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红头文件”设个监管帐户(迟国维)
据10月7日《长沙晚报》消息:从8月开始的长沙市现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据了解,长沙市市政府办公厅、各部门共提出需要清理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1121件,涉及87个起草、执行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对180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444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http://news.sina.com.cn/c/2008-10-07/080016407682.shtml)
市场经济离不开政府监管,但政府监管具有天然的权利膨胀欲。如何约束政府监管,进一步提高管制的效率和质量,美国人做出了很多努力。
美国学者认为,市场失灵是管制的基础,但是监管机构必须证明,管制校正市场失灵会使经济运行更好。学者波斯纳提出,通过建立净收益帐户约束政府管制部门。当政府部门发布管制的规章时,这个帐户将加上管制的净收益(或者减去净成本)。帐户里有一定的余额(假设数字为100个单位),并将禁止颁布加总后会使帐户余额减少到零以下的规章。
假设一项管制的规章产生40个单位的收益和30个单位的成本。这就意味着该规章产生了10个的净收益。该帐户的余额增加到110个单位。如果接下来的管制产生负20个单位的净收益,那么实施该项管制将使净收益帐户的余额由110个单位减少到90个单位。管理部门可以在其净收益帐户的余额减少到零之前不断颁布任何管制规章,一但净收益帐户的余额减少到零,该管理部门将被禁止颁布和实施任何具有负的净收益的管制,它只能颁布和实施具有正的净收益的管制规章。
当然,也许目前给中国的管理部门设监管帐户,在操作上有一定的难度,但是,这种向“红头文件”要经济效益的理念,值得学习。长沙清理不规范、不合法的“红头文件”是一种进步,更大的进步是向管理要经济效益。管理部门在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时,要把握三个原则:为什么要制定规章?用什么办法实施?怎样评估规章的成本和收益?把那些只知道“管卡要”的规章制度消灭在出台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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