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对抽象的行政行为,公民等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有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006-06-25 18:30:53)

今天是土地日,目前土地开发在增加,房价也在上涨,很多老百姓对房价抱怨,引起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六条及九部委的意见加大了整顿土地和房产市场,对户型的面积及在开发建设中的比例作了明确的规定!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我们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土地。而现在土地违规违法审批导致失控。房价之高大大超过居民的的承受力了!坚决拥护中央对土地和房产市场出台的一系列措施!但我担心政策执行的力度以及效果。前二两年的调控对有的城市不仅不起作用,房价反而上涨的更快。

  今天有部委领导说地方政府违法批地,以后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审批!

其实,我认为,开发土地过快,房价飞涨,责任在有的地方政府,在有关部门,也在司法部门不能按照法律法规来依法审判!城市周边郊区的农村村开发建房以商品房名义对外销售。村委会给购买人颁发房产证,明显的欺诈和违法,但购房人很难打胜官司,还有很多危改房、集资房等以商品房销售的。购买人很难打胜官司,原因何在?司法机关能不能排除干扰公正审理是主要原因。

现在既然知道是地方政府违法违规造成的。地方政府要承担什么责任?直接领导要承担什么责任?司法机关不按法律法规审判,违法的支持地方的违法行政要承担什么责任?不能简单的通报就了事的。如果这样恐怕好的政策还很难被地方政府执行。

公民能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象这种有利地方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行为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任何单位机构公民等能不能对法院的违法审判向最高院或者立法机关提出违法审查诉讼或者建议?这些当然涉及到程序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和修改的问题。市场经济,法制社会,如何能避免个人行政的随意性,违法趋利性。如何能保证行政机关行政的合法符规性。如何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审判公正司法?这些问题不能解决,法制社会只能看起来很美!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