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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我充满了愤怒和痛心!这难道不是一起赤裸裸的不折不扣的使用童工的违法犯罪事件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保护妇女儿童的法规,明确规定不能使用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当童工,成都的环卫部门却是明目张胆地违法使用童工!他们居然还厚颜无耻地参加到歌颂赞美童工的大合唱来!我真不明白这些人到底是法盲,还是役使童工的凶恶的资本家?我最愤怒和绝望的是无数的网民、法盲居心叵测地对此事大唱赞歌,还在那里热烈地歌颂可怜的小童工,说她是美好的心灵,光辉的行动,感动了中国,感动了世界!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述我的愤怒和绝望!
在21世纪初的中国,在2008年即将举办奥运会的中国,这些鼓噪的愚民、法盲们,在那里扯破嗓子歌颂丑恶的使用童工的违法犯罪现象,他们到底是愚昧的法盲,还是别有用心往中国人脸上抹黑的卖国贼和歹徒?!
这个“丧事当作喜事办”的可悲、可耻的事件,说明了什么呢?我只能说:我们的普法教育搞得太不成功了!这么多人(甚至包括一些有文化有地位的人)都来歌颂一个悲惨的童工,这说明了什么呢?难道仅仅是不懂法吗?难道仅仅是幼稚和愚昧吗?我认为,还有更深刻的教训和悲哀:这就是某些鼓噪者、为罪恶叫好的人,他们心灵深处除了愚昧,还有可怕的黑暗和残忍!试问:如果他家的12岁幼童去卖苦力或扫大街,他们会这么热情地颂扬吗?令人流泪和悲痛的事,有人热烈鼓掌,这些鼓掌者安的什么心呢?
至于12岁的女孩,她绝对是无罪的。不仅无罪,她还应当受到我们深深的同情、怜悯和关怀!国家和政府有责任解放她、救济她,让她逃脱童工的悲苦命运,让她有衣穿,有饭吃,有学习的权利和机会!
我不知道成都官方对此持有何种态度。如果他们也一齐参加到大欢歌的队伍,我就要说一句:你们头上的乌纱是到了赶快摘下来的时候了!一切想从悲剧中捞到好处的人,必将受到良心和法律的双重惩罚!
我希望这样的悲剧和丑剧不再在中华大地重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