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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即将迎来券商基金正规军

(2010-05-10 08:21:08)
标签:

股票

分类: 官方新闻

2010年05月10日 04:34陆星兆证券时报

 自上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相关指引之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日前发布《套期保值额度申请指南》和《特殊法人机构交易编码管理业务指南》。至此,以券商、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将可以正式开户,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据了解,《套期保值额度申请指南》明确,客户应当提供的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额度申请(审批)表》;法人客户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申请买入套期保值的,应当递交相关资金证明,该证明由相关银行出具;申请卖出套期保值的,应当递交现货资产持有状况证明,该证明由其开户证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托管行出具,持有开放式基金的,还应递交开放式基金持有状况证明,由基金公司或托管行出具;近6个月现货交易情况(填写《套期保值申请人最近6个月现货交易情况表》);套期保值交易方案;最近6个月套期保值交易情况说明(首次申请不必提供);首次申请套期保值额度的,应当提交交易编码申请表。

 

  《特殊法人机构交易编码管理业务指南》明确,交易所直接受理的特殊法人机构开立交易编码的业务包括:证券公司自营股指期货交易编码;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指期货交易编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股指期货交易编码;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交易编码。

  目前,券商和基金公司正积极备战股指期货。据悉,广发证券中信证券已先后公告称,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议案,公司经营管理层可以办理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具体相关手续。另外,部分非上市券商已进入申请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环节,基金公司也在进行开户材料和人员方面的准备工作。

  分析人士指出,机构投资者的进入将改善市场参与者结构,提升股指期货运行质量。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套期保值操作,有效规避系统性风险。

  根据监管规定,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在投资策略上以套期保值为主,严格限制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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