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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强奸妇女身体, 更不能强奸她们的意志

(2006-07-23 12:55:08)
最近有位"女权"和"人权"先驱提出女性遇到性侵犯时"不要冒死反抗", 因为那样的的做法"保护的不是女性自己, 而是男性的"男尊", 是人类的耻辱". 其实这既是误导, 又是很愚昧的观点.
 
在美国, 女性的贞节观念算是较为单薄的, 但这种观念的淡薄没有在性侵犯上保护女性. 根据美国司法部门的统计, 被奸杀的女性大多不曾反抗. 不反抗反而让强奸犯更为嚣张, 强奸犯一般都是失去理智的亡命之徒, 决不会因为受害者的不反抗就不加伤害. 我相信在中国, 强奸犯罪应该在形式上基本相同. 为什么要在中国提倡不抵抗强奸呢?  
 
据美国性犯罪研究专家的调查, 恰恰相反的是, 女性的自我防卫是最有效的自我保护方式. 当遇有自我防卫能力, 和有自我防范装备(如可喷辣椒水, 使用警报器)女性的情况下, 强奸犯绝大多数都望风而逃.
 
强奸对女性来说不仅仅是身体的伤害,更多的是精神上的伤害, 精神上的伤害是不能用不抵抗来防御的. 我奉劝这位女权"先驱"多发表文章来鼓励中国女性提高自己的自信和自我防卫的意识和技能. 这样一来中国女性即可以保护自己的身体, 也不会让别人强奸她们做自主纯洁女性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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