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自治是为了共同受益
(2010-07-18 17:49:30)
社区自治的难点是如何让广大居民主动地参与社区事务。主动,意味着自组织、自管理、自运行;主动,也意味着为了自身利益而参与,以合作的方式发展社区层面的公共事务。
社区自治活动带有很强的“共同受益”的特点。如,改善社区的居住环境,增加社区经营性收入,加强社区安全,关怀弱势群体和青少年。
在这种共同利益感非常强烈的时候,民众就会产生参与管理的念头,特别是在商品房小区,公与私的界限明晰,此时公共物品的概念就会凸现出来,公民会意识到,社区公共物品其实有自己的一份。如果把公共物品管理好了,大家共同维护和建设就可以“共同受益”;如果管理不好遭到了破坏,那就“共同受苦”。
此时,就需要自愿者组织的出现,通过自愿者组织的参与,共同进行社区的公共物品乃至公共事务的管理,形成居民自觉维护公共物品与公共事务的机制,这才是达到“共同受益”的正途。
在那些社区自治搞得比较好的社区,公民最大的特点就是有强烈的共享意识,对于他们每一个人来说,社区一切公共的东西,从环境质量到人情味,自己都分享一份。如果大家都去维护,这一切都是公益品;如果大家不去爱护而任其退化,公益就变成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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