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新女学(34)

(2006-10-18 16:24:10)
分类: 新女学
还女性以应有的尊重
 
  一些公司为维护自己的利益,比如生产贵重商品的厂子,为防止员工把产品带出去,在女洗澡堂子、更衣室里安置了摄像头,这种现象的产生从而导致了女性的隐私被窥探、侵害,这是绝对的违法。第一,关于隐私权的问题,有法律依据;第二,这不是人干的事情;第三,这样做也没用,她能带到澡堂子,就能带到别的地方,企业应该从制度、流水线上给以制止。如果都那样,生产原子浓缩铀的就没法干了,生产黄金的也没法干了,带出去鸡蛋一点儿大的黄金还得了吗?原子浓缩铀带走花生米大一粒,产生裂变了还得了?往哪个公共场合一扔,人们都不知道,然后成批地得癌症。所以,这种单位的领导不是人,自己家的老婆和女儿在那儿工作,也安个摄像头?绝对不允许。这个都不需要争议,女工就应该联合起来把厂长办公室给砸了,把摄像头给拽了。只有集中营才能这么干,所以这个是绝对不被允许。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新女学(33)
后一篇:新女学(35)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