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上视的《案件聚集》栏目,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父亲杀死16岁亲生女的案件。案子发生在2006年的9月12日,地点是上海市普陀区雪松路的一户人家。父亲叫周介中,女儿叫周洁。我们常听到一句话:“虎毒不食子”,为什么这个父亲比虎还毒呢?
事情还得从16年前说起。1990年,29岁的上海市民周介中,认识了从浙江农村来沪打工的女子郑益萍。对于周介中的无财无貌,郑益萍的家人坚决反对,但两人还是结合了,并且很快生下了女儿周洁。婚后,两人并没有享受到冲破重重阻力而得来的自愿婚姻的快乐,两人矛盾不断;郑益萍有时发现周介中在外面寻花问柳,这更让这个贫寒的家庭由于少了情感的温馨而冷若冰霜。和周介中过了9年清贫日子的郑益萍,无法再忍受周介中给她的都市里的村庄般的生活,转而投向他人的怀抱,两人的婚姻就此终止。又应验了那句话“贫贱夫妻百事哀”。
由于考虑到离婚后女儿的户口可以随父亲落在上海,在离婚时,两人商量离婚后女儿周洁随父亲生活。从此,周介中和女儿相依为命地生活了7年。其间,周介中对女儿也倾注了很多的心血,但是他和女儿之间也形成了很多的矛盾。这些矛盾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周介中说他亲生的女儿从来不叫他爸爸,但是,周洁对郑益萍的再婚丈夫却亲热地叫着爸爸,这让周介中心里很不是滋味;其二,虽然周介中极力反对周洁和抛弃了他们父女的母亲继续来往,但是,周洁和母亲却频繁地来往着,这让周介中觉得女儿心里并不在乎他;其三,有时候女儿和他发生了矛盾,居然和他对骂,甚至对打,用脚乱蹬他,蹬到哪里是那里,甚至还有一次,女儿在阳台上大叫,说父亲要强奸她;其四,则是关于周介中的择偶一事。
郑益萍离开周介中的时候,周介中只有38岁,他一直想再找个配偶。可相貌丑陋,又收入微薄的他,很难得到任何女子的青睐。近来,他好容易和一个夫在乡下的女子搭上了,也算是饥不择食吧,可女儿很不理解父亲,他认为父亲不应该找这种档次的女人。父亲给女儿解释说,像他这样的档次,像样的女人谁会跟他呢?可女儿却说:“我不管”。也正因为周洁有这样的想法,每次那女人来,周洁都很对立,有时候还和那女人正面冲突,甚至大打出手。
在破碎的家庭长大的女儿,本来就和父亲有很多的隔膜,加上在父亲再婚一事上,父女之间的激烈冲突,使得父女感情越来越淡,只剩下了父亲每月给女儿600元生活费的联系。有时周介中不能及时给周洁生活费,父女之间又会爆发大战。去年9月12日,又到了周介中每月给周洁生活费的时候了,周介中说,现在身上没有600元钱,只有150元,让周洁先拿去用;周洁不肯,和父亲先是争执,后来又对骂,骂父亲畜牲不如。久已蓄积的矛盾终于爆发了。失去了理性的周介中操起一把榔头,砸死了花季的女儿。他记得当时女儿留给人间的最后一句话是:“爸爸,你不要这样”。
看了这个家庭的悲剧以后,让人心情沉重。在越来越商业化的社会里,收入微薄的老百姓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与此同时,情感和心理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我们在遣责这位残忍的父亲的时候,也应该想到周介中在可恨的同时,也有可悲和可怜的一面。作为受害人的花季女孩周洁,在言行上也有值得思考的地方。其一,周洁从小就看到了卑微的父亲独自抚养她的艰辛和不易,母亲很快地离了婚又结了婚,而父亲再婚却很困难;但她并不理解父亲,反而激化矛盾让父亲倍感生活的冷酷无情。其二,像周洁这个年龄的孩子,由于在学校接受的是过于理想化的教育,她们往往有一些十分幼稚的想法,一方面自己在这个年龄已经有了性意识,另一方面却根本就不会去想,人到中年的父母亲是需要有正常的性生活的。父亲再丑再穷,他也是个正常的男人,父亲找个有夫之妇,也是万般无奈。周介中正当壮年,没有条件挑拣,只能是拣到篮里都是菜了。对于父亲的无奈,我们看不到作为女儿的周洁的理解和同情,她更多地是指责父亲,甚至侮骂父亲。在周洁眼里,父亲是一个很下三烂的人,她甚至不如母亲的新任丈夫;所以,她才不屑于把这样的父亲叫爸爸。人们常说:“儿不嫌母丑”,如果说周介中痛下杀手丧失了最起码的人伦的话,那么,女儿周洁的自私和冷酷是不是也有一定的责任呢?
