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生活当中慢慢渗透进来一种叫“短信”的东西,不管是工作还是娱乐;谈恋爱还是联系老友;在家里或是行于路上,短信有如水银泻地般的渗透进来,无孔不入。记得多年以前,两个朋友在分手的时候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有事呼我。”后来演变成为:“打我手机。”如今则是:“短信联系。”而且不光中国人爱发短信,听国外回来的朋友说:韩国,新加坡乃至法国,竟然也是“全民皆兵”,并把这称之为“大拇指运动。”毫无疑问,短信已经成功的抢占了电话的地盘儿,并且贪婪地死盯着它尚未瓜分完的那块“蛋糕”。
短信给我们的生活的确带来了很大方便。比方说你去找人:原来是到了门口用手机打个电话,四毛钱。而现在,发个短信,一毛钱搞定。再说说逢年过节,是短信把我们这代不愿遵循老礼儿的人从繁琐的问候中解救出来,以往的一通套儿话,简洁成一条祝福的短信,既省了电话费又没缺了礼数――挺好。至于过去的鸿雁传书,基本也被短信沟通所取代,唯一令人遗憾的是:短信的往来缺少了书信中的那一份诚意与思念。不过许多事有一利就有一弊,短信也是把双刃剑。
就说前一阵,我收到一条短信,说有人用我的储蓄卡在某某购物中心刷卡消费2800元,让我赶紧回复卡号和密码进行确认。看完短信我乐了――随便刷,真的,谁爱刷谁刷,反正我卡里只有六块钱!过了几天,报纸上说警方破获了一起利用短信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这些罪犯就是通过我收到的那种短信骗取受害人密码,然后把钱划走,据说已经得手几十万元。
我还曾经收到过一个自称叫“玲玲”的陌生人发来的短信,跟我一通臭贫。我说我不认识你啊?她说:“不认识没关系,这说明大家有缘份,可以交个朋友嘛。”然后非约我在附近的一个茶楼见面。我说我没空儿。她诱惑我说:“我可是相当漂亮相当性感噢!”我说再性感我也没空儿,晚上还得去喝酒呢。数日后看报:有几名受害人向警方举报,他们均让漂亮女孩用短信约至茶楼,被“宰”数百元不等,警方疑为“茶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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