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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009-06-01 14: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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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农民工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迟国维
       近期,山西调查总队在运城、临汾、吕梁、乡宁、平定、平陆、孝义、垣曲八个市县就农民工就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调查显示: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依然存在。由于外出务工的农民较为分散,缺乏组织,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劳动时间长、劳动条件差、被恶意克扣拖欠工资等现象时有发生,合法权益时常受到侵犯,致使农民担心上当受骗,影响外出积极性。平陆县一名农民工反映,2008年10月份以来在运城市某企业从事装卸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5个月没有领到工资,企业只发放少许生活费,拖欠工资近6000元。(5月31日 新华网)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欠薪问题,惟一的办法只能是依法办事。现在的问题是,“依法”是肯定的,都有共识,法律上并不存在太大的空白;但是“办事”就难了,谁来“办事”?众说纷纭。越来越一致的呼声是,希望社会各界尤其是职能部门伸出援助之手,而且确实也做出了不少的努力。《农民工维权手册》出台了,别说欠薪,连不给休假日都违法。《建筑法》审定后加了一条:恶意欠薪最高罚30万。可以说,该给的都给了。从理论上讲,欠薪不存在解决不了的死结。但是,地球人都知道,连总理都知道,欠薪远没到解决的那一天。
  希望社会各界方方面面从上到下,形成一个保护农民工的“安全网”,营造一个依法办事的环境,当然没错,但要变成全部的希望就大错特错了。
  天底下少有肯费时费力为别人去争取权利的,任何权利都是受益者自己争取来的。实践证明,只有自己拿起法律做武器,法律才能起到保护作用。   
        几年前,有个叫孙武胜的农民工成立了农民工维权工作室。孙武胜有句名言:咱也学法律,我就不相信这法律不起作用。法律起作用的前提是,学法,用法。他遗憾的是那么多的农民工只知道埋头干活,没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法律是用正当的行为规范不正当的行为。倘若没人肯付出正当行为,那么不正当行为就会一直存在下去。欠薪也如此,这种不正当行为的普遍存在,是因为“依法讨薪”的行为比不过靠“领导批示”和“跳楼自杀”对欠薪者更顶用。
  孙武胜这位农民工“讨薪代言人”的现实意义在于,他揭示了一个简单的道理,要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还要靠农民工自己。某种程度上,造成欠薪行为成为一片汪洋的,是社会各界尤其职能部门的歧视。正是在这种歧视的环境里,任何歧视行为都会在一定程度上被默认。可以说,农民工讨要的,绝不是几个工钱,而是被歧视掉的公民权利。
  如果有一天,农民工跟社会各界一样了,都是社会公民了,欠薪也就不再成为问题了;就算是,也是大家的事情,而不单单是农民工的事情。这其间有多长的路,需要多少时间走,完全取决有多少农民工肯像孙武胜一样,切切实实地做出自下而上、“依法讨薪”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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