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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古今方志纂修与研究述略(上)

(2008-12-15 13: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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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山西古今方志纂修与研究述略

 山西地方志始于距今一千六七百年的晋代。其后,代代有之。本文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为界介绍山西古今方志的纂修与研究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

一、据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山西共修志书825种,其中,行政区划性质的志书(不含专志)有792种(现存471种,散佚321种),专志有33种(现存25种,散佚8种)。
  山西现存的471种行政区划性质的方志,约占全国方志数的二十分之一,居全国各省、市、区第八位。按时代分:蒙古、元代1种,明代59种,清代340种,民国71种;按行政区划分:省10种,太原市20种,大同市28种,朔州市11种,阳泉市12种,长治市49种,晋城市27种,忻州地区45种,晋中地区57种,吕梁地区36种,临汾地区87种,运城地区89种;按方志级别分:省志10种,府、州志91种,县志(含所志及一度废县为乡的乡志,如《平顺乡志》、《清源乡志》)364种,乡村志5种。
  以体裁论,现存方志大多采用记叙体,间有议论,个别采用诗歌体,如《灵石县西河底村四字联语志》、《平陆县图志歌略》。
  观其版本,有手稿本、抄本、木刻本、石印本、铅印本,传世者以木刻本居多。《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所著录的版本,到目前已发现有疏漏与变化。如刻本中缺录清乾隆《崞县志续编》刻本。
  《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收录山西现存方志429种,除明代《三关志》外,其余428种均为省、府、州,、县、乡各级方志,据有关资料统计,尚可补充43种,即:民国《山西风土记》、民国《山西省新志稿》、洪武《太原志》、宣统《阳曲乡土历史》、民国《太原县柳子峪志》、民国《太原县明仙峪志》、民国《大同县志》、弘治《应州志》、雍正《右玉县志》、民国《左云乡土志》、民国《左云县要览》、民国《平定县志》、民国《榆次县志歌略》、民国《和顺乡土传》、乾隆《太谷县志》、乾隆《平遥县志》、民国《平遥地志》、民国《灵石县西河底村四字联语志》、万历《祁县志》、民国《定襄纪事》、民国《崞县志修订原稿》、万历《繁峙县志》、乾隆《保德州风土记》、嘉庆《五寨县志》、民国《汾阳县乡土志》、民国《汾阳遗事》、民国《汾阳县地理调查概要》、民国《汾阳县地理》、民国《黎城地理概要》、万历《沁源县志》、蒙古《泽州图记》、民国《阳城县地理概要》、民国《阳城大宁乡小志初稿》、洪武《平阳志》、民国《洪洞县蜀村志》、民国《赵城县志》、弘治《襄陵县志》、万历《乡宁县志》、康熙《河汾集略》、民国《续辑安邑志》、民国《虞乡第三区黄旗营治村志)、民国《万泉县志》、光绪《平陆县志歌略》。
  二、山西最早的方志为《上党记》,其作者及成书时间不详。但据历代书籍的征引情况及专家考证,认为其为晋人所作。该书现存佚文20多条,记载到建安十一年(206)曹操围壶关之事。书中记述了上党郡所属各县的地理形势。
  东晋太兴二年(319),武乡羯人石勒称帝,建国号曰赵,“命记室佐明楷、程机撰《上党国记》”。
  北魏王遵业,太原人,官司徒佐常侍,著有《三晋记》10卷。今仅见《太平寰宇记》有引文一条。
  隋大业中,“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在全国性的修志活动中,李播撰写了《方志图》;其书《新唐书·艺文志》著录。此书明初尤存,后佚。
