的月光。
第十五掌 大煽其情
毫无疑问,作文最重要的是真情实感,所以在文章开头就把情感抒发出来,会马上收到以情动人的效果。
例句:昨天晚上,我捧起了妈妈的手,她的手上布满了裂纹。妈妈,我真想对您说,你为我操劳得实在太多了,您该歇一歇了。
第十六掌 临水照花
我们可以使用对比映衬的方法,通过对同类的比较,突出要陈述的重点。
例句:我小时候用过很多文具盒,大部分用坏就扔掉了,但是有一个文具盒我一直没扔,因为它对我有不同寻常的意义。
第十七掌 托物言志
在篇首使用比喻句,以物喻人,托物言志,必然会意蕴深长。
例句:在山上,有一棵顽强挺立着的大树,树下有一棵小树的嫩芽,他们一起迎着山风远眺。不知为什么,这个画面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而且我总是觉得,那棵小树就是我,而那棵大树,是我的爸爸。
第十八掌 排山倒海
这里的“排山倒海”是指对排比和反复等修辞手法的运用。如果能在篇首用上排比和反复,会使整篇文章显得十分有气势。
例句:有人说生活如酒。童年就像鸡尾酒,色彩斑斓,令人回味;青年就像冰镇啤酒,清凉而苦涩;中年就像白酒,纯净无色,却辛辣异常;老年就像葡萄酒,久而弥香,余味悠长。
世界上最长的童话
文/毛小懋
中午吃完炸酱面之后,童话作家毛小懋遇上了麻烦。
这个麻烦在他看来,比天还要大。
迄今为止,毛小懋写过十七本童话,每一本都像字典一般厚。今天中午,在吃炸酱面之前,第十八本童话已经在他的肚子里有了一个清晰的构思。结果,炸酱面刚刚吃完,毛小懋就发现,他的肚子鼓起来了,但是肚子里的构思不见了。
最可怕的是,从毛小懋的肚子里失踪的不止一本童话,还有至少五十本童话。因为他接着发现,他竟然已经丧失了写童话的能力。
毛小懋失魂落魄地走回家,连猫都忘了喂,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上的蜘蛛网发呆。果然,那只曾经给过他五本童话的灵感的小蜘蛛也失踪了。他翻身坐起,从书架上找出自己的作品,翻了几页,我的天,居然有一半的字不认识。
也就是说,突然间,童话作家毛小懋变成了一个文盲,就像随处可见的坐在路边晒太阳的陕西老农民一样。但是,他的书桌上还有厚厚的一摞出版社和小读者的来信,所有人都在催他赶快把第十八本童话写出来。现在怎么办?在午后耀眼的阳光里,他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蓬蓬蓬!”有人敲门。
毛小懋披着破旧的睡衣打开门一看,是邮递员:“一张包裹单,请您签收。”
拿着包裹单,领着野猫张老狐,毛小懋朝邮局走去。几分钟后,他抱出来一只贴满封条的纸箱。
表面看,这个箱子与任何一只装着奶油蛋糕或者变种蜗牛的纸箱没有任何不同,但是从接手的一瞬间,毛小懋就感觉有异。它仿佛忽轻忽重,刚从邮局出来的时候,毛小懋觉得抱着的是一只卢沟桥上的石狮子,走过十字路口,纸箱忽然变得轻飘飘的,像是只装了几根大雁的羽毛,毛小懋在马路上走得摇摇晃晃的。究竟是什么怪东西?他昏头昏脑地想。
回家打开纸箱,毛小懋吃了一惊。这么大的一只箱子,里面居然只装了一本小册子和一封信。毛小懋先拆开信,上面只有三句话:“我相信你和很多人一定需要它。记住,这是一个完整的童话,你应该按照顺序一页页翻看,并且,每看完一页,你要把它完整地抄录下来,要不然,这个故事就会断裂,因为你永远不会再有机会重看一遍。如果把你抄录的童话发表出去,毫无疑问,你会成为全世界最伟大的童话作家。”
落款的字迹很模糊,只能隐约看得出是西班牙文,其中有“墨西哥大街564号”几个字。
