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的名字是一个历史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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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省份的命名,常常有东、西、南、北的方位词,言下之意就是有一个中心,也就是说视线是从这个中心出发的,因而有河北、山西、江西、河南、山东等等名称,而且实际上这些名词或这些名词代表的省份在不同时期还有不同的含义、变迁,大如“山东”,古时泛指崤山(或华山、太行山等)以东的区域,和今天山东省的疆域并不相叠。另外,不是省份名称的“江南”也是变迁几多。
陕西,更是如此。不但其古今语义不同,而且所辖疆域也大不相同。与其他省份名称不同的是,“陕西”这个名称,从先秦文献上来看,似乎被后人弄错了,而且一错至今。
陕西的来历,大致沿用《春秋·公羊传》的说法。
《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
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
汉代,《史记·燕召公世家》也采用此说:
其在成王时,召公为三公,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
所以,在宋元之际形成“行省”制度时,当然也采用此说,因而有“陕西”的名称及区域划分。“陕”显然是一个地名。
那么,“陕”在哪里?古时有陕州、陕县,不过今日却由于在黄河上修建三门峡水坝,所以把那个地方就直接更名为“三门峡”市了。陕就是今三门峡一带,甚至那里还有陕陌、陕原的说法。
为什么要“分陕”?当然,这和周的时代有关,大致而言,“分陕而治”是根据周初特定的历史状况有关。周人初定天下,在“天下之中”营建洛邑,此时,殷人尚未彻底平定,因而,东都洛阳的地位就日益凸显出来。看得出,自伐纣以后,周人的政治就逐步向洛阳转移。中国那时的问题主要是东、西的问题,而非南北。大约周人把秦人哄的很好,所以西北不会有什么隐患了。后来的史实证明,秦并不是革“周”命者,而是周的继承与发展。
问题就出在武王在刚刚得到天下时就病逝了,成王年幼,周、召二公的势力又很大,所以必然要出现“权力”的分割问题。
周人解决这个问题是很聪明的,没有出现后世常有的流血事件,其关键人物自然是周公这个人物了,关键的制度保障了“分陕”跟谁权大权小并没有直接关系。
学者宫长为指出,“分陕”之“陕”,不应是单纯的地理概念,而应是政治统治之区划。我觉得这个理解很关键。同时他也指出,后世之人在解释这个问题上犯了“以今推古”的毛病。(宫长为《“分陕而治”说再认识》)
实际上,在周人固有的观念里,就有“西土”与“东土”的区分。
简言之,西土就是周人的老家,东土就是他们新征服的殷人土地。《左传》昭公九年“王使詹桓伯辞于晋”一段,就说明了这一点:
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岐、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
当然,东西的划分是站在洛阳这个天下之中的位置来说的。洛阳为中,在古人那里是一个天然的概念,著名的《何尊》铭文即云:
惟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或,自之民。”
铭文中的“中或”即“中国”,指“中土”或“土中”之意,亦即洛邑为“天下之中”,传统文献上的证据就更多了。
为什么自汉儒以来,会出现“分陕”的一种想象或解释?从而影响后世至今呢?那是因为汉儒把“分陕而治”之“陕”,当成一种地理概念而理解了。东汉公羊一派家学者何休解释云:“陕者,盖今弘农陕县是也。”(《春秋·公羊传》隐公五年注)此说并非无懈可击,汉以后的一些学者对此也很怀疑,朱熹就表示过,南宋王应麟在《诗地理考》中说:“朱氏云,公羊分陕之说可疑,盖陕东地广,陕西只是关中雍州之地,恐不应分得如此不均。” 他们觉得如果以陕划分,那么首先一个问题就是土地面积不公平,这在周人那里绝对说不过去。
而问题的症结,恰恰就在于这个“陕”字的解释上。不过,何传倒是还留下一个线索,《公羊传释文》:“陕,一云当作郏,王城郏鄏”。
果真如是,则“分陕而治”,原本是“分郏而治”。
“郏”者,何也?
郏音夹,以郏山而得名,《逸周书·作雒》篇所云“南系于雒水,北因于郏山”指的就是这个山。《左传》宣公三年里有一条:“成王定鼎于郏鄏”,正是上面何传里说的“郏鄏”。
宫长为先生说:
郏鄏,亦可单称为“郏”,杜注云:“郏,王城”。具体来看,周公营成周,实筑二城,一名成周;一名王城,《令方彝》铭文云:“明公朝至于成周”,又云:“明公归自王”可以为证。王城,当位于瀍水西岸,与成周相对,故以此来划分“东土”和“西土”,称之谓“分郏而治”,这个“郏”,不仅仅是一个地理概念,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西周王朝统治之不同区划。
清代学者梁玉绳明确指出,分陕之“陕”字有误,其《史记志疑》卷19云:
各本《史记》多作“陝”(原注:从两“人”,音甲),或作“陝”字(此从两“入”)。《公羊释文》曰:“陝”(人字——焦按,下同),一云当作“郟”,王城鄏郟。余谓作“陝”(人字)为允。吴氏《别雅》曰:《唐扶碑》“分郟之治”,《隶释》云:反“陝”(人字)为“陝”(入字),此用字之异者。案陝(人)与陝(入)本不相同,隶书夾字多变作“夹”,而“夾”字形与“夾”近,故“陝”亦变作从“夾”,且又左右互易,则与“陝鄏”字无别矣。然《公羊释文》一作“郏”,古洽反,是“分陝”元有两传,或碑本所用政(正)为“陝鄏”之“郏”,如陆氏后说,则非反“陝”为“郟”而用字不为异矣。(原注:《集韵》于“陝”字注云:“地名,周召所分治。”)(由于电脑字库原因,“陝、陝”不能区分——焦注)
这么说来,陕西实际上是郏西。但这样讲的话,的确很别扭。
一个原本不是地理划分的问题,经过一个误会而成为后世省份划分的依据。可是,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这样理解,是不断的历史和政治变迁导致了“陕西”,一如王维所忆兄弟的“山东”并不是今日之山东一样,是那个“山”或“陕”的界限在不停的变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