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门,人民大学禁止同性学生串门!(迟国维)
据11月21日《华夏时报》报道,在中国人民大学,从上周末开始,A公寓楼的学生不准进入公寓楼B等任何非自己所在的公寓,也就是说,不在同一楼居住的学生,想再互相“串门”已经不可能了。而这一政策的适用范围,不仅包括本科生和硕士生,博士生也同样包括在内。
这还是传说中的排行第三仅次于北大清华的中国人民大学吗?这就是以人文教育见长的中国人民大学的管理水平吗?管理学生公寓,办法千万种,形式多样化,但无论如何加强管理,都不能以违背法律精神和限制学生基本权利为代价。
对于出台“禁止串门”规定的原因,校方解释:“因历史原因和客观条件限制,我校学生公寓管理存在的安全、卫生和留宿等问题倍受同学和家长关注。应广大同学和家长的建议和要求,经调查研究,学校决定采取一系列措施坚决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一改学生公寓管理形象与学校建设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极不相称的局面。”不知道“广大同学和家长”到底有多少?也不知道他们何时何地提出了什么样的建议和要求?有哪位家长会跑到学校提出不让自己的孩子和同性在宿舍聊天的要求呢?真是太奇怪。
堂堂人大何以制订出如此邪门的禁令?也许要归功于学生管理处的勤奋努力?在他们看来,部门管理大于一切,可以大于法律,大于公民的基本权利,道理很简单,国家法律和公民权利,不会给他们一分钱,但要是安全、卫生、留宿出现点问题,被领导怪罪下来,他们就会被扣奖金,严重的还会被辞职,于是,部门管理就被抬到了至高无上的地步。这种“唯部门管理论”很盛行,多少荒唐令由此而出。
唯部门管理论,看似管到家,实际上什么都管等于什么都不管,现在许多大学挂着“男生止步”、“女生止步”的牌子,但又有多少人会在牌子面前止步呢?这些牌子只能起到事后挡箭牌的作用,一但出事,勿谓言之不预也。只要事先说过,天塌下来与我无关。所以,这种看似严格的管理,实际是提前为自己工作不到位找好借口。这种只图自己工作方便,只想为自己找借口的懒人懒办法,早该清出校园了。
我不明白的是,公寓管理处的这种小把戏,怎么能瞒过校领导,就算看不出小把戏,还看不到大道理吗?大学生是成人了,哪条法律容许学校禁止学生串门?再说,学生固然是高分考进人大的,但他们住校是花钱的,他们有权在校园里自由走动。
人大是令多少人向往的圣地,教育是多么崇高的职业。马卡连柯认为,教育是像诗一样美好的科学。他写的《教育诗》,上世纪50年代在我国风行一时。如果,在校园里连同性都不能串串门,谈谈理想,这首诗还有什么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