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我的工资我做主,谁说我对“强捐”不在乎?

(2011-09-01 15:27:45)
标签:

杂谈

我的工资我做主,谁说我对“强捐”不在乎?

惠铭生

    湖南长沙县教师称,每月工资中有几十元被统一收去捐款,参加“一天一元捐”活动,民政局证实了这一情况。当地管理捐款的长沙县慈善会称,2010年政府发文要求企事业单位员工、干部等捐款,目的是帮扶贫困。慈善会会长称,老师觉悟是最高的,不应在乎这点钱。(8月31日中国广播网)

    捐款帮扶贫困,意义无需多赘言。但是,捐款是一种赠与方式,一个人捐不捐,捐多少,遵循的原则应该是自愿。长沙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干部群众“一天一元捐”,其实是行政性“强捐”、“索捐”。

     政府部门“强捐”本来欠妥, 但是该县慈善会长却强词夺理,声称“老师觉悟是最高的,不应在乎这点钱”,这话颇让人纠结和费解。“我的工资我做主”,这是起码的常识;捐不捐与觉悟何干?再者,被“强捐”,谁说“我”不在乎?

     其实,“一天一元捐”,这点“小钱”对于有些人而言,的确算不了什么;但是,物价持续上涨,一天一元钱,对于一些困难家庭多少也是负担。尤其是,“我的钱你做主”,于法于情,都讲不过去。

     面对“红头文件”“强捐”,恐怕没有几个人不在乎的。原因不过有二:一是,违背个人意愿的行政”强捐”让人反感。试想,每天有人从你口袋里强拿一元钱,虽然打上“捐款”的名号,这种无奈“被打劫”的感觉,肯定让人五味杂陈。二是,捐款流向何处?是否用到了那些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身上?被捐款者并不知情。对此,近日黑龙江发生的“强捐””现象,或能告诉我们一个真实的答案。

     据8月31日的《法治周末》报道,近日黑龙江省下发“红头文件”,要求省直机关职工按标准捐款:省级领导干部400元,厅级领导干部300元,处级干部200元,处级以下职工100元等。谁若不捐,“领导就找他谈话”。这份充满浓厚”强捐”味道的文件还规定:该捐款75%返还给捐款单位,20%上交省慈善总会统筹使用,5%用于省直基金会机动使用。屈指算算这笔账我们发现:上交给省慈善总会统筹使用的捐款只有区区20%。也就是说,各单位”强捐”来的资金,真正用于帮扶对象的,寥寥无几。

     显然,面对行政性的“强捐”,被捐者不仅会在乎“一天一元捐”的小钱,而且还在乎被强捐的感情伤害,以及被捐款项的使用不透明。当然,其背后还隐藏深层次的原因,比如,地方政府“强捐”敛钱,而自身却逃避责任。帮扶贫困,政府得掏钱,干嘛老依赖百姓捐款?另外还有政绩原因在作祟,一些慈善机构,其实就是“二政府”,其负责人往往由地方行政高官兼任。

     然而,这种用红头文件“索捐”的行为并非个别现象,看看我们的周围,包括我们自己,又有几人没有遭遇过行政性“强捐”?下发“红头文件”捐款,且按级别捐款,时下在全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更有甚者,有些单位竟然按照红头文件规定,直接从职工工资里扣除,这样的“强捐”、“索捐”实在有悖慈善本义,同时也是对爱心的“打劫”。

      最近一段时间,广东省副省长刘昆批评“建议捐款”、“号召捐款”、为“向领导看齐”而捐款,认为这些都属于“变相强捐”,并指示省民政部门下文禁止强行摊派捐款。此举深受好评。在“郭美美事件”后,慈善公信已滑入低谷。现在有些地方竟然用红头文件“索捐”,这无疑让千疮百孔的慈善事业雪上加霜,扭曲着人们对爱心捐款的认识。显然,各类以“红头文件”实施的行政性“强捐“行为,该整顿整顿了,不能让其泛滥,既上高中感情,又害慈善公信力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