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保护粤语要有全局观
(2010-07-18 16: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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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撑粤语广州语言文化杂谈 |
分类: 观点·Opinion |
近期,广东一个政协委员向市长提案增加地方电视台中普通话播出的比例,引起广东民众巨大反响,并引发了关于粤文化保存及粤语存亡的大争辩。参考文章:《南方都市报》(<粤语为何“恐慌”>
(http://news.163.com/10/0718/11/6BSEE6GS00012Q9L.html)
本人从小在广州长大,对此事件,我首先摆脱地方身份及情感,从旁观者的角度考虑这个事情。我认为这个事件主要涉及的是如何在中国当前的民族认同及法律框架下,保护不具备法律地位的汉民族地方话的问题,对此事,我的看法及分析如下:
一、 针对政协委员减少地方台粤语播出比例提案的问题
这个问题我们从政治、哲学、逻辑等角度考虑。我觉得比较简单。首先,广州有没有外地人?答案是肯定的,有很多外地人。他们在外地出身长大,母语并非粤语,但现在是在广州生活发展的人,也是广州人,这和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并无差别。他们可以享有他们的文化权利。他们有可能,但未必愿意接受粤语文化。这本身也不是他们在广州生活、发展乃至成为广州人的逻辑前提。其次,广州电视台的经费从哪里来?是不是纳税人缴的?是不是一个公共事业?母语非粤语的人是否是支持广州电视台的一部分?我相信答案很简单,也是肯定的。广州电视台是一个公共事业,它不仅仅为粤语使用者服务。
所以,至少我们从纯粹理论的角度讲,存在一个代表这个非粤语群体利益的立法者,或者他们在公共媒体的传播媒介上推行有利于非粤语群体自身利益的事情(如增加普通话节目)本身并没有什么错误。而且在公共讨论中,应当允许乃至鼓励这样的讨论。我们从现代公共生活的角度看,也应当认识到这其实是现代公民社会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州人会认为目前已经有一定的普通话节目了,争论针对的是进一步提高普通话播出比例的问题——换言之,母语非粤语的广州人的利益已经被反映,已经有普通话台。但反过来,母语非粤语的广州人会指出,粤语的地位只不过是一个地方方言,我们当下的法律框架体系里,没有任何保护方言的法理依据。也就是说,减少粤语播出的比例不存在法律上的技术问题。粤人没有保护自己语言权利的法理依据。
针对此问题,我们进一步从粤语的性质及保护地位进行分析。
二、 粤语的地位:汉民族的地方方言
一种地方“话”的地位,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语言(”language”),一种是方言(”dialect”),语言自成体系、相对独立,具有较高的地位,是任何一个民族或社区确定自己文化认同的最重要基础;方言地位较低,是一种语言的分支体系,因为地理、交通隔阂和历史因素,存在语音差异,但理论上大体应当是可以互相听懂的(如四川话、东北话、北京话都是没有争议的官话方言)。
在我国,官方语言是汉语(Chinese),实际的标准话是基于官话的普通话。而汉民族的诸多南方话(如吴、闽、粤等),都被界定为“方言”,也就是汉语(Chinese)的地方方言,不具备独立语言的地位。由于本人并非语言学专家,所以不会从语言学角度去深入分析粤语及其南方汉话作为语言的地位(而这实际上也是国内语言学上非常热门、有争议的话题)。但可以提出的基本结论是——“语言“的界定是一个纯粹的政治行为,粤语在我国目前不具备语言地位
究竟什么是构成独立语言的要素?这是各个国家、社群针对自身需要的一个主观判定。在语言与方言之间,并不存在明确的界限。欧洲国家基本都有自己独特的“语言”,但从各方面标准来看,各个语言并非完全独立,相互差异很小,显著小于我国官方化及诸南方话之间的差异。
相互理解性(mutual
intelligibility,即两种不同话的使用者是否能够直接听懂对方所说)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标准。依次标准,举例说明,丹麦语、瑞典语、瑞典语,以及捷克语与斯洛伐克语、以及西班牙语与葡萄牙语,以及克罗地亚语、塞尔维亚语、波斯尼亚语与蒙特内哥罗语、以及保加利亚语及马其顿语、以及土耳其语及阿塞拜疆语,都是典型的基本可以直接相互听懂的“语言”。这些不同的话之所以被定为为语言,并非因为它们完全独立,而是出于政治方面的考虑,。一个民族要构建独立的历史、认同,必须要求独立的语言。语言时界定不同人类社会群体的最重要标志。
