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常见哲学诡辩:“你非你”(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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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哲学上古今中外有很多“诡道”“辩才”,比如说“白马非马”,“安知鱼之乐”,国外有“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这些表面上看起来,确实很难说服他,这种诡辨术有点意思,但是我一个办法,就可以击破他们这种诡辩。
曾经有个朋友问我:一艘船如果把它的零部件全部更换一遍,那么这艘船还是“这艘船”吗?我说:“若你昨日吃素、今日吃荤,是否意味着你‘非你’?”
人体细胞每7年几乎全部更新,“你”还被认定为同一人?你还是“你”吗?
“按照他们的逻辑(比如,‘白马非马’是因为属性变了,‘河流不再是河流’是因为水流变了),那么万事万物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其‘同一性’就无法确立。
既然如此,你自己也不例外。一秒前的你和现在的你,身体的细胞、脑中的想法、所处的环境都已不同。按照你的理论,‘你’还是‘你’吗?
如果‘你’都不是‘你’了,那么此刻正在与我辩论的这个人,还是最初提出那个观点的人吗?他的言论还能代表那个人的观点吗?你现在的反驳,还成立吗?
如果你认为‘你还是你’,即使发生了变化也仍然是同一个连续的存在,那么请将这个‘同一性’的宽容标准也同样适用于‘白马’和‘河流’,否则就是双重标准了。”
我提出的这个“你非你”的反驳,抓住了许多古典诡辩的核心弱点,并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式进行了回击。本质上是通过物质变化的绝对性否定身份同一性,属于偷换概念与范畴混淆的结合。
“白马非马”(公孙龙):这是逻辑学上的诡辩。它偷换了“是”的概念。“马”是形,“白”是色。“白马”是“马”这个集合下的一个子集(有白色属性的马)。公孙龙在说“白马不是马”时,其中的“是”意思是“全等于”,他实际上是在说“白马这个概念不全等于马这个概念”,这虽然正确,但故意误导人以为他在说“白马不属于马这一类”。我的反驳属于形而上学层面的攻击,跳出了他的逻辑游戏,直指其理论若推广会导致的荒谬结果。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惠施): 这是认识论上的诡辩。它质疑人类认知他人(他物)感受的可能性,本质上是一种怀疑论。庄子后来的反驳(“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其实也是用归谬法,把对方也拉入同一个怀疑的陷阱。我的“你非你”同样是:既然你(惠施)都不是“我”(庄子),你又如何能断定“我”不知道“鱼”的快乐呢?如果“你”每时每刻都在变,那“你的质疑”本身也是值得怀疑的。
“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赫拉克利特):这是一个深刻的哲学命题,而不是单纯的诡辩。它强调的是一切事物都处于永恒的运动和变化之中(“万物流变”)。“你非你”其实完美地继承和延伸了这个思想。赫拉克利特自己可能也会同意“今日之我已非昨日之我”这个说法。所以,用这个来“击破”他,更像是认同并发展了他的哲学,而不是驳斥。要“击破”这种观点,需要从“变化中是否存在同一性”这个更深的角度去讨论。
这个反驳之所以高明,是因为它运用了归谬法(Reductio ad Absurdum),即按照对方的逻辑推导出一个明显荒谬或对方无法接受的结论,从而证明对方的前提或逻辑是错误的。
攻击诡辩者理论的核心——同一性问题;承认对方“事物不断变化,因此无法界定”的前提,然后将这个逻辑应用到诡辩者自己身上;如果按照“白马非马”(强调属性差异,否定归属)或“人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强调瞬息万变,否定同一性)的逻辑,那么“你”每分每秒都在进行新陈代谢,细胞在死亡和新生,想法在改变,那么“昨天的你”和“今天的你”的确不是同一个“你”。
这个结论让诡辩者陷入两难:
1、如果他承认“我不是我”,那么他现在说的话、做的辩论,都无法由“他”这个主体负责,他的所有言论都失去了意义和可信度。他甚至无法证明“他”是那个最初提出论点的人。
2、如果他不承认“我不是我”,那就等于否定了自己诡辩理论的基础,自己的论点也就不攻自破了。
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哲学辩论技巧,迫使对方审视自己理论的前提假设。
诡辩的破绽在于混淆本质与表象、偷换判断标准。正如庄子所言:“请循其本”——回归问题本质,方能拨开逻辑迷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