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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有这样的偏见,童书还是外国的好。同时,我也相信,带这种有色眼镜的绝非我一人。就连儿童文学作家梅子涵对国内童书都颇有微词,他在小说《女儿的故事》中写道:“有的儿童文学作家老是不知道应该写些什么样的故事,但是又喜欢拙劣而可笑地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使原本光彩夺目的儿童文学,因为它们的存在,而时常招来些闲言碎语,不白之冤,真是毫无办法!”
童书的不受待见也许与人们的观念有关。法国社会史学家菲力浦•阿利埃斯在《儿童的世纪》一书中表示,在16世纪之前的中世纪欧洲,“儿童”这个概念并不存在。儿童只是缩小版的大人,混在成人中间,和他们一起劳动、竞争、社交、玩耍。法国作家儒勒•列那尔名作的《胡萝卜须》就讲述了一个没有童年的孩子的故事。妈妈不仅不给小儿子胡萝卜须好吃的、好穿的,就是小儿子睡觉打鼾影响了她的睡眠,她就掐他的屁股,直到掐出血来。虽说父亲对胡萝卜须没有那么刻毒,但是也没有拿他当儿童待。胡萝卜须向父亲写信要书:“我现有这些书早已读熟了,请你随便挑几册书。实质上书的价值都是相等的。可是我最喜欢的是弗朗索瓦——马利•阿鲁埃•德•伏尔泰的《昂里阿德》和卢梭的《新爱洛伊思》。要是你把这些书带来(巴黎的书非常便宜),我敢保证监学先生不会没收它们。”父亲回信说:“亲爱的胡萝卜须,你跟我讲的这些作家也是跟你我一样的人,他们所做的,你也能做到。你可以自己写几本书,自己去读。”《胡萝卜须》出版于1894年,此书是作者根据自己的童年经历写的。中国恐怕亦是大致如此。鲁迅曾说:“往昔的欧人对于孩子的误解,是以为成人的预备;中国人的误解,是以为缩小的成人。”孩子的世界与成人的世界,有着截然之不同。儿童观念与对儿童的爱护不能混为一谈:儿童观念对应于一种对儿童特殊性的意识,这种特殊性可以将儿童与成人做基本的区分。教育家陶行知说:“中国从前有一个很不好的观念,就是看不起小孩子。把小孩子看成小大人,以为大人能做的事小孩也能做,所以五六岁的小孩,就要他读《大学》《中庸》。换句话说,就是小孩子没有地位。我们主张生活即教育,要是儿童的生活才是儿童的教育,要从成人的残酷里把儿童解放出来。”没有儿童观念,自然就很难产生好看的童书。中国人又特喜欢讲做人与处世的道理,总是高高在上的说教,谁愿意读呢?这样的状况恐怕比比皆是:童话,胡乱编个故事告诉孩子做人的道理;动画片,则是处心积虑地互相掐,演绎的亦不过是成人社会。
我不是说童书不该讲道理,而是不能痕迹太过明显,手法太过粗劣,完全是为了讲个道理来编故事,还有是否能够低下身子来讲。正如有人所言:爱需要教育,也需要智慧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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