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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以前,在宁波慈溪市,一户徐姓人家的住宅内,发生了一起离奇的案件。
徐丹和胡建民是相恋多年的恋人,周围群众说他们象是一对小夫妻。但两人并未成为阳间的夫妻。1996年12月的一天,胡建民正和父母在一户村民家吃喜酒,偶然得知女友徐丹又于他人相好;胡建民立刻骑上摩托车赶到徐丹家里。他质问徐丹为什么要离他而去,徐丹说父母不同意他们的婚事。胡建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安眠药片,说如果徐丹弃他而去得话,他就不活人世;见徐丹没有回头之意,胡建民当即吃下20多片安眠药。看到胡建民不省人事,徐丹非常地害怕,她怕胡建民死在她家里会引来很多的麻烦;于是,徐丹将胡建民肢解之后,放入自家顶层阁楼上的三个大木箱中。由于时逢冬季,徐家的房子又在一条臭水沟的旁边;因此,尸腐的气味被水沟的臭味所掩盖,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在杀人分尸案的两个月之后,徐丹在此屋中与新男友结婚,很快产下一子。她在这座顶楼放着胡建民尸块的房间里生活了很多年;偶尔想起,她会到阁楼上去忏悔一下。
今年春天,想到这幢房屋就要拆迁了,徐丹的父母想收拾一下屋里的东西。当收拾到三楼那三只大木箱子的时候,徐家父母大吃一惊。他们打开箱子看到的,是累累的白骨。徐家父母惊恐之余,疑为儿子所为;可儿子却不知所为。徐家立即报警。警方将此案与胡建民失踪十年的案件联系起来;并为此做亲子鉴定。提取尸骨中的DNA,与胡建民父母的DNA进行比对,确认尸骨就是胡建民的。
胡家父母想起十年以前,儿子的离奇失踪。那天晚上,徐丹给胡家父母说,胡建民想到外地去做生意。她给胡家父母打电话,说胡建民走时要向她借六千元钱,他们在当地一家农行的取款机那里碰头;当胡父赶到那里的时候,徐丹又说胡建民刚走。至此,胡建民与父母没有了联系。当警方告诉胡家父母,胡建民已成白骨的时候,胡父当场昏了过去;胡母则痛哭不止,精神恍惚。为了严惩凶手,替儿报仇,胡家父母与众亲友来到庭审现场。白发苍苍的老夫妇每人手捧儿子的遗像,跪倒在法庭上;众亲友在老人身后站成一排,每人手里举着一个条幅,白底黑字“杀人偿命”。
此案一审已决,徐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结果,胡家父母和徐丹均不满意。胡家父母认为,杀人应当偿命;徐丹则认为自己没有杀人。
此案令人震惊。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女子将相恋多年的男友杀死,并在家中分尸,然后,再将尸块藏于自家阁楼之中;随后,该女子在此屋中结婚生子,并伴着尸块生活了许多年。这起案件令人发指,让人毛骨悚然。这是人干的吗?徐丹让人想起神话传说中吃人的妖精和杀人的魔王来。莫非她是白骨精?
那天晚上徐丹和胡建民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由于案发已近十年,案发时的证据已很难再搜集了。法医鉴定的结果,是胡建民死时确实吃下了安眠药。但胡建民究竟吃下了多少片安眠药呢?如果是象徐丹说得那样,胡建民吃下了20几片安眠药得话,这个数量不足以致人死亡;但究竟是多少片,除了徐丹的口供之处,找不到其它的证据。而这正是此案最关键的地方。如果是胡建民吃安眠药过量已致死,徐丹只是出于恐惧的心理,将其分尸得话;这属于法律上的侮辱尸体行为,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了。但如果胡建民吃下得安眠药并没有致其死亡,他只是处于昏睡状态得话,徐丹将胡建民分割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了。
此案中还有一个谜团。尸骨上留下一根绳子。徐丹先是说,她用这根绳子勒死了胡建民;又反悔说,这根绳子是用来绑胡建民的腿的。勒脖子和绑腿是很不一样的,前者是一种杀人行为;后者则是一种辅助行为。绳子究竟为何用,也无法考证。
徐丹的陈述前后矛盾,但由于其它证据的缺失,很难确定胡建民究竟是怎么死的。概括地说,就是死了以后再分尸,还是分解身体导致死亡,现在已经很难说清了。这就涉及到我们国家刑法现在定罪量刑的一条基本原则“疑罪从无”。就是当案情不是很明了的情况下,从轻处罚。这样的量刑原则可能会放纵一些罪犯,但却可以防止冤案的发生,这是法制社会的一个原则。尤其是当是否需要判处死刑的时候,更应把握此原则;否则得话,人已去了,万一是冤案,得到纠正就难了。
