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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妓女, 艺人.
妓女:性工作者,性工作者是指从事以获得报酬为目的,与不特定的人发生性关系并以此为生的人. 称谓:性工作者的称谓很多:女性性工作者被称为卖淫者、性奴隶、妓女、娼妓、娼妇、鸡,在古代的中国文学(多为小说或戏曲)中则多称为青楼女子、风尘女子,男性性工作者则被称为午夜牛郎、鸭、男妓或妓男,古称娈童或龙阳,明清称相公或者象姑,古代男性君王的男宠,被称为嬖臣等等,提供性服务的儿童一般称雏妓。由于上述词汇或长期使用,多含有歧视意味,所以创造了性工作者用于描述这类人群。
历史:娼妓一词的本意是指女艺,即歌舞表演中的女演员,由于古代从事歌舞音乐的乐户毫无地位,其中的女性多成为统治阶级发泄性欲的工具,所以娼妓逐渐演变为今天的含义。古代大多数娼妓属于奴隶身份,如宫妓、官妓、家妓等,多是罪犯、罪犯家属、贩卖人口或战俘,她们是不能获得报酬的。由于她们完全没有人身自由,除了极少部分外,没有改变身份的任何可能,因此古代的娼妓与现代的性工作者是有很大的差别的。而且由于古代提供性服务的人群多提供舞蹈表演、吹拉弹唱、诗词歌赋等内容,因此娼妓在古代的文化发展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许多文学作品是在妓院(古称青楼、勾栏)中产生的。中国社会真正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娼妓(古称私妓)起源于公元前685年-645年间春秋时期齐国的首都临淄,齐相管仲是公认的娼妓的创始人。最早的商业性妓院产生于唐朝古长安城的平康坊。历史上有名的娼妓如:赵飞燕、李师师、陈圆圆等。不过,“妓”并非“性工作者”的同义词,在古代,某些艺妓并不提供性服务。 现状:由于性服务业长期存在的事实,以及性服务呈现的多样化,其在现代社会的合法性也存在不同的声音,部分国家和地区性服务已经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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