毛小懋心里一惊,放下信纸,把小册子捧在手里。这本小册子比小学生用的练习本还要薄,封面很破,纸质很旧,是用很粗的麻线装订起来的。他翻开第一页,里面的文字是用铅笔写的,像是一个读小学三年级的孩子的笔迹,歪歪扭扭,却非常认真。毛小懋带着疑惑开始阅读,文字很简单,他尽管已经变成了文盲,还是完全读懂了,而且才读了两行,他就深深地着了迷。
读完一页,毛小懋习惯性地翻下一页,转眼间,他已经在读第六页了。这时候,他忽然想起信上的话,连忙往回翻,怪事出现了。毛小懋明明记得已经读完了五页,但是他现在发现,前面的五页只剩下了两页,而且,这两页上的故事与刚才他读的全然不同。
尽管小册子只有十六页,但是每翻过去一页,就会有新的一页诞生,同时有一页旧的突然消失,此消彼长,这个故事永远也讲不完。也就是说,这些文字无始无终,就像时间一样。
毛小懋拿起铅笔,搬来一摞稿纸,继续阅读,读完一页就抄录一页。小册子上的童话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他连晚餐都顾不上吃,读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清晨,他趴在书桌上睡着了。野猫张老狐吃完早餐,跳上书桌,发现台灯下多了一叠厚厚的手稿。
此后,毛小懋废寝忘食地读了三个月,浑身瘦了二十斤。在他的书桌上,终于矗立起了一叠像台灯一样高的书稿。毛小懋称了一下,也是二十斤。
这时候,毛小懋想起了读者。他十分清楚,这篇神奇的童话一旦出版,必定会成为世界上最畅销的书,保守估计,会比《哈利·波特》畅销二十倍。因为《哈利·波特》毕竟还是出自凡人之手,而这部童话,完全像是上帝的杰作。
迟疑了一个礼拜之后,毛小懋把稿子的第一部分寄给了出版社。不久,一本名叫《世界上最长的童话》的书出现在了书店里。
第一个月,销量很差。
第二个月,老师们纷纷发现,一本奇怪的童话开始在孩子们的抽屉里流行起来。半个月后,这本书成了全国所有中小学校园里的第一号禁书。
第三个月,一个家长无意中打开了一本从孩子的书包里缴获的书……
半个月后,一个地理老师不小心批改了一摞数学作业,一个厨师把客人点的红烧猪蹄做成了清蒸手表,一个司机开着卡车在护城河里走了十三公里,一个主刀大夫把一柄很贵的手术刀留在了病人的肚子里,一个年轻的妈妈在生一个漂亮宝宝的时候忘记了喊痛。人们发现,他们都在读一本名叫《世界上最长的童话》的书。
第四个月,《世界上最长的童话》出现了各种语言的译本,并且迅速在世界各国流传。一个月后,总销量超越了《哈利·波特》。
第五个月,全球同时推出第二部。此后,《世界上最长的童话》每个月出版一本。从此每月一号,各大城市里的书店街必定会出现拥堵场面,全球三百五十二家购书网站也会纷纷瘫痪。
这一年,高考的作文题目是“我的理想”,有一半考生写的是希望收集一套完整的《世界上最长的童话》,而且写这种理想的作文都得了满分,因为它们道出了阅卷老师的心声。
一年后,全球环保联盟把《世界上最长的童话》告上法庭,理由是,这本书的出现导致全世界至少八十万公顷的森林变成了荒漠。与此同时,全球童话作家协会在丹麦召开大会,所有的童话作家嚎啕大哭,齐声控诉毛小懋打破了他们的饭碗。……
地球上每一个人面对这个故事,从头发到脚趾都闪烁着兴奋的火花,但是现在,有一个人例外,他就是这本童话名义上的作者。
童话作家毛小懋的名气越来越大,不过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认识的字越来越少了。《世界上最长的童话》出版第十二本的时候,他已经连封面上的标题都不认识了。
为了避开读者,毛小懋远离市区,搬进了山野深处的一座临河的小屋。每天夜里,他弓着背脊,戴着眼镜趴在烛光里的书桌上,把最薄的描红纸铺在小册子上,一个字一个字地摹写。旁边的矮凳上蹲着野猫张老狐,它的蓝眼睛在昏暗中幽幽地发光。