  唐代山西方志事业发展较快,这与唐高祖李渊发迹于太原有关。据考证发现,当时修志7种,其中,全省性的有《并州记》、《河东图》、《河东记》,府州方志有《太原事迹记》(也名《晋阳事迹杂记》、《晋阳记》)、《代州图经》、《岚州图经》,专志有《古清凉传》。诸志中(太原事迹记》价值较大,该书由唐大中八年(854)河东节度使李璋撰,原书14卷,宋英宗治平年间刻印时删为10卷,并增加了晚唐、五代的内容。该书佚文40余条,是研究唐代北都——太原的重要资料,有关李渊晋阳起兵时发号施令地点的记述,可补正史之不足。专志《古清凉传》则是山西现存最早的志书,是研究早期五台山佛教史最可信据的资料。
  宋代山西方志有14种。全省性的有1种:《河东路图经》,府、州方志有9种:《太原地记》、《平晋图经》、《辽州图经》、《宪州图经》、《汾州图经》、《上党图经》、《潞州图经》、(隰州图经》、《绛州图志》,专志有4种:《广清凉传》、《续清凉传》、《盐池录》、《龙门记》。这些志书多为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官修方志,其中《河东路图经》多达114卷,为山西元代以前方志中之巨制。传至今天的志书为:《广清凉传》、《续清凉传》。
  金代山西方志有7种:《晋阳志》、《五台县志》、《泽州图经》、《阳城图经》、《浑源州记》、《应州记》、《盐池记》。这一时期,山西出现了县志,如《五台县志》,且有名家参与修志。如《浑源州记》、《应州记》的撰者朱弁为南宋初著名学者,著有《曲洧旧闻》、《风月堂诗话》等,南宋初出使金国被扣,寓居大同,志即其时所作。
  蒙古、元朝有志11种,即《泽州图记》、《河津县地图记》、《平定州志》、《朔州志》、《代州志》(康熙《山西通志》引)、《代州志》(《清一统志》引)、《平阳志》、《汾州志》、《汾西县志》、《河中志》、《应州图经》。其中《泽州图记》是由蒙古乃马真后元年(1242)李俊民所撰。全书共一千五百言,未分门目,记述了泽州(今晋城)及所属县的地理沿革,间载历史大事。因其完整地保存在《庄靖集》中,故成为今存国内唯一作于蒙古时期的方志。
  以现有资料看,元以前的山西方志,文字都很简短,多系地理形势、建置沿革的记载,内容不及后世方志那么完备详尽。
  三、明代,封建王朝为了巩固其统治,十分重视地方志的征集和编纂,中国方志事业开始步入鼎盛阶段。这一时期,山西共有方志309种,其中,永乐朝最多,达100种,次为万历朝91种,嘉靖朝44种。此时,修志范围扩展到省内的每个府、州、县,志书体例相当一致,志书内容在深度上也达到空前的水平。这标志着山西方志编纂体例上走向完备,记述上趋于成熟。但因缺乏借鉴,明代志书也难免有所疏漏。如对王莽篡权后山西县名的更易,都未载录。但总的说来,因为明代方志有刻本传世,且“传例完善、详略得体”,对以后方志事业的发展产生了较深的影响。特别是山西的方志理论,更为清代修志者所推重。
  明代,山西一些学者在修志的同时,开始进行方志理论的研究。关于方志的属性,许多人认为,“志者,史之属也”。曾任陕西巡抚的猗氏(今属临猗)人乔应甲指出:“邑之有志,即国之有史,家之有谱,不谱之家无统,不史之国何征?”明确强调了史志性质上的相近之处以及修志的必要性。关于方志的功用,明儒认为,“治天下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志书可以使官宦绅士“洞隆替之源,而施补救之术”,加强和巩固其封建统治。关于佳志标准,嘉靖《曲沃县志》主修刘鲁生明确指出,应该是“其载欲悉,其事欲核,其书欲直”。他还指出,要编好一部志书,“必广询博采,而后无遗迹;循名责实,而后无讹传;义正词确,而后无赘语;类序伦分,而后无乱章。”尤为可贵的是,“实录直书”成为多数学者的共识。嘉靖《太原县志·凡例》要求“据事直书,而意自见,不著论断。”襄陵教谕吕调元也说:“郡邑有志,犹国有史,所以彰往昭来,贵实录也。”上述种种论述,虽未形成系统的理论,且多散见于各志的序跋之中,但许多观点,直至今日仍不无重要的参考价值。
  四、清代是山西古代方志史上的极盛时期,共修志书397种,其中康熙朝最多,达98种,光绪朝、乾隆朝分别为96种和84种。这一时期的特点是:
  1、涌现出一批以考据见长的方志。如戴震参与编写的《汾阳府志》、杨深秀的《闻喜县志斠》、张佩芳的《平定郡志考正》等,志书质量明显提高。特别是王轩、杨笃等纂修的光绪《山西通志》被公推为良志,名闻省内外。
