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安琪北京十年短诗集《极地之境》有感/周娆(《闽南日报》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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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诗集,我的第一感觉就是生活即诗,诗即生活,在诗人的一泻千里的灵感之中生活的点滴皆可入诗。当我们厌倦了宏大叙事之后,那些关于个人心灵中最幽微最细腻之处的描写才能够让我们重拾对文学的热爱与信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诗歌是人类灵魂深处最完美的呈现,让我们有机会靠近自己的内心,近一点,再近一点。
千百年来,思乡一直是诗人的一个母题。在“2003——2012,北京”的背后实际上一直有诗人故乡“漳州”的影子,十年时光其实就是挥别故乡,接纳异乡的过程。关于故乡的点滴都能触动诗人最敏感的神经,在刹那间的恍惚之后明白对“一个已辞去一切的人”而言,故乡将只是偶尔安歇的客栈,异乡才是那永远追寻的“极地”。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王维一诗真可谓道尽天下游子的心声。远离故土的游子是孤独的,爸爸妈妈叔叔舅舅姐夫妹夫老公孩子哥哥弟弟这些称谓已经长久不在诗人的生命中出现,亲人远在天边,惟有借月传信,诉说衷肠。《月上中秋》和《月光先满又缺》二首显然先写作于诗人独自在北京度过的某个中秋,诗人颇有举杯邀月的风采,邀请李白、苏轼来赏月,借“全世界的月亮齐上枝头”来驱散“内心的虚无”,驱散那挥之不去的孤独感。此时的诗人极为敏感脆弱,秋夜浸骨的凉意、未卜的前途、不安定的生活,这一切都在拷问着诗人这种对理想的坚持是否值得。可是当诗人抬眼看,看到那先满又缺的月,寻回了继续走下去的力量。
也正是因为这份对故乡的眷念,北方稀少的雨和短暂的秋天才能够那么轻易诱发诗人的诗兴,从《大雨两天》里的百无聊赖到《许多叶子》里诗人的心绪被纷飞的落叶搅扰,诗人此时在情感上还是拒斥着北京,所以才会质疑“在这么远的北京热爱这么近的福建这一切/究竟为了什么?”,才会感慨北京的雨水之所以如此密集的原因是“2006年我永远/告别我的故乡”,再到《秋之回乡》时诗人已经意识到故乡再也不是诗人的故乡,光阴早已让故乡物是人非,诗人已经成为了闯入的异乡人,此时的诗人不知所措,认为自己成为了“故乡和异乡的弃儿”。然而在《阴雨北京》中这种归属感的缺失一扫而空,爱情之于女人是生命的必需品,没有深爱过和被深爱过的生命是不完整的。四目相对,两心欢喜顿时扫尽了诗人心中的阴霾,心底最深的喜悦与感激油然而生,“我来到了北京/我遇到了你”。此刻的北京已经是诗人“温暖的可以发疯也可以发呆的休憩地”了。
背井离乡,丢弃安逸稳定的生活,离开自己的母亲、父亲和孩子,选择以北京作为终点,是需要莫大的勇气和对理想的坚持。那么在看不见希望的黑暗之中诗人靠什么来排遣呢?显然是诗歌。每一个诗人,我相信都可以称之为语言崇拜者,他们相信语言是有力量的,可以直抵心底,也可以疗救心伤。在《女心理医生的性心理问题》中,两性间的对立与冲突呈现在诗人面前,面对如此古老的难题,诗人无法找到完美的解决方案,只能“暂且写一首诗以示安慰”。在《与诗为邻》之中,远离故土的女诗人们通过诗歌成为了异乡的邻居,这是一份多么奇妙的缘分。在《帝国主义诗歌》中诗人高喊诗歌就是她“前世的爱人,你霸占了我,欺负了我/使我在今生不得安宁”,可是当诗人痛苦无助之时还是“忍不住将手伸向它/忍不住吞服,忍不住/以此作为生之依据”,诗歌成为了诗人生命的确证。
“无论多大的风雪/都必须要的行走”,诗人永远在路上,用诗来回望生命中的过往,用诗来展望前路的幸与不幸。诗人这阵风是否能够翻过喜马拉雅已经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不断攀爬的步伐,慢慢地积聚力量,变得更高更强,朝着喜马拉雅一步步逼近。伴随着诗人的步伐让我们与好诗“有幸相逢,同一时代”!
《极地之境》,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