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向富士康强派工会,我看悬!(迟国维)

(2007-01-04 16:56:02)
  向富士康强派工会,我看悬!(迟国维)
    1月4 日《新京报》发表陈东立评论:深圳总工强派富士康工会的特殊意义。文章称,富士康工会的模式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正确的道路,解决非公有制企业成立工会的困境。值得各地工会在成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保护这些企业职工权利时推广和借鉴。
    据新华社报道,2006年12月31日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工会成立,深圳市总工会“富士康年底前成立工会”的承诺最终得以实现。此次富士康工会的成立是由深圳市总工会向该企业派出,并不是企业主导下内部成立,在现场只收到了118名员工的入会申请,与富士康几十万员工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
    向富士康强派工会,能否保证外资、民营企业工会独立操作?能否保障工会代表职工利益?我看悬。
    首先,由深圳总工会向强派富士康工会,还是没有解决在新形式下,工会如何充分体现职工自愿结合原则,如何充分代表职工利益的根本问题。
    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关系经理田耕曾经明确说过:“柯达从来没有反对在华的任何一个分支机构成立工会。但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组织,而代表持股人和管理层的柯达公司不具备资格成立一个代表职工利益的工会组织。如果公司出面去建立工会就违反了‘自愿'和‘代表职工利益'的原则,就是违法,你们不能逼着我去犯法。”
  一个“自愿原则”、一个“不能逼我去犯法”,真是将了工会的军。同样一件事情,在我们看来,不建工会“违法”;老外看来,行政命令组建工会,才是真正的违法。
    二,地方工会与外资企业,谁对工人的影响大,不言而喻。据统计,全国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入会率只达到32.7%。全国工会经费平均收缴率只有 34.8%。
   去年公布的《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将我国工会的基本职责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是工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体现。但这同时也说明,工会还远远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建立工会是我国的法律所要求的,但是对于这部法律,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不支持,近三分之二的会员不缴费,可以说,工会组织已经到了自我调整的关键时刻。
    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很少把“自愿”两字当回事,计划经济时代,工会主席既是工会领导,又是工厂领导,工人既是工厂工人,又是工会会员,工人99.9%入会。自愿不自愿,没什么分别。市场经济了,民企、私企、外企,越来越多,但工会几十年一贯制的作风依然没变,客观地说,工会在市场经济中,并没有与时俱进。
    如果深圳总工会不改变传统思路,找不到新形势下的想思维,新成立的富士康工会,只能是个摆设。其实富士康几十万员工只有118名员工申请入会,已经是个危险的信号。
 
见1月5 日<江南时报><厦门商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