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哪些约定对孩子心理健康有保障?
(2011-03-14 12:58:24)
标签:
离婚儿童心理杂谈 |
分类: 心理学在儿童教育和生活中运用 |
前提:孩子还小,比如初中以前所有阶段。
探望约定——
1、对孩子暂时不宣布离婚事实,也不和孩子探讨、倾诉父母双方感情问题,只解释为分开居住或离开一方长期出差。
2、任何一方不在孩子面前和对方坏话,有损父亲、母亲形象的话。
3、每年孩子生日三人共同庆祝。
4、孩子学校有需要父母共同参加的亲子活动,双方共同参加。
5、对于孩子在工作前任何方面大额开销,包含并不仅仅包含中学赞助费、出国留学费、课外培训费等,由双方协商后以AA制形式或根据当时两个各自经济情况另行协商解决
6、在不影响孩子学习情况下,离开方每周可以探望1次或者单独带孩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对方。抚养孩子方应保证对方每周探望时间不少于一天。
7、抚养方应保证孩子有权正常、自由参加对方大家庭、家族的活动。
根据各家情况,供参考。
前一篇:父母子女的缘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