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放开后须防房产税“截杀”
(2014-07-10 18: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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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
惠铭生
记者10日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及多个在售楼盘核实了解到,自10日起,济南市实行了3年多的商品房限购政策正式取消,居民今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不再需要开具限购证明。( 7月10日新华社)
如此“坦率”、旗帜鲜明表明取消限购政策的,济南当属“第一家”。但只干不说、或是干了也不承认的,明里暗的恐怕有一堆。这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取消限购政策的吁求强烈。
当初,中央为什么推出“限购令?主旨是让商品房回归居住功能,防止热钱“炒房”,抑制房价畸高。现在,为什么要取消“限购令”?原因在于当前经济呈现下滑,楼市不景气,地方财政捉襟见肘,GDP增长徘徊不前……
不否认,先期推行的限购政策较好地抑制了房价。比如在济南,限购政策推行3年来,住宅库存量越来越大,新建住宅均价滞涨严重,三年多仅涨了400多元/平米。但是,楼市的萧条与楼价的滞涨,也抑制了楼市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发展,更何况,房地产堪称经济“风向标”,本身是一些地方的支柱产业。这种局面对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和“楼市经济”的地方政府而言,显然是不愿面对和接受的。所以,“救楼市”就是“救经济”,已成为不少地方政府的“共识”,各地摇摇欲试取消“限购令”,便在“情理之中”了。
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政府通过行政政策管控房地产业,有人认为是悖论,是反市场化行为,虽然,“限购令”能一时抑制房价,但长远看,却形同饮鸩止渴。“限购令”该不该实行,我们权且不论。在此,笔者想探讨两个现实性的问题:
一是,取消“限购令”能否如地方政府所期,能引发楼价反弹,重振地产业?我的观点是,除了刚性需求,再指望有更多的热钱投入楼市“炒房”,恐怕已不现实。理由起码有三个:一者,除了北上广等一线个别城市,大多城市的居民手里的空置房与开发商手里的存量房难以估算,炒房风险是可预期的。二者,可算的一笔账是:百万元买一套房,在一般城市,一年收取的租金估计也就是3、4万元,但百万元即便是放在银行,一年的利息恐怕远远高于房租。三者,一个简单的经济常识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没有只涨不跌的商品,房价也是。今后,楼价增速缓慢甚至滞涨已成常态,靠炒房致富已不靠谱。
二是,房产税呼之欲出。房产税试点的扩容乃至全面铺开恐怕势在必行。再者,有关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联网工作已在各地展开,《不动产登记条例》业已提上议程……所有这些都在表明:一个人、一个家庭拥有多少房产将不再是秘密,尤其是房产税一旦推行,拥有多套房将是一种得不偿失的“累赘”,即便抛售,恐怕也要担负不菲的税费——如此,限购政策取消后,一些人盲目、热衷购置多余的房产,一旦遭遇房产税的“截杀”,叫苦的、倒霉的,注定还是老百姓。
楼市,已今非昔比。一些地方的商品房市场已经饱和,市民的消费观念日趋理性,过去楼价年年窜高的景象也难以再现。面对一些城市限购政策的取消,一些市民须牢记:“楼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除非,你是一名商品房的“刚需”。
当然,作为地方政府,更需创新思想观念,淡化曾经畸形的GDP和政绩观念,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力求新的利益增长点。而不能单一地指望以“房市”救经济,并借此充盈地方财政,为GDP添写好看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