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无编制不算工伤”:冷血的诿过之词

(2012-06-06 17:29:11)
标签:

杂谈

“无编制不算工伤”:冷血的诿过之词

惠铭生

年仅20岁的国家滑翔伞队队员杨小强在完成一个高难度技术动作时出现失误,结果从百米高空坠落,当120赶到事发地时,杨小强已停止呼吸。一位国家体育总局工作人员向本报透露:“杨小强无国家队编制,应该不能按工伤处理,一般来说发生这样的事情由本人所在的俱乐部负责。”( 66日《半岛晨报》)

一位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梦断蓝天碧空,令人扼腕、唏嘘。但更让人错愕和揪心的,就是相关体育主管部门的冷血与狡辩。人死了,势必牵扯诸如索赔、补偿等“善后”问题。 “无编制不算工伤”,如此冷漠、冰冷的卸责话语,不仅让已经阴阳两隔的杨小强难以瞑目,也让其他运动员、尤其是国家滑翔伞队队员寒彻心扉。

“无编制不算工伤”,虽然言之凿凿,但却底气不足,有悖法理。针对杨小强之死,一些体育官员可谓费煞心机,罗织了不少“罪名”,譬如,说他“无国家队编制,不能算工伤”;说“此次训练非集训,而是个人行为”;说他“私自练习高难动作酿悲剧”……为了佐证杨小强之死与国家队无关,官方甚至不惜抖出外人难知的“内幕”——国家滑翔伞队队员都是临时选上来的,教练也是聘用的,不是中心的人,从国家队教练到队员都没有具体编制,中心也没有给他们缴纳五险。

总之,体育主管部门不厌其烦、啰嗦这么多,其目的无非就是一个:杨小强之死,与国家队无半毛钱关系。听听这些话,的确让人愕然,原来,能堂而皇之冠以“国家队”这个称号的运动员队伍,也是“草台班子”,并且从教练到队员,整个国家滑翔伞队都是“临时工”。

其实稍懂法律常识的人,一眼就能看明白这些诿过之词中的诸多不实之词。譬如,据报道。去年6月,杨小强以第六名的成绩顺利入选国家队,既然是国家队队员,不管是“集训”、“个训”,自我训练也是训练;他私自练习高难动作,负有管理和教育之职的教练和国家队难辞其咎。再者,不算杨小强的意外事件,从2004年至今,发生了12起严重事故;2007年到现在,国内共逝去了包括教练在内的15位伞友。既然滑翔训练和比赛属于高危操作,那么,国家队即便是临时组建的“草台班子”,也应该讲求人性化,及早为他们缴纳五险。如今,有关部门竟将自身过错当成卸责诿过的理由,这何止荒唐,简直是无耻!

尤其不值一驳的是,“无编制不算工伤”之说也是荒诞的。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杨小强虽然没有编制,但与国家滑翔伞队已经形成事实存在劳动关系;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就是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杨小强在训练期间意外伤亡,应算工伤,这是毫无疑问的。

杨小强之死事件被冷落并非是孤立事件。多年来,一些运动员献出青春与汗水为国争荣誉,一旦退役或出事,则命运多桀,令人唏嘘。像奥运跳水冠军桑雪卖艺救母,举重冠军邹春兰成为搓澡工,体操冠军张尚武成小偷……其背后无非是缺少一个“编制”,或是一份维系生活得“五险”。用人了,从全国招揽贤能;挣荣誉了,则属于国家的,或是某些官员的政绩;一旦退役或出事故了,则左推右拦,急于和自己摆脱干系,这很不厚道。

“无编制不算工伤”,如此冷血的诿过之词,改变运动员的命运,不仅亟需在制度设计上破题,也需要在个体上予以人文关怀。比如,依法给予杨小强工伤待遇,这既是对死者家属感情的抚慰,也能让其他运动员感受人格的尊重,看到未来的希望……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