尽管毛小懋已经完全不知道小册子上面讲述了什么,但是书稿寄出去之后,肯定还会赢得全世界的尖叫。
每天结束了描摹的工作,毛小懋总是拿着放大镜,细细地查看小册子的封面和书脊上的每一道褶皱,试图找出它的秘密。月光照满窗台的时候,他才在桌旁的旧沙发上躺下,然而他总是失眠,即使幸运地入睡了,梦中出现的也全是那些神秘的字迹。
每天,他都觉得浑身疲惫得像一台生锈的复印机。
小册子里的故事就像一棵疯狂生长的大树的根系,越来越庞杂。其中的重要人物现在已经超过一百个,每一个人物都精彩得令人赞叹,全世界分析《世界上最长的童话》里的人物的专著已经有上千种,而且,几乎每一个地球人都声称在其中发现了自己的影子。每天,邮局都用卡车向毛小懋的旧居运送读者来信,当然,毛小懋一封也看不见,更不会知道,每一封来信都问了一个相同的问题:这个伟大的故事究竟要如何收场呢?
一天清晨,昨夜的蜡烛还没有熄灭,新的一天刚刚睁开睡眼。毛小懋再度从梦中醒来,发现野猫张老狐坐在矮凳上,目光炯炯地看着他。
自从七年前的春天张老狐出现在他的门外,毛小懋就发现,它的蓝眼睛会讲话。
毛小懋还没有完全脱离噩梦,他随口问道:“你说,我该怎么办?”
张老狐的蓝眼睛看看小册子,想了想,忽然转头去看蜡烛的火焰,意思很明显:把书烧掉吧,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
毛小懋摇摇头:“这是一个没有尽头的故事,万一烧起来也没有尽头,把整个地球都烧着了,怎么办?”
张老狐垂首想了很久,忽然跳下矮凳,朝门外走去。毛小懋赶紧披上外衣,拿着小册子,跟它走了出去。
小屋外面是一条细细的小河。踩在河边的沙滩上,张老狐看着毛小懋。毛小懋点点头。
“这个故事就像时间一样无始无终,时间就像河水一样永远向前流。让这个故事随着河水流走,确实是它最合适的归宿。”
毛小懋把小册子上的麻线轻轻一拽,一声轻响,册页散落在了地上。他闭上眼睛,把所有的册页像洗牌一样弄乱。张老狐的蓝眼睛看见,在毛小懋洗牌的时候,那些册页在他的手里飞快地变幻着文字,那些简陋的文字仿佛是一些有生命的精灵,在册页上痛苦地挣扎着,却发不出半点声息。
彻底打乱了时间顺序之后,毛小懋把它们一页页地丢进了小河里。然后,他带着张老狐离开了这条山涧。他的记忆力是越来越差了,才过了三天,他就已经忘记自己曾经在哪一条山涧里住过了。
不过,张老狐后来听隔壁的波斯猫卡卡说,在它从前住过的城西,有一个乡下的孩子在河边捡过一张纸,纸上的文字变幻无穷,这个孩子就是从这张纸开始认字的。后来,这个孩子成了村子里知识最渊博的人,可是他始终不知道,在那张薄薄的纸上发生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生活无聊,每天傍晚骑车在城西河边闲逛,浏览路边的工厂和商店,和陌生的女人。回家后更无聊的晚上,于是提笔写一些乱七八糟的小故事。
我找王美芸
文/毛小懋
每天黄昏,从城东八家镇的巷子里骑车出来,穿越槐树覆盖的整座小城,然后骑过蛇青河上一架摇摇晃晃的木桥,摇摇晃晃地把影子从像镜面一般清亮的河面上划过。再顺着河堤向南,骑过白桦林,骑过乱葬岗,折向西南,沿一条尘土飞扬的土路一直走,最后绕过一座不长青草的土丘,停车,站在唯一的一棵梧桐树底下,就能看见那座蓬头垢面的石灰厂。
靠近梧桐树的石灰厂墙内,是一栋三层的职工宿舍楼。在三楼最南边的一个房间里,住着四个女工,其中有一个是我的女友王美芸。
黄昏,我站在石灰厂门口,询问第一个出厂的工人。
“大哥,抽烟。”
穿着枣红色汗衫的工人大哥抽了一口烟:“找人?”
