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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erfect Indian。Is she。

(2007-11-21 03: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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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记录

 很晚的时候了,MSN上只有小檬。
前天去唱K,唱笑忘书,就想到决定把自己叫做颜歌的那个夏天,我们真的要过去很久,才知道自己曾经拥有了什么,又是怎样去失去了。
小檬每次都说:你老是说别的人,都不说说我。
今天又去逛街,新光天地楼下有一个几米的店铺,我走进去,就会想到你送给我的那本书,你说颜歌,我不能把时间给你留住,但是我会一直和你在一起。但是我现在已经过了用那个钱包的年龄,我很想要的,是一个V westwood的钱包。但是又舍不得丢掉零四年生日媛媛给我的这个钱包。
钱包能纳入的,当然不是钱而已。但是每次拿钱出来的时候,首先就会拿到钱包。所以其实你拿出来的并只是钱,还有很多很多回忆的载体,只不过在那一瞬间被忽略了。
 
对一个事物的加强是为了忘记另一个它的对立面。所以我们不断加强的空间概念和戏剧冲突是为了忘记属于时间的事情,反之亦然。
有时候,我已经忘记了那时候是多么痛苦,只记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我在床上看金阁寺,慢慢吃着一盘剥出来的石榴,汁水把手指都染红了。后来又看了跳来跳去的女人,还有钟形罩。跳来跳去的女人是小饼从图书馆给我偷来的,另外两本是周易给我的,我还记得那个早上,与此相对的,那个下午,晚上,以及更多的事物,都被忘记了。
 
 
夜已经很夜了,实际上,所有的事情都过去了。曾经的这个夜晚,我想了一晚上的小笼包,等待了一个晚上,然后下楼去买包子吃,那时候我有少年的胃。
 
这个时候,只有小檬是在MSN上陪我的,我跟她说了一堆粗话,她根本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但我记得她的诺言,记得她兑现了她的诺言,那就是:我会一直陪着你,虽然,无论是时间,或者是别的事物,都不可能停留下来。
 
约翰·凯奇的四分三十三秒,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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