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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式救赎与亲情的底线

(2006-12-14 12:16:54)

自杀式救赎与亲情的底线

    我认识这样一户人家,1960年,陈女士16岁,江先生21岁,俩人相识,一年后结婚了。当时,江先生家里住在上海典型的棚户区,生活非常贫寒;陈女士的父亲坚决反对女儿嫁进这样的人家,可女儿义无反顾。婚后,俩人的日子虽然过得很清贫,但俩人的感情却很稳定;虽然没有戏里的要死要活,却有着一般家庭的夫妻恩爱。在62年和64年,他们生了一双儿女。江先生打年轻时起就特别嗜好烟酒,到退休以后才意识到过度烟酒的危害,把烟戒了,酒也喝得少多了;饮食也越来越注意,不新鲜的东西、隔夜的东西很少去碰。然而,这时候开始注意保养已经晚了。65岁的时候,江先生被诊断出已经到了肺癌的晚期。医生说还有三个月的活头;又说,如果肯花大钱的话,也许可以延长寿命,而大钱是至少要20万。

 

此时,两位老人的退休工资加起来每月不到2000元。女儿得知此事,拿出1万元钱,说是借给父母的;儿子很干脆,说他自己没有钱,说如果一定要他拿钱得话,他可以去借。江先生在上海有一兄一弟,家境都不错,可碰到这样的事,别人都觉得与其说是借,不如说是捐;因为江先生一旦去世,靠陈女士的退休工资几乎没有还的可能。虽说江先生的兄弟都有富有的子女,可江先生的兄弟本身也是退休之人,每月也就几百元的退休工资,用子女的钱毕竟不像用自己的钱那么随便。所以,兄弟们来探望的时候,也是语言安慰多于慷慨解囊。陈女士在上海还有两个外甥,其中一个在美国做访问学者多年;陈女士就向两个外甥求助,希望每个外甥能借给她2万元钱。然而,两个外甥也是赤手空拳从外地打拼到上海来的,省吃俭用了许多年,才有了一些家底;对于2万元这样的数字,外甥们都觉得爱莫能助。于是,陈女士想到了要把自己唯一的住房卖掉,来救丈夫。但这房子毕竟是老屋动迁之后,拿到的唯一的一套房子;卖掉这所房子,今后就只能住到儿女的家里去了。儿女带全家回来吃喝时都是笑脸,一旦靠儿女长住,这脸色就很难说了。

 

就在陈女士犹豫不决的时候,三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说来也巧,医生的话准确地得到了应验;就在医生说三个月大限的最后一天,江先生去世了。在给江先生看病的过程中,陈女士用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和女儿拿出的1万元钱。江先生刚刚去世,女儿就回来要钱了;她毫不顾忌孤单的老母是不是有能力靠她微薄的退休工资,在那么短的时间里还上这笔钱。而亲戚圈子里面的人,知道这件事,在同情之余,也觉得,如果当初拿出了几万块钱借给陈女士的话,就很难再有还了。

 

    这个故事是我看到的一个实例,但还不是很极端的事例。深爱着丈夫的陈女士,在丈夫得了绝症之后,不惜倾家荡产,甚至想卖掉自己仅有的住房,全力以赴地延长丈夫的寿命;其夫妻恩爱,同甘共苦的精神值得肯定。但是我想,人到老年之后,患病去世是很正常的一个过程;无疾而终的人也有,但是少数。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有一个老了之后,得重病,不治而亡的过程。一家人家,亲属之间,不可能大家同时得病又同时死亡,总有一个先走后走的问题。如果家里有一个人得了重病,就需要倾家荡产地去救助,那就成了家里一个人被死神召唤,全家人都愿意一同赴难了。作为一种精神层面的评价,这种同仇敌忾的人生态度,无疑有赞扬的必要;它展现了人间的关爱和温暖。但是,从现实生活来说,一家人家里有一个人遭了大难,全家人就不想再活了,这是不是太消极也太悲观了?

 

我们经常说一句话,叫量力而行,这话虽然很平常,但却是为人处事的一个基本准则,也是亲情救赎的底线。如果妻子或者丈夫的一方得了重病,另一方就抱着同归于尽的态度来显示自己的爱情或是亲情,其结果可能是患重病的一方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救治,而原本有可能正常继续生活下去的人,却从此被带入了穷困潦倒的艰难境地。

 

我记得上海去年在评选年度十大真情人物的时候,曾经讲到过一个比我上面讲到的那个故事更极端的故事。我上面的故事只是说陈女士准备卖掉自己的房子,而真情故事里,那位已经离了婚的前妻,不惜卖掉自己仅有的住房,来救助已经离了婚的前夫;结果,前夫并没有从死神的手里挣脱出来,前妻也落得无处栖身。当然,由于媒体的报道,好心人的赞助,前妻最终有了新的住所。但是,有理智的人都会想到,如果不是媒体的报道,如果这样的人不是一个两个,能有那么多的好心人,献出房子这样的大物件来真情相助吗?如果没有,卖掉仅有住房的人,又该住到哪里去呢?

 

    我之所以想到这个话题,是因为这几年我看到太多这样的人,用自杀的方式救亲人的故事。起初,我非常地感动;但是,看得多了以后,我在感动之余就产生了深深地担忧。看了妻子卖肾救丈夫;女儿愿意嫁给任何能给父母治病的人;姐姐卖肾救弟弟等等故事,我想了很多。如果说夫妻之间的这种牺牲精神,让我们产生了很多地感动的话;那么,子女为救父母完全不顾自己的前程,父母培养子女的意义难道仅仅在于回报吗?兄弟姐妹之间除了亲情之外,每人还都会有自己的家庭和自己的生活,都会有自己的丈夫或妻子和自己的孩子;姐姐奋不顾身地卖肾救弟弟,她没有自己的日子和自己今后的生活了吗?这样极端的亲情演绎,我觉得过头了。亲属中发生了重大的灾难,亲属圈子里的人伸出援助之手,奉献爱心,这是完全值得肯定的;大难临头的时候,亲属和外人当然不一样了,也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亲属范围内的人更浓烈的感情。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限度,一个人活不成,就需要全家人共同赴难,这不是对生活的积极态度。我认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当亲属有了灾难,大家都能极尽所能地给予帮助,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但是,不能做到使自己将来无法生活下去的地步,这是亲情的底线。

 

生活有时是很残酷的。就像唐山大地震的时候,许多人家里只活下来了一个人;还有的时候,由于疾病,很幼小的孩子过早地失去了双亲。当我们面临这样的生活灾难的时候,并不是痛不欲生和亲人一同去死,而是应该让自己活得更有质量,更有价值和更有意义。这样,才能让死去的人更欣慰,也才是勇于面对生活磨难的积极态度。我们的媒体是不是也应该注意一下导向。这些年里,层出不穷的亲属间的自杀式救赎的出现,是不是和媒体过度地渲染了这种行为的高尚性,并将其树为精神榜样有关系?我们看到这几年,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媒体,都把这种类型的献身列为各种评奖的焦点;这让我们想到了我们国家一贯地对献身精神的歌颂,我觉得这种社会价值观念值得反思。

 

    我们国家的人活得太沉重,这里说到的这个话题仅仅是沉重的一个方面,我希望大家都能从理智的角度来重新认识生活和人生。一个过度沉湎于悲剧气氛,并享受悲剧美的社会,会使国民缺少活力和不够大气。我们的主流媒体尤其要注意自己的导向,不要刻意去强化或者有意去颂扬那种消极的献身精神;让百姓活得更阳光,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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