“我找王美芸,你知道的,你们厂里最漂亮的女工。”
工人弹弹烟灰,疑惑地说:“王美芸?我们工厂很小,一共只有四个女工,她们叫娟子、李红花、小宋和臭屁兰,没有王美芸。”
“四个女工谁最漂亮?”
“当然是李红花。”工人把烟蒂扔在地上,用穿拖鞋的脚拧了拧,“你听名字就能听出来,她漂亮得我们都不敢给她起外号。”
“大哥,这盒烟你收着,女工出来了,麻烦你给我指一下李红花。”
第二天黄昏,我站在石灰厂门口,面对着石灰厂的厂花李红花。
“李红花,这是王美芸托我给你带的衣服。”
纯洁得像一朵莲花的李红花盯着我手上的白色连衣裙:“王美芸?我不认识。”
“里面有一封信,你回去看看。”
第三天,我拿着两张电影票,站在石灰厂门口。穿着白色连衣裙的李红花坐上了我的自行车,她真的像一朵花一样轻。几天后,我说:“花儿,你穿连衣裙的时候为什么非要在脖子上绑一条蓝纱巾?”李红花说:“别的女孩穿连衣裙都绑着一条蓝纱巾。”我说:“王美芸就不绑。”李红花于是慢慢地把连衣裙脱下来,递在我的手上:“行,你把它还给王美芸吧!”
几天后,我站在石灰厂门口,叫住李红花的舍友娟子。
“娟子,王美芸请你吃饭。”
长得像传达室的门框一样高的娟子问:“王美芸是谁?”
“李红花知道王美芸,她是她从前的舍友。”
“去哪里吃?”娟子咂咂嘴说,“去吃麻辣烫行吗?我能多带几个人吗?”
于是,我开始每天拉着娟子的手满大街吃奇珍异味。几天后,我说:“娟儿,你吃饭的时候能不能不要像鱼一样吧嗒嘴?”娟子满脸怒容:“谁吃饭还不吧嗒嘴?”我说:“王美芸就不吧嗒嘴。”娟子把到嘴的红烧肘子吐在盘子里,把筷子一拍:“你去请王美芸吃饭吧!”
几天后,我站在石灰厂门口,开始和小宋对话。小宋的眉眼总给人传情的错觉,尤其美妙的是,她的腰肢像柳枝一样纤细。
“小宋,王美芸……”
“停。王美芸的腰有我细吗?”小宋的声音原来也是石灰厂四朵金花当中最甜美的。
“王美芸的腰和你一样细。”
“王美芸的腰上长痦子了吗?”小宋拍了拍自己的细腰。
“没长。”
“那你还是去找王美芸吧!”喀,喀,喀,小宋踩着高跟鞋走远了。
这时候,坐在传达室里的朱老头笑了一声:“嘿。”我愣怔了半晌,凑过头去问:“朱大爷,你们厂里的臭屁兰……为什么叫臭屁兰?”
朱老头张开掉光了牙齿的老嘴,得意地说:“这个外号是我给她起的。她是我活这么大见过的放屁最臭的姑娘。”
“哦,”我自言自语,“王美芸可从来不放臭屁!”
从此,我再也没有去过石灰厂。
夏天过去了。
秋天就到了。每天中午,我从八家镇骑车出来,穿越槐树覆盖的小城,然后骑上鹿鸣山的一条曲曲折折的小路,一直走,骑过三官庙,骑过白酒泉,最后在山腰看见一所墙壁粉白的疗养院。靠近院门的一排青石瓦屋是年轻护士们的宿舍。那个秋天我开始相信,在青石瓦屋最西边的那个房间里住着三个护士,其中有一个是我的女友王美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