对这个案子,也许正常的家庭,过着幸福生活的夫妻,和他们的独生子女们,会毫不留情地遣责周介中,大骂这个虎狼不如的父亲;而另外一些人,比如本身就是离异的父母,或是生活在重组家庭中的父母子女,就会对周介中和周洁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矛盾,有更深刻更准确地理解。周介中太残忍了,周洁也太不懂事了。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是不是一定要像其他同学那样,走正常的高中高考之路呢?我看未必。社会上、学校里、社区里,现在太缺少针对特定的人群做特定的指导的人员。社会很复杂,家庭也很复杂,不可能要求每个孩子走同样的人生之路。16岁已经可能自立的周洁,对于生活处境如此艰难的父亲,还在每月追着那600元钱的生活费。与其每月拿钱都很不容易,要吵要打钱还不一定能拿到,还不如自己到外面去找一份工作更实在。家庭不幸,孩子就应该更早地自立;就像很多生活在农村的孩子很早就出来打工一样。不到16岁那是童工,打工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到了16岁,已经有了合法的打工年龄了。农村孩子可以在这个年龄出外打工,城市里的孩子为什么就不能呢?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看来有的孩子尤其是城市里的孩子,由于看到了大多数同学充分享受着家庭的关爱和呵护,所以,大都没有这个意识。
我看到太多的城里孩子喜欢跟别的孩子学,别人有什么,我也要什么。什么时候孩子们才能得到这样的提示,每个家庭都不一样,每个孩子的起点也都不一样,重要的是每个孩子都要在社会上找到自己的生存之路。我在这档节目里,反反复复地听到周洁学校的老师们说周洁是个好孩子,对人非常随和,与同学相处的也非常好;但我没有听到学校里有任何人提到,让这个苦难家庭的孩子早早地工作,早早地独立。社会上怎么会有那么多理想化的观念,认为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孩子都要读完高中,甚至读完了大学才能去找工作呢?我听父母亲讲起他们小时候,那时候家里有钱就上学,没钱就早早地工作,甚至每个人上学的年限也不一样,这么正常的一件事情,现在怎么变成了不正常了呢?要看到,国家目前并没有能力解决每个家庭的贫困问题,只能是自己解决困难。
周介中杀女案已经过去了,我们的思考点应该在于怎样避免此类事件的再发生。我觉得,很多家庭悲剧的发生都和一些错误的观念有关;而这起案件中,最错误的观念有两个。一是在周洁看来,人到中年的父亲没有配偶是可以正常生活的,所以她才要挑剔父亲找一个什么样的配偶。二是周洁认为,她家里再困难,她也应该走上完高中考大学,再就业的路子,她从来没有考虑过应该尽早地走出这个贫困而愚昧的家庭,尽早地独立生活;如果想读书想学知识的话,等自立之后,再上各种类型的学校也不迟。我明显地感觉到,长期以来,我们理想化的教育模式,正越来越受到社会的丰富性、多样性、复杂性、残酷性的挑战。让孩子更了解社会,更实际地面对社会,还是把孩子仍然关在童话王国里,没完没了地讲童话故事,这需要学校和社会认真地来考虑。只是有关方面想明白得越早,此类的悲剧发生得就会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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