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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四)

(2006-06-01 05:48:45)

   陪审团于是可以暂时离开法庭了, 下次再回到法庭时是给予判决的时候.

只有这个时刻,陪审团的12位才有机会相互了解一下了, 因为前面的时间里大家只能专心致志地听法庭上控辩方律师, 证人和法官的发言去了, 无法知道坐在周围的人都是谁.

   退庭之后, 陪审团被对外界隔离了. 除了一位法庭指定的法庭助理能出入陪审室以外, 任何都无法知道陪审团的去向, 我们也得交出移动电话, 不能也无法跟外界联系.

   工作开始了, Foreman的组织下, 大家一起回顾了一下案件的内容和所有的证据. 我提议我们应该先来个民意测验, 了解一下12个人的看法. 投票是匿名的, 分歧还不小, 但大多数投的票是”?”或者说是尚未决定.

因为按法律一个有效的判决需要一致的意见. 于是12个从未见过面, 更不知道其他人底细的陪审团开始向这个方向努力了.

   一小时又小时过去了, 从大家的讨论中无疑能看得出离一致决定的距离还差得很远.因为法律不允许, 我在这里也无法讲讨论的细节写出来. 尽管如此, 大家的态度都很严谨. 似乎有国人常说的不冤枉一个好人, 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的感觉. 暂时的意见差异在于对问题的不同看法和对证据的不同理解.

   三个小时又过去了, 有人提议再次民意测验, 并希望大家尽量表明态度. 投票还是无计名的, 结果是9人认为被告人有罪, 一个人投的是无罪票, 其他两票空白.

距离拉近了, 但离达成一致的终点站还是很遥远. 大家只好再次坐了下来, 把案倦重新打开, 把众人的精力再次聚焦在证据上.

   早茶送来过, 午餐用过了, 下午茶也没有把一致意见带来. 眼看着法庭需要考虑为陪审团安排晚餐和酒店住宿了. 这时一位男性陪审员站了起来, 郑重地看来大家一眼说道: “是我一直在投无罪票. 现在我有些忧郁了, 我希望大家帮助我, 说服我对有些证据的看法, 看能不能改变我的决定”.

   大家似乎看到了早上的昫光. 不过半个小时的工夫, 大家用集体的智慧说服了这位陪审, 让他同意了其他人的看法. 我们在傍晚来临的时候填写好了配色决定书, 并同志法官续庭.

   十二位陪审员很郑重的回到庄严的法庭, 所有的人包括法官都在等待我们的到来. 法官在主席上询问陪审团是否达成一致决定. Foreman站立回答, 是的. 法官于是询问结果. Foreman回答说:我们一致认为被告的两项罪名均成立. 一致判决被告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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