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叶舟通信
(2012-03-04 20: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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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 |
凸凹问好!俺乱写的,莫怪哈
2012年03月03日 11:32 (星期六)
叶舟《FROM:马里兰
如果不是看见《FROM:马里兰
小说分两个部分。上部分在美国马里兰州,白天,人物是四个老外。下部分在中国兰州,晚上,人物是汽修厂工人小毕和另外三个人。能够勾连这两个部分的是一封信,后来知道,还有一个名字:“艾米丽·陈”。小说一开始写两个老外走在去打劫的路上,嘴上老说赌球之事,又写另两个老外在“艾米丽·陈”的公寓里瞎吹乱侃。谈话中知道“艾米丽·陈”是月子中心老板,做生育旅游的。把两对老外连在一起的是一个前者打劫来的一个包裹。后者玩似的将包裹中的一封信发了出去。
追随这封信,读者去了下半部分。但这封信似乎屁用没有,小毕的老板洪哥让他烧了,小毕果然就将信烧了。这之间,写的是小毕与老板的交好,小毕捡了手机交还时尚陌生女孩,小毕与待婚女朋友演绎威廉王子的戒指故事,最后,老板老婆打电话来,小毕就此知道,老板老婆就是“艾米丽·陈”。
就这样,叶舟总把他的秘密稀释在一大堆庸常、琐碎的人事中,总让你无法猜度故事的走向——叶舟大约认定小说就该这样写。永远让突如其来的小细节改变大方向,永远出乎读者意料,我也认为应该这样。我还认为,写一堆绿叶,目的是衬托那一点红。但叶舟似乎正好相反,他是用那一点红,拖动一山绿叶。正因为这样,在他那里一心读红的,真有耐心把大量时间用在读绿(闲笔)上?另外,让老板老婆陈曼娟直接向一个司机汇报自己就是“艾米丽·陈”,也太突兀了点吧老兄。
2012-2-5
信了叶舟的当天,就收到了回信,如下:
凸凹兄:
你好啊!接到你的邮件很意外,也很兴奋。都好吧你?!
哈,感谢你抽空读了我的小说,还写了一篇这么长的文字,没稿费,欠你一顿酒,下次见面时喝。
你说的在理,文末的那一句对话欠交代,显得生硬和突兀了些,前边缺乏一点铺陈。——行家高手一眼就窥破了。——待下次收入集子里时,我需要做一点修改。
总之,要谢谢你!
有了空,来西北玩啥!
常联系!
叶舟
2012年03月03日 18:06 (星期六)
叶舟经得起表扬与批评,这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