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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女和痴父合演的悲剧

(2007-03-29 00: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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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娟

 

今天的娱乐新闻里,最抢眼的是一条有关追星女杨丽娟为追星,致使其父杨勤冀自杀的消息。有关超级粉丝杨丽娟痴迷于心中的偶像刘德华,13年痴心不改的消息,媒体早有报道,刘德华也早已知道。杨丽娟的行为可谓追星族里的极致者;只要看一看那些追星族的痴迷,就不难理解杨丽娟的痴心。

 

人们都有这样的感觉,当大家都向某一个地方跑去的时候,总有几个人是在这一群人里头跑在最前面的。这个规律对社会上许多有趋势的事情来说都适用。就像很多人都喜欢唱歌,其中总有人唱得特别好;很多人都喜欢打麻将,其中总有人打得特别好;大家都很注意保养和健身,就有些人会特别的长寿,凡此等等。有大群体的基础,就有个别人的突出。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杨丽娟作为追星族中的极致者的行为,就不难理解了。

 

杨丽娟也确实做得够极致的。为走近偶像刘德华,两次去香港,三次去北京;刘德华在兰州拍摄《天下无贼》的时候,她也追了过去,天天盼望着能够看到偶像坐的车从眼前驶过。她为此,从一个17岁的少女,变成了一个30岁的老姑娘;其间,她没有和任何人谈过一场恋爱,对任何其他人也没有感觉。

 

这让我觉得很感慨。人们对某种事物痴迷的时候,总是会显出与常人不同的痴相来。痴迷于读书的人,废寝忘食的;痴迷于收藏的人,把自己的全部财富都恨不得变成收藏品,再贵也舍得买,再难,也要想方设法地搞到手;痴迷于赌桌的人,迷到几天不吃不喝不睡,甚至偶然清醒的时候,剁掉自己的手指,等清醒劲一过,还是管不住自己地要跑到赌桌旁;痴迷于偷盗的,几十年的大牢也挡不住恶念。痴,是许多人对某种事物的极致的爱好。至于痴在好事上还是坏事上,那就难说了,要看每个人的造化了。上帝给人间送来了痴心,也送来了不同的痴情,痴在好事上,比如研究钻研,比如练某种有益的技艺,比如为某项事业而殚精竭虑,那样的人很有可能在某项事业上取得巨大的成功;而痴迷于其它的事情,比如玩乐方面的事情,可能会让人荒废掉很多的精力,浪费了青春年华;当然,最可怕的是痴迷于被法律所禁止的事情,痴迷的结果可能会堕入罪恶的深渊。

 

这位叫杨丽娟的姑娘,所痴迷的事情大体上属于第二类,既无所为事业上的痴迷,也无所为罪恶的痴迷,属于个人爱好类的,本身并没有对社会的大碍,只要她自己觉得从中得到了快乐,也未尝不可。这种痴迷是不可以用提倡和限制解决得了的,不痴不迷的人看着他们傻得可笑,而身在其中的人,则会觉得乐趣无穷。我觉得在法律划定的范围内,谁想痴什么,那是他自己的事情,别人看个新鲜也就算了,没必要过多地干涉,也干涉不了。就像我前面说的,一群人往一个方向冲过去,总有个别人是跑在最前头的,只要那一群人的跑是合法的,没有任何办法能挡住有人跑到前头。国家也管不了那么多。

 

这个故事里,最引起我注意的并不是杨丽娟,像杨丽娟这样的人任何时候都有,只是别人痴迷的对象不像刘德华那么有影响,所以也就不会引起媒体那么广泛的关注;而杨丽娟的痴迷会吸引很多人的眼球,名人效应本身就火暴,再加上痴女的痴相一煽,那还不烧个烽火连天的。媒体对这事向来很有兴趣,天天都在等着这种事,这样的事感兴趣的人越多,媒体的销路就越好。多少人在等着这种事出来呢?杨丽娟又让媒体火了一把

 

我更关注的是这个故事里面更值得思索的人物,也就是杨丽娟那痴情不改的父亲-杨勤冀。可以这样说,像杨丽娟这样的追星女还有很多很多,只是没有被媒体发现,也没有那么曲折的经历而已;而像杨丽娟的父亲杨勤冀这样的父亲,也在我们国家极有代表性。他表面上的痴心表现为:为了女儿,他愿意做出一切牺牲,包括为了女儿能走近偶像,能见到偶像,他可以去借高利贷作为女儿和一家人的旅费;可以为女儿的追程先卖掉房子,又想着要去卖肾;当这一切都没有使得女儿的痴心得到满足的时候,已经觉得一无所有和走投无路的父亲,最终选择了用生命为女儿去铺路。

 

今年319日,他们一家三口终于又来到了香港。在女儿参加完刘德华的歌迷会为刘德华举办的活动之后,杨丽娟失望的是,她没有取得和刘德华单独见面的机会。痴心的杨父舍生忘死地跳进了香港的海湾。而同样痴心的杨母,在杨父去世之后,不是悲伤地想到为杨父操办后事,而是借此把杨父留下的长达12页的遗书念给记者们听;遗书的核心是杨父希望刘德华能见女儿一面。而杨丽娟一面哭着对记者说,她对追星后悔了;另一面,她又表示希望记者们能帮她联系见刘德华一面。一家三口好像是配合着演了一场痴情的戏。杨父冲在前面为女儿冲锋陷阵;杨母断后为女儿保驾护航;而三个人最终的目的,就是要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地敲开刘德华的家门。这是一个中国式的追星梦,一个有着太浓厚的中国色彩的家族追星的故事。我不觉得杨丽娟痴迷于刘德华有太多值得回味的地方,令我感慨的是杨父居然先是卖掉了家里唯一的住房,又要去医院卖肾换钱,作为女儿追星的盘缠;最后,又义无反顾地用自杀和遗书,拼掉老命,想为女儿的圆梦,做最后一搏。这份痴情太中国式了,这种舍生忘死的父母,也只有中国才有。如果说杨丽娟的追星够痴、够傻的话,其父的恋子更是登峰造极;父亲情愿以死来换取女儿的心满意足。一帮记者们居然还追着杨丽娟问她更喜欢刘德华还是她父亲,这话问得太可笑了,成年的孩子有几个人能在心里把父母放在首位呢?“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红楼梦》里的《好了歌》早已给我们的父母子女关系,做了永恒的注释。

 

与其说杨丽娟的追星是一场悲剧的话,不如说中国的父母又一次上演了“孝子”的悲剧。杨丽娟再痴再傻,没有她父母的痴心配合,她也只能是想象而已。追到北京,追到香港,追到海角天涯,追到家破人亡;表面看来是杨丽娟的追星导致了家庭的悲剧,实际上是杨丽娟的心思,在其父母的爱心的推波助澜下,最终导致了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拾。

 

看看我们那些为让子女满意而省吃俭用、节衣缩食的父母们吧;看看那些为了让孩子与同学们攀比,而不惜为伊消得人憔悴的父母们吧;看看那些倾其所有,把子女包装的花团锦簇和锦衣玉食的父母们吧;看看那些把自己的全部财富毫无保留地献给子女,自己却身居陋室、自甘清贫的父母们吧。今后,这样的父母们还会有很多很多,再碰到家里有像杨丽娟这样的孩子,这样的家族悲剧就不愁没有重演的可能。这样的故事在我们国家出现再正常不过了,如果父母们不改变那种把孩子视为自己的偶像,并为其愿意舍生忘死的想法的话,同样的悲剧以后还会不断地重演;所不同的只是痴迷的对象从刘德华身上会转移到其它新生代的偶像,或是其它事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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