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渠道捐款体现社会进步
5月16日黄健翔在博客里表示:我选择,用自己看得见摸得到的方式帮助灾区——我要在灾后重建开始时自己去那里,把钱送到灾民的手上,自己出钱,自己找人设计施工,看着他们把家园和学校重新盖起来。把每一分钱每一滴汗,都落在灾民手里。我就不相信,这样的房子还会把所有的孩子都压在里面……
5月17日网易编辑把它编成了一条新闻《黄健翔李承鹏忧捐款去向》,百度编辑更上层楼,变成《黄健翔李承鹏怕捐款被吞!》。
黄健翔很生气,认为这里掺杂进个人恩怨,大声急呼:国难当头,请把私人恩怨暂时抛开好么?
并义正严词地说:等地震灾害的事情忙过这一阵,换别的场合和题材你们再继续“黑”我行不行?
黄健翔有些娇情,说一声忧捐款去向、怕捐款被吞有什么大不了的,你本来就是要表达这样的意思。其实这也是许多人担心的,过去希望工程也好,母亲工程也好,爱婴工程也罢都出过问题。
目前,中国接收物资、钱款捐赠的渠道单一,主要有三个:一是民政部门,二包括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等在内的一些有政府背景的大型慈善机构,三是一些专业的基金会,比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说是三个渠道,其实都是政府操作。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宁向东表示,国内的捐赠环境不容乐观,统一让一个机构使用善款,未必全部都有效率。“要尊重捐款人的意愿,建立有关捐赠制度,尝试多渠道的捐赠方式,避免慈善低效率。”
对于善款的使用,目前,我国还没有没有专门的监督部门。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对善款运用属于哪个部门负责管理与监督,如何监督,受赠人如何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除捐赠人有权查询外,一般公民是否可以查询,特别是法律如何处罚违法行为等,并没有明确规定。这样,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必然会受到影响。
截至19日13时,全国共接收海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108.34亿元。捐款数额之高,史无前例。如何说清楚有百多亿元善款的使用情况,对政府是一个更大的考验。总不能谁问跟谁说吧。
这这种情况下,黄健翔等人选择用自己看得见摸得到的方式帮助灾区,是公民意识的觉醒,是公民的进步;如果政府能够允许他们完成意愿,是执政理念的开发,是社会的进步。
一个成熟的社会,善举多为民间所为,捐赠是多组织、多方面、多渠道。政府不对捐赠行为大包大揽。政府的职责是,一方面承认慈善组织的独立社会地位,并对有关慈善组织或机构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另一方面对慈善机构的界定及其财务活动有一套完整、规范的管理办法。
通俗地说,放低门槛,好事人人都能做;严格管理,坏事一件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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