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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高价VS政府补贴,南方供暖卡在政府乱作为
在南方供暖这个问题上,和“外行”一般都高喊“要搞集中供暖”成尖锐对比是,一些业内的学者则认为,“不仅南方不该集中供暖,甚至北方的集中供暖模式都需要改革”。这些学者认为:从国家能源供给及可获取能源总量的长期来看,“全国建筑总能耗不能超过10亿吨标准煤”这根红线。据了解,到去年全国建筑用能总量已经超过7亿吨标准煤。而在2020年前,每年新增建筑面积在在10-20亿平方米。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人认为“将北方模式照搬到南方,中国的能源供给将不堪重负”。
能源支撑问题,是不是真的成了制肘南方解决供暖问题的瓶颈?业内一些专家的话,也许不无道理。但是,如果站在全面考量和平衡国家供暖格局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说法似乎站不住脚。就拿现在的北方供暖来说,既然北方的集中供暖比南方分散式供暖能耗要高4倍,那么,如果北方在今后的供暖发展和改良中,逐步直至完全采用更科学和更节能的供暖技术,哪怕就是省下二分之一的能耗,南方人供暖所需求的能源,就有了保障。还有一点也非常关键,就是现在南方居民并不是没有供暖,而是所需付出的成本太大,成倍于北方居民取暖的费用。从这两点考虑,用“能源红线”来压制南方的供暖需求,不能视为一种科学的结论,似乎更是一种未有宏观视野的“工程师的恐吓”。
既然能源的保障问题在全国一盘棋的统筹下,可得以解决,那么化解南方居民冬天供暖的问题就剩下最后一个“屏障”,这就是居民的供暖费用定价和政府的政策和财力支持。
我们已经知道,南北方同样住房面积的家庭,要保持同样的室温,南方分散式供暖尽管更节能,但他们一个半月所付出的费用,可能要比北方人5个月取暖费的支出还要高。这里的核心,除了不同的能源价格政策影响外,最关键的还在于南北方各地政府在供暖“钱”方面的不同作为。
在北方集中供暖的地方,各地政府每年都要为冬季供暖提供一笔不小的公共财政开支。同样拿北京来说,今冬由于天气寒冷提前12天供暖,每天政府都要承担7000万元的费用。据报道,今冬整个供暖季北京市区两级政府的补贴将超过30亿元。
而在南方,供暖靠“自给自足”的居民就远远没有这样的“福分”了。不仅因为空调和取暖器所用的电价气价本身就比集中供暖所用的煤的价格要高,而且从去年开始,很多地方都开始实行阶梯电价和阶梯气价,这就无疑使南方居民在取暖费用支出上更是“雪上加霜”。就拿空调来说,现在的一二级阶梯电价一般只能保证日常的使用,如果要像北方那样的室温,普通家庭每天的使用量一般都要在六七十度以上,按标准都要使用比一级电价贵50%以上的三级电价。
这就产生了一个尖锐的对比,同样是冬季供暖,北方各地的政府用公共财政进行补贴,而在南方,居民供暖上不仅没有任何政府的扶持和帮助,而且还要为供暖缴纳高价的电价和气价。这才是造成南北方冬季供暖上不公平根本原因。
所以说,南方人与其说是羡慕和要求集中供暖,不如说要求获得集中供暖背后的政府扶持政策和公共财政补贴。在取暖上南方各地政府要管的,不该是什么具体的供暖方式,而是政府在供暖上的政策扶持和公共财政补贴。
这里所说的供暖政策上的支持,首先就是应该把南方居民冬季供暖所需要的电力和天然气,从阶梯电价和阶梯气价从除去,保证南方的居民可以用足额的平价电和平价气来保障冬季供暖;其次,就是要像北方的地方政府一样,给居民发放冬季取暖补贴。具体的居民取暖补贴开支,可以参照北方的补贴标准和夏天高温费的做法。比如,北京2000多万人口,每年政府提供的供暖补贴30亿元,相当于人均150元。南京可不可以此为标准,向居民提供“取暖费”。南京800万人口,政府全额提供取暖费,也就12亿。如果企业再分担一点,做这样大快人心的好事,财政上不应该存在什么问题。毕竟,这要比夏天高温费的开支少多了。
所以,在南方居民冬季取暖上,政府缺少的不是方法,而是决心。这里,不仅牵涉到政府要改变过去那种借阶梯电价和气价之名对南方供暖 “捞一把”的政策,而且还需要政府在财政上要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问题是,我们南方各地的政府,能有这样的决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