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昨天,其实我知道皇家马德里,是因为贝克汉姆。被老爵爷赶走的贝克汉姆,就是去的皇马。今年,可能是贝克汉姆最后一次“参加”世界杯了,为了他,我就得选英格兰队。
早听说贝克汉姆是个万人迷,不过,也有例外。那时我在曼城,赛季开始的时候,同套间的一个意大利美妞的父亲和妹妹过来探亲,买了票去老特拉福看球。她老爸是看球,她MM就说,小贝有什么好看的?她主要是看维多利亚,嘿嘿。我呢,既不看球,也不听辣妹,所以对他们都没啥感觉。
说起来,俺也算是在帅哥堆里长大的,俺舅舅是个美男子,外甥似舅,俺弟弟也很帅。更难得的是,俺邻居家的几个GG也都是帅哥,其中有一个都说像年轻时的赵丹。所以,要说俺对帅哥审美疲劳也有一点。再加上昨天我说了,足球比赛基本都不看,因此,贝克汉姆虽然红了很多年,俺都不知道他长啥样的。想来不外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那种。
那年大冬天去伦敦出差,在布莱尔常去的一个餐馆吃完饭回到万豪酒店,不知道取暖系统怎么搞的,房间里觉得冷冰冰的,我正像无头苍蝇似的到处找暖气的调节开关呢,就听着电视里说新当选的英国足球先生--贝克汉姆。不经意的掉头一看,镜头正好对着小贝,顿时为他那招牌式的深邃眼神击倒。定睛一看,穿着英国式深色西装的小贝,温文尔雅,整个一个标准英国绅士的样子,那里仅是四肢发达、粗犷彪悍?俺从此成了小贝的粉丝。原来,英国的球迷很流氓,英国的球员却是很绅士的。小贝穿西装真好看。
然而,真正的绅士,并不是因为他穿西装穿得帅,而是他骨子里的绅士精神。我认得出小贝那脸的时候,正是他的巅峰期吧?从那之后,他就逐步走下坡路了(所以,俺昨天说的,俺不能看球是对的吧?)。他与老爵爷闹矛盾,给赶出了他奋斗过12年的老特拉福德球场,他到皇马,成了入宫见妒的娥眉,他被讥为报纸上的明星,最后几乎没有上场的机会,被迫转会,他到洛杉矶,美国的足球氛围没有他的发展空间,为了给英格兰效力,他被租借到米兰,有人讥讽他是帮米兰卖门票的。他的帅气,成了他软肋。八卦杂志一直在谈论,什么时候小贝会离开绿茵场成为一个娱乐明星。又一个十年过去了,35岁的小贝仍然还在绿茵场上。
曾经翻过贝克汉姆的自传,他说:“我一直坚持认为自己一生当中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永远为曼联踢球。”一直很欣赏小贝为了自己一生当中最想做的事情所付出的努力。同时,也非常欣赏他念念不忘自己曾是英格兰队的队长。在网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些同胞会说如:我爱国家,但国家爱我吗这种话。说这种话的人应该好好看看小贝,这个被抛弃,被出卖的球星,在过去的那些年里,苦苦挣扎在大西洋的两岸,迂回曲折,就是为了重披英格兰队的球衣。
贝克汉姆是个万人迷,一万个人可能有一万个迷他的理由。对我来讲,除了他的帅气、他的名声,还有的就是他的职业操守、他的坚持。作为打工一族,眼看着小贝都要受那么多磨难,自己还有什么要抱怨的呢?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