照此标准,中国汉民族南方话完全可以构成独立的语言,应当说绰绰有余。而在当代,该等语言没有被视为独立语言,乃是出于政治方面的考虑,即要维护汉民族作为一个民族的统一性。将南方话界定为各种独立的语言,无疑将解构汉民族的概念,并将中国的大部推向文化上的分裂。
这一条也同样适用于民族(ethnicity)的定义:南方各族都不属于独立的民族,不是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他们都属于汉民族,咬文嚼字的说,充其量是汉民族分支子民族。
因此,将南方话的地位视为“方言”,主要是政治方面的考虑,这是在汉民族乃至国家统一以及地方文化多样直接的权衡博弈中,选择了前者。但其结果是深远的,同时也是可以预见的。“方言”代表的意思实际是“不标准的”话,一种“口音”,一种要纠正的东西,其本身不再具有文化内涵和价值,在实践上开始受到歧视。
最后,有人称联合国将粤语定义为独立的“语言”——这种引用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承认才行。
三、 保护地方方言在我国先行法律体系中并无依据
而看看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对(民族自治区的)少数民族的语言权利是有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一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这几条条款的前提是:1)国家承认的少数民族(粤人/广府人不构成独立的民族));2)享有独立的民族自治区(这一条就更不符合了)。
换言之,从法律角度讲,我们现在没有任何的依据去保护这些并不赋予语言地位的地方方言。如果你是藏族同胞,语言权利受到影响,可以诉诸法律法理,进行一辩;如果你是地方方言使用者,你本身就不具备相同的保护你自己方言的权利。
因此,我们可以看见,如果不能将粤语上升至语言地位(很可能如此),则粤语保护的关键在于如何在先行法律框架下,保护地方方言:给地方方言赋予什么样的高度?采用什么用的手段和平台去保护?其与维护汉民族统一的目标如何平衡?
四、 粤语保存良好基本是得益于港澳的经济文化支持,广州不过是受益者
粤语虽然在中国大陆仅被作为方言,未赋予特殊的保护地位,但相对其他类似境遇的南方话而言,保存得是相当好的——你在中国其他地方能看到这么多“公然“使用地方方言作为语言媒介的电视、广播么?哪一个方言能够如此受推崇,有大量的相关研究、词典、语言学习材料?粤语的保存地位乃至影响力实际已经超过很多少数民族自治区的语言。这是为什么?答案很简单,就是依托于拥有较强经济实力及文化影响力、将粤语作为官方语言的香港和澳门。
广州人和广府人(Cantonese)要认识到,实际上,为保存粤语做出最大贡献的从来就不是自己,而是港澳同胞——是他们赋予了粤语官方语言的地位,借助广播电视及娱乐文化的强大影响力和覆盖力,使粤语具备了当今的地位。任何一个语言的生存与繁荣都必须依托经济及文化内涵。香港电视电影、香港作为国际/亚洲金融中心的地位,是粤语截至目前受到较好保存的根本因素。而且我们可以看到,所谓“标准粤语”的重心,也在上个世纪由广州迁移至香港。
其他的可比语言就没有这种境遇了(包括广东境内的另二种主要方言:客家与潮汕话)。要么是语言背后的经济和文化实力不强(如各种湘、赣方言),要么是没有境外官方语言为后盾(吴语方言、潮州话等),要么是不具备具有直接覆盖力的境外媒体(如香港公共电视台可以直接覆盖珠江三角洲,成为珠江三角洲粤语人群首选收看的电视频道,而在台湾有相当地位的闽南话对境内没有等同的媒体覆盖力)。
粤语也几乎是中国大陆唯一一种比较受到推崇的方言。任何其他方言,我想,脱离了地方,都会被外界人士与落后相联系,只有粤语受到推崇,其本身与先进相联系,甚至是不少外地愿意学习的方言。这种地位毫无疑问就是香港文化的支撑。
因此,粤语能够保存至今,完全是出于其得天独厚的海外资源,与广州人和广府人并没有太多的直接关系。粤语保存的重心和推力,也将仍然在香港、澳门。我们稍微尖刻一点的说,广州某几个电视台频道(本来在本地的观众恐怕就没多少)改成普通话,对于粤语的现状、地位、保存几乎没有任何实质影响。而广州人和广府人要看到,只要香港澳门存在一天,繁荣一天,并且对珠江三角洲的覆盖不减,粤语就能“撑”下去。没有香港澳门,粤语早就没有今天的地位,广州电视台有粤语频道的这个基本前提可能都不存在!
