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不否认我讨厌印度人, 非常讨厌. 于是有人说我歧视印度人, 我对这有异议. 我只讨厌他们, 不歧视他们.
假如人家指责我的歧视成立的话, 那只能是种族歧视.那究竟什么是种族歧视呢? 联合国的《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有很好的定义.
《公约》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于1969年1月4日开始生效,现有155个缔约国。《公约》将种族歧视定义为“基于种族、肤色、世系或民族或人种的任何区别、排斥、限制或优惠,其目的或效果为取消或损害…人权及基本自由…的承认、享受或行使”.
根据这个定义我没有其实他们, 因为我没有做任何损害或受益于他们的行为. 也从没有打算过要去做那样的事情.
那么我为什么讨厌他们呢? 一是因为大多数的印度人阳奉阴违, 欺软怕硬, 势利得很.这不是我捏造的, 是我在国外十多年的经历学到了, 吃了他们很多的亏, 上了他们不少当, 才明白的.他们会奉承白人, 嘴上说的亲热, 心里却是另一套. 应该承认的是他们受了几十年的英国殖民统治, 有文化的印度人的英文尽管很怪腔怪调, 但说得很流利, 于是让他们的阴阳两套更得手.许多种族的人也会阳奉阴违, 但远逊色于印度人. 阳奉阴违不犯罪, 也不能被歧视, 但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人讨厌阳奉阴违.
我还讨厌印度每天吃伽哩吃得的一身的味道. 在国外你如果去买房, 进门就能闻到那种味道的房屋, 一定住的是印度人,真要是买了那个房子, 您得忍受一辈子, 于是你会讨厌这房子, 但不能说你会歧视这个房子. 印度他们的体味也很重, 奇怪的是亚洲人里就他们狐臭味最重. 狐臭味许多种族的人都有, 人们一般也不会歧视狐臭味,但你一般会讨厌狐臭味,或许非常讨厌.
所以我说讨厌并非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