  2、出现了终身致力于修志事业的专家。如杨笃(1834~1894),字雅利,号巩同,又号称湄,山西乡宁人。同治甲子举人,通经史,工金石书法,一生主要精力用在编纂方志上。他从为直隶西宁县纂修《西宁新志》始,先后编纂了《蔚州志》、《代州志》、《长子县志》、《屯留县志》、《五台新志》、《壶关县续志》、《黎城县志》、《长治县志》等11种州县志书。到其45岁时,受聘为《山西通志》纂修官。该志总纂王轩病故后,他力挑重担,总揽全盘,“亲手编纂,又兼督工作,昕夕无间。至严冬霜雪,犹冷砚孤灯,若忘其苦。甚至指肿如椎,血溢爪脱不肯休。”尝概然曰:“一身之寿天,命也;倘通志不成,三晋文献由我而斩,罪不更大乎。”光绪十八年(1892)志出,笃由此出名。
  3、出现了一批用作学堂教材的乡土志。如《保德州乡土志》、《崞县乡土志》、《山西乡土志》、《阳城县乡土志》、《文水县乡土志》等,这些依光绪部颁乡土志例目编纂的志书,使地方志知识普及到了学校。
  4、乡村开始修志,如汾阳陈家庄就较早修了乡土志。
  5、出现了一些优秀的专志,说明其品类之繁富。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专志有《晋祠志》。《晋祠志》40卷,光绪三十二年(1906)刘大鹏撰。该志不但详述古迹,于水利之保护与利用、各村设渠长与水甲、有关碑刻、联合行动时发的各种通知单等,无所不记,填补了有关晋祠历史的空缺。
  清代山西方志事业之所以盛行和发达,与清政府多次通令修志有很大关系;也同一些山西籍的官员与学者对地方志的高度重视有直接关系。曲沃人卫周祚,康熙初年任清政府的首铺——保和殿大学土,康熙皇帝就是采纳了他的建议,在十一年(1672)通令全国修纂地方志的。
  在无皇帝诏谕的情况下,重臣(主要是总督、巡抚)奏请修志是晚清(1840年以后)修志的主要形式。光绪五年(1879),山西巡抚曾国荃两次上奏朝廷,请示重修山西通志,获准后即下全省修志檄文,设馆聘人,展开工作。曾国荃离任后,几任巡抚对纂修工作皆予以支持,《山西通志》遂于光绪十八年(1892)付梓。
  在方志理论研究方面,清初卫周祚在为《曲沃县志》所写的序言中,提出了修志“三长”说。他认为:“尝闻作史有三长,曰:才、学、识。修志亦有三长,曰:正、虚、公。”要求修志者必须刚正不阿,不屈从权贵,做到“正”;虚己受人,广泛采纳众人意见,不主观,不武断,做到“虚”;主持公道,不为门户之见左右,做到“公”。这样,才能编修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志书来。
  清末(1840年以后),随着志书的大量编纂刊行,特别是以光绪《山西通志》为代表的一批上乘佳志的问世,文人学者对方志理论的研究探讨愈加广泛深入。有突出成就的有杨笃、王轩、杨深秀、徐继畲等。
  杨笃在其丰富的修志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了独特的理论见解。他认为,编纂志书最重要的“莫先地理,必明于古今形势,而后攻守利害有所述;必详于都邑之变迁,而后文献掌故有所稽”,绝不能“循名求合,凿空为说”。“州、县之志为一方政治所关,风教所系,非徒取备游览佐缀”,在体例上,“当仿正史,不宜效图经。”但他又说:“纪、表、志、传乃文学纪事之法,非史官载笔定例”,主张志书在体例上力求完备,“其体不备,不足以网罗一代之典制人文。”他认为,“史不必图,而志则非图下明,图悉界方,依元和志例冠之卷首,示要也;史必先纪,而志则无纪可言,易而为记,依晋书载记例第之篇末,避僭也,亦以补志传之阙。”他主张对旧志书应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他说:“志乘之作,宜仿自古”,但“……山川形势终古不移,制度人文随时有异,往古即难备征而顾,令耳目所及亦听其沈(沉)湮,甚非达政治昭劝惩之义也。”
  王轩(1823—1887),字霞举,号顾斋,山西洪洞县人。同治二年(1863)进士。光绪五年(1879)受曾国荃之聘,任《山西通志》总纂。他博采旧志及他省志书之长,制定新的体例,将《山西通志》分为图、谱、考、略、记、录六门。其中图以辨方,谱以序世,考以稽古,略以纪今,记以述事,录以存人。六门之下又分37类,类以下再分子目或附目,使志书体例完善,条理清晰。此种新体例的开创,当时就受到朝野赞许。他主张在内容上废除“与地志无涉”的星野,而代之以经纬晷度。他在方志编纂上之独见,是当时方志学探讨中的一种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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