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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邓玉娇的N种明智选择

(2009-05-19 16:19:50)
标签:

烈女

器官

邓玉娇

干部

文化

情感

两性

杀人

休闲

分类: 第三只眼

烈女邓玉娇的N种明智选择

 

  邓玉娇,一名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女服务员。因为刺杀镇政府三名工作人员,名声大振。被网民们戏称为“2009年中国第一烈女”。
  烈女,顾名思义:刚正有节操或抗拒强暴或殉夫而死的女子。与此同时,我也想起了毕淑敏说过的那句话:全局大于部分,生命重于器官。
  也许,邓玉娇刺杀官员的行为让很多网民感觉很快意,她是否属于防卫过当或故意杀人的争论也是甚嚣尘上。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们必须去面对,那就是这位“2009年中国第一烈女”无论如何都逃不脱法律的最终制裁,不管是死刑、死缓还是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对她来说都是残酷且无情的。因为,那三个卑鄙无耻下流龌龊的“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贱命,根本不值得她用自己的生命或一生或大半生的牢狱岁月去偿还。
  对于网友们给她冠以“烈女”的评价,与其说是对邓玉娇不畏强暴,勇于抗争,愤然还击的褒扬,不如说是对无数与邓玉娇一样的弱女子的误导或“捧杀”。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在那3人提出要她提供“特殊服务”时,她可以找借口溜出房间,寻求姐妹们的帮助,也可以以自己身体不适为借口推脱掉他们的纠缠。当对方拿出一沓钱在她面前显摆时,她可以这样说:我是修脚的,您要“特殊服务”我可以给你去叫人,借机溜走。到最后,当对方两次将她按倒在沙发上的时候,她可以呼救,也可以求饶,甚至可以暂时屈服事后报案。总归,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姑娘们可以有很多种方式去选择,但不管是那一种选择,都比她将修脚刀或水果刀插进对方身体更明智,更有利于自己。
  当然,那个意欲强暴邓玉娇的邓贵大及其同伙是令人憎恶让人发指和唾弃的“干部中的败类”,但作为修脚女的邓玉娇以及从农村进入城市挣扎于娱乐场所的无数的“邓玉娇们”,却一次次的用生命的代价来维护自身人格的尊严,她们或跳楼摔成残废,或拔刀相向酿成命案,或用这样那样的极端手段来“自保”,但结果和结局往往是悲剧的令人惋惜的。
  在这里,我转用毕淑敏的那段话,来提醒那些尚在娱乐场所讨生计的姐妹们:当烈女真的没意义!
  毕淑敏:我们的文化,在这一组器官之上,负载了太多的沉淀和压力,它就不单单是器官,而变成了凌驾一切的神或妖魔。这就让古往今来成千上万的女子,为了维护它,不惜自动删节了最高贵的生命。集体无意识中的冰冷扼杀,还被冠了一个晶莹而锵然有声的美称——“玉碎”。假如你被人侮辱而你还活着,你就成了“瓦”。
  我要说,所有的女子都不是“瓦”,而是“玉”。只要是玉,就天然都是完整。只要你坚定地认为自己是一块玉,没有任何人能把你变成“瓦”。倘自己不去击打,外力不能碎玉。所有的女子在所有的时间,都不必为了一组器官的受伤,而放弃生命的大局。女人们都可以永不破碎,只要精神保持完整。
  这就是——全局大于部分,生命重于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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