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朋友书奇带着家坤从美国回来度暑假,送给我一瓶鲜红的指甲油,还特别关照是美国的名牌O.P.I哦.我说我从来不涂指甲油的,说的时候看着她大红的脚指甲.
书奇给我灌输美国意识:在美国,几乎所有女人都涂指甲油的,她们认为不涂指甲油出门就象没穿衣服出门.
我问:脚一般都不太好看的,涂它做什么呢?不涂不引人注意不是更好吗?
书奇说:你错了,就是因为脚不好看更要涂,用鲜艳的颜色吸引人家的注意力,当别人的注意力在你的颜色上了,就不太会关注脚的好不好看了,所以我特地给你选了一个最最红最最鲜艳的.这个牌子很好,一个月都不会褪色的"
那个晚上,书奇告诉我美国人生活的自我和轻松,心理方面,怎么舒服怎么做,胖得有三个她那样的肥女人们一样开心地大口吃一大盆的食物,一样不减肥,一样穿着舒服的大T恤大裤头,涂着鲜艳的脚指甲,摇摆过市,大家都觉得很正常.给了她很多的反思.
书奇走后,我拿着这瓶指甲油,反复了很长时间,涂呢不涂呢?涂:觉得书奇说的有点道理,也想尝试一下;不涂:我一直认为只有美丽白嫩的脚才配涂指甲油.而我的脚是我对自己最不满意的地方.我一年四季为它花最少的钱,将它包裹起来,穿不露趾或者露一点点脚趾的鞋子,哪怕在40度的高温.如果涂成最耀眼的颜色将对我的心理是一个挑战.无异于一次心理治疗.征求JEFF的意见,他秉承一贯的回答是:想涂就涂吧.
小心翼翼涂好了,架在脚凳上自我欣赏,目光真的只锁定那十点红.自己心理在慢慢的适应着.
早上上班途中,给书奇发了一个信息:亲爱的,我在感受着把自己最自卑的脚涂上你送的最艳丽的红色后有可能成为别人注意焦点的强烈心理冲突,有点类似满贯暴露疗法.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去挑战自己.
一天忍受着经过别人身边时候的不自在,尤其是熟人身边,其实每个脚只能露出一点红.涂了脚指甲油的我反而象没有穿衣服示人般的难受着.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是,我要买洗甲水,把颜色去掉.
没有找到洗甲水,今天还得带着"十点红"出门,换一双完全不露脚趾的鞋吧,心理舒服很多.
问题并没有解决,我需要继续自我分析和探索.
就象吴迪说的: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灰姑娘,她不可能被我们完全清扫出去,我们要带着她玩.每个人都会有问题,不要把完全彻底解决当作目标,带着问题前进,不影响日常生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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