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投名状”的涵义很单纯,无非是一张进入江湖的门票,和一份坚守情义的契约。
投名状的一刀斩下去,也便斩断后路,了却前生,破釜沉舟只有背水一战,把自己交给江湖。江湖结于恩怨,一刀下去,自己的江湖便在刀锋之际云开雾起。梁山却是窝藏穷寇的梁山,尔虞我诈在所难免,彼此间要取得信任实在困难。投名状的一刀也便留下把柄,大家互相交换,各揣心机,站在同一阵线上。况且血溅当前,至少在形式上,大家已是过命的交情。
电影《投名状》中,“投名状”却扑朔迷离,隐藏着一个神奇的悖论。宣传片上由刘德华阐释投名状:“兄弟结义,各杀一个外人。从此,兄弟的命就是命,其他的,皆可杀。”但如果兄弟之间彼此杀戮,要算在谁的账上?如果马新贻暗杀黄纵,算是交给谁的投名状?如果张汶祥刺杀马新贻,又是以谁的名义?还有,究竟是什么力量,会让结义生死的三兄弟自相残杀?
兄弟三人义结金兰的时候李连杰起誓:“纳投名状,结兄弟义,死生相托,吉凶相救,福祸相依,患难相扶。外人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兄弟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这段誓词表明,《投名状》中的“投名状”已不仅仅是《水浒传》中的“落草申请表”和“情义合同书”,它更深入到情义的内容和层次。而且,最后一条誓言埋下了整个故事的伏笔。
兄弟结义时各杀一个外人的投名状毕竟是一种形式,《投名状》把这种形式延伸开去,千军万马之中三兄弟并肩作战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投名状,及至最终,张汶祥刺向马新贻的一刀才是真正祭奠情义的投名状。
《投名状》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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