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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学观:决不写“美文”

(2007-01-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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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脸论道

文/白脸
    先说说我为什么选择了文学。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要承受生活、工作、家庭等多方面带来的压力。作为排解,有人选择了跳舞;有人选择了唱歌;有人选择了喝酒;有人选择了赌博。而我则是一个很有节制的人,我选择了我认为是更微妙的方法来自我放纵、自我排解--比如文学。当然,也许那只是自命不凡而已。总之,这样效力更为持久,结果也不那么有害。
    接下来谈谈我的文学观。略萨曾经说过:“文学不是一种纯粹的娱乐,它与生活有关,与各种社会问题有关,因此优秀的文学必须能帮助人们的生活,它在保留现实的同时,实际上应该是排斥现实并质问现实的”--此话深得我心。所以,一些描写风花雪月的小美文我根本看不下去,更谈不上浪费时间去写。“当森林焚烧时,我们哪有时间哀悼玫瑰!”(引自波兰斯诺瓦基)基于此点,我的文章大多是寓教于乐,针讽时弊的。
    去年看过一个叫柯平的作家写过这么一段话:“想像着洋楼里面(西湖附近)的主人过得那种神仙般的生活,妻妾成群、童仆伺候,食有鱼,出有车,有时候确实让人感慨万千。问题是真实的社会从来就由富人与穷人共同组成。对此,你当然可以表示愤怒,但也可以保持沉默。如果让我选择,我想还是选择后者比较好一些”--这话就是典型的对社会对读者不负责任,说句不客气的,此人枉读了那么多书。如果世人都像他这般,哪儿来的鲁迅;哪儿又来的老舍!
    亚里士多德说过:“心灵的高尚之处在于能公开说出自己的爱恨,能十分坦诚地评论各种事情,能为了真理不顾别人的赞成或反对。”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一个作家、一个时代的歌者,如果不能反映现实,不能实话实说,那他就不是一个高尚的人?而成为一个高尚的人,难道不是所有的人应该追求的吗!
    有人说我太过“愤青”。那怎么办?既然看见了不平之事,装聋作哑,我妈可没教过!还有人说我太过“搞笑”。在今天,一个绝大多数人都苦哈哈挣命的年代,套用郭德纲的一句话:先搞笑吧,如果不搞笑那就太搞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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