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饮酒,大醉。因为是从中午开始喝的,时间较长,所以下午六点就已经完全失忆,至于是几点散的?谁结得账?怎么回的家?一概不知道。后来的情形也是听女友转述的,据说她做头刚做到一半,接到我的求救电话,顾不得左边直发右边大花就急忙赶回家。进门可给她吓坏了,屋里酒气冲天,心肝脾肺米饭面条卤煮馄饨吐了一地,我们家“状元”(我养的狗)也倒在酒泊里,身上全是血――后来证实那只是我吐的红酒――现在想起来的确后怕:一个连站都站不住的人是怎么从北京那么混乱的交通状况下生还的!
最近真的是状态堪忧,基本上每喝必大。烂醉还是次要的,主要是竟然开始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你就比如说上周吧,跟狗子阿坚畅饮,一人喝了十一瓶左右的时候没酒了。当时我们仨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为了进一步增加我们的文化修为,改喝墨汁!于是,一个钟头之内,满满的两瓶“一得阁”墨汁一点儿没糟践,全进了肚子。大家听着可能挺替我们担心,但是后来除了大解偏黑之外幸无大碍。而且,狗子还说困扰他多年的胃病居然不治而愈了!当然,事后我们也进行了反思,阿坚说咱这么喝可不行,太过激进,何况胃也受不了,下次再喝墨汁最多喝一瓶!
可能酒后无状是我们这些文人的不良传统吧?那天闲来无事,信手翻读《郁达夫日记》,几乎随处可见豪饮,大醉。甚至是“二人都喝醉了,就到马路上去打野鸡”或“又喝了许多酒,找出一个老妓,和她去燕子巢吸鸦片烟吸到天明”。这就难怪当年鲁迅先生和创造社诸君子笔战时,曾把郁达夫他们称之为“才子加流氓”了。老郁自己也不是不知道这样不好,也曾经多次发誓:“明天起我将变成一个完全的新人,烟酒断除,多做文章。”但是过不了几天便抗不住了,开始张罗复出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