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头有块小小的纹身, 一块试图掩盖一小串伤疤的纹身,
一串小而鲜艳玫瑰.
拒绝过所有见过这串玫瑰图案人的疑问, 不管跟我有多亲近. 因为,
这小小的花而记载的是难以忘怀的记忆.
她黑发齐肩, 大大眼睛泛出的是无法逃避的美丽. 遇见她是那样的无意,
那样的不经然. 而遇见她却又是那样的不能再现.
她说:我等你十年了, 从我知道什么是男女之爱开始的等待.
我告诉她, 我只有两天的时间, 我没有太多的鼓励她,
尽管我看出了她的奋不顾身.
她很坚定, 那时的她是那样的投入, 那样的如痴如醉, 我没有感受过.
感染我的是她身体的颤抖-我从不知道女人会那样激动.
感染的不只是情, 是心在一起熔化的炙热, 终身不能退却的炙热.
早上起来在洗手间里看到肩头的血迹, 透过衬衣. 我知道是她干的.
许久了,
我还记得她对我抱歉时眼里的表情. 记得她还狡辩:
你给了我不可改变的东西,
我也要在你的生命里留下了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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