我们再极端一点的说,如果广州电视台的频道全部改为普通话播出,广州和珠江三角洲的粤语人群仍然会继续和现在一样以收看香港的几个频道为主,而这些电视频道和过去一样,将成为支撑粤语的最主要因素。
广州人将把少数地方台播出语言改为普通话,就这么大反应,上升到存亡的高度,委实是太夸张了,严格考证,本身不具备逻辑关系,只是向外界凸显了自身的文化危机感。因此,更多的是一种情绪(主要是担心有今天这一步,就会有明天下一步),但并没有触及粤语保护的实质。
五、 关于粤语的保存——广州人、广府人要思考的核心问题
广州人和大陆广府人不要仅仅发泄情绪,无限上纲,在蛛丝马迹的事情上过于敏感,而要看到更加深层次的东西,同时要适当的置身于粤文化之外,从更广泛的角度去思索这个问题,就好比你是外地人,你怎么看这个问题。我认为,广州人、广府人首先要认识到粤语保护的由来——就是我刚刚所说的海外粤语群体的支持作用,不要误认为粤语保护是得益于境内广府人,从这个角度,首先认识到粤语保护的机制和动力是什么;其次,大陆的广府人要认识到,粤语保护已经相当良好,地位突出,实际已经显著超出其本身作为方言应有的地位,也就是说,纵观四面八方,粤语已经保护得很不错了,是一种公开宣扬、公开推崇的方言。三是要认识到粤语作为一个地方方言而非语言的地位这个大的前提——广府人不是一个独立于汉族的“民族”?粤语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上并不具备语言地位的事实。基于这种前提(假设你不能改变这个前提),我们思考一下,在现行政治、法理框架上,如何对粤语其进行保护,发扬与促进?你可以援引什么用的法律、政治、哲学逻辑?可以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方式,而同时又不宜采用什么样的手段与方式?保护粤语运动,与保护其他地方方言之间又存在什么关系?对其他所有的方言是否同等对待?如果所有方言都同等保护、同等对待,促进民族和谐、文化统一的事业又如何?二者如何平衡?保护粤语行动,对促进广东人融入中国大陆的主流(而非偏安港澳)之间,又如何平衡?针对这些,要有清晰的全局观。
六、 保存粤语是一个广泛的公共行动,要与全国对话、考虑全国视角,博得更广泛的同情
近期,我收到大量的网络转帖,全部都是各种“撑粤语”主题的,而且值得一提的是,绝大多数都是直接用粤语白话文写成的倡议!这就好比广府人进行各种内部倡议,是广府人写给广府人看的自说自话。对于非粤语使用者而言,这种倡议一完全看不懂,二,凸显广东人的地方主义特色。这样的话语是不会引发非粤语使用者的同情的,甚至还可能带来反感。
我认为,保护粤语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也就是如何在中国当前的民族认同及法律框架下,保护不具备法律地位的汉民族地方话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多种地方(吴、闽、湘、赣、客家、潮州、粤等等)的课题,是一个可以引起广泛共鸣、关注的公共事业、公共行动。建议广州人、广府人拔高自己行动的话语高度,放在全国视角下思考这个问题,要积极的与广府人以外的人对话,让不同地方的人了解保护粤语的需要与价值,并且加入到关心、支持的行列中来。我们举很简单的例子,中央政治局领导有几个是广府人?你要说服人,就要让别人理解你。如果将保护粤语仅仅作为一个地方事业来推动,不但将无法取得最终的成功,而且还可能引致外地人对广东地方主义的反弹。因此,保护粤语,保留清晰的全局观将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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