此案即使上诉,二审也很难改判。与其说此案中死去的胡建民非常可怜得话,不如说他活在人世的父母更让人同情。儿子在失踪了十年之后,变成了面前的一堆白骨。这种惨状,对年迈的父母来说,是致命的打击;这场恶梦将伴随着父母走向人生的终点。
近年来,在杀人案中,情杀的比例大量上升。即将步入爱河,或是已经徜徉在爱河中的人们,要看看他人的镜子里有没有自己的影子。俗话说,它山之石可以琢玉。
我在前面的文章中说过,爱情是一把双刃剑。相爱的时候,其炽热程度可以将人熔化;但不爱了以后,急剧的降温和冷却又可以把人冻僵。在这种巨大的反差中,有人能理智对待,伤心之际能及时调整心态,总结教训,从头再来;也有人消极悲观,从此对爱情不再相信,甚至不相信任何人,冷漠怀疑地对待一切人和事;还有一些人,在巨大的心里落差下,产生强烈的复仇欲望,不惜鱼死网破、同归于尽。我要对善良的人们说,在选择恋人尤其是爱人的时候,不要只盯着漂亮的脸蛋和迷人的身材;健全的心智,和宽厚的心态才是最重要的。有了成熟平稳的心理状态,不管是进还是退都会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分则成为好友;和则可能同甘共苦,相互包容,安度人生。
徐丹和胡建民是相恋多年的恋人,周围群众说他们象是一对小夫妻。但两人并未成为阳间的夫妻。1996年12月的一天,胡建民正和父母在一户村民家吃喜酒,偶然得知女友徐丹又于他人相好;胡建民立刻骑上摩托车赶到徐丹家里。他质问徐丹为什么要离他而去,徐丹说父母不同意他们的婚事。胡建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安眠药片,说如果徐丹弃他而去得话,他就不活人世;见徐丹没有回头之意,胡建民当即吃下20多片安眠药。看到胡建民不省人事,徐丹非常地害怕,她怕胡建民死在她家里会引来很多的麻烦;于是,徐丹将胡建民肢解之后,放入自家顶层阁楼上的三个大木箱中。由于时逢冬季,徐家的房子又在一条臭水沟的旁边;因此,尸腐的气味被水沟的臭味所掩盖,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在杀人分尸案的两个月之后,徐丹在此屋中与新男友结婚,很快产下一子。她在这座顶楼放着胡建民尸块的房间里生活了很多年;偶尔想起,她会到阁楼上去忏悔一下。
今年春天,想到这幢房屋就要拆迁了,徐丹的父母想收拾一下屋里的东西。当收拾到三楼那三只大木箱子的时候,徐家父母大吃一惊。他们打开箱子看到的,是累累的白骨。徐家父母惊恐之余,疑为儿子所为;可儿子却不知所为。徐家立即报警。警方将此案与胡建民失踪十年的案件联系起来;并为此做亲子鉴定。提取尸骨中的DNA,与胡建民父母的DNA进行比对,确认尸骨就是胡建民的。
胡家父母想起十年以前,儿子的离奇失踪。那天晚上,徐丹给胡家父母说,胡建民想到外地去做生意。她给胡家父母打电话,说胡建民走时要向她借六千元钱,他们在当地一家农行的取款机那里碰头;当胡父赶到那里的时候,徐丹又说胡建民刚走。至此,胡建民与父母没有了联系。当警方告诉胡家父母,胡建民已成白骨的时候,胡父当场昏了过去;胡母则痛哭不止,精神恍惚。为了严惩凶手,替儿报仇,胡家父母与众亲友来到庭审现场。白发苍苍的老夫妇每人手捧儿子的遗像,跪倒在法庭上;众亲友在老人身后站成一排,每人手里举着一个条幅,白底黑字“杀人偿命”。
此案一审已决,徐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结果,胡家父母和徐丹均不满意。胡家父母认为,杀人应当偿命;徐丹则认为自己没有杀人。
此案中还有一个谜团。尸骨上留下一根绳子。徐丹先是说,她用这根绳子勒死了胡建民;又反悔说,这根绳子是用来绑胡建民的腿的。勒脖子和绑腿是很不一样的,前者是一种杀人行为;后者则是一种辅助行为。绳子究竟为何用,也无法考证。
我在前面的文章中说过,爱情是一把双刃剑。相爱的时候,其炽热程度可以将人熔化;但不爱了以后,急剧的降温和冷却又可以把人冻僵。在这种巨大的反差中,有人能理智对待,伤心之际能及时调整心态,总结教训,从头再来;也有人消极悲观,从此对爱情不再相信,甚至不相信任何人,冷漠怀疑地对待一切人和事;还有一些人,在巨大的心里落差下,产生强烈的复仇欲望,不惜鱼死网破、同归于尽。我要对善良的人们说,在选择恋人尤其是爱人的时候,不要只盯着漂亮的脸蛋和迷人的身材;健全的心智,和宽厚的心态才是最重要的。有了成熟平稳的心理状态,不管是进还是退都会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分则成为好友;和则可能同甘共苦,相互包容,安度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