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没有对流动人口进行“市民教育”的权利(迟国维)
“京城奥运期间劝返百万民工”风波刚平,北京市人大又掀一浪。10月10日上午,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在会议上,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在社区开设市民学校,对流动人口进行最基本的市民教育、法制教育、卫生常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以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素质。(10月11日《华夏时报》http://www.chinatimes.cc/news/list.asp?id=64821)
且不说此举操作之难,北京有357.3万人流动人口,占四分之一,谁来组织,谁来任教,教室在哪,经费何来?单说主导思想,就是骨子里歧视外地人。
人大是干什么的?是人民选出来的代表,哪有人民选出来的代表反过来教育人民如何当市民的?当市民还用人教吗?一个人只要在一个城市工作,国家就从他身上取得了税收,他就是响当当的市民,他就拥有市民的基本权利。
我不知道北京市人大,把流动人口集中起来能教会他们什么,是不随地吐痰、不喧哗吵闹、不踩踏绿地、不攀爬触摸文物、不损坏公用设施、不对着别人打喷嚏……吗?也许在北京市人大看来,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民族劣根性都体现在流动人口身上了,那么计划经济年代,外地人很少进京,那时候的北京城是不是一片文明的圣地呢?好象从来没人得出过这种结论。以我四年在京经验,北京人的不文明行为,如京骂、膀爷等,一点不比外地人差。照北京市人大的逻辑,全体北京人民是不是也该来个“市民教育”?就算全体北京人民都教育好了,北京就文明了?非也!类似的教育过去一点也不少,学雷锋、做好事、精神文明、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什么大家还文明不起来,反到一代不如一代?现在的社会风气,到底是人民带坏的,还是有权有势者带坏的呢?当贪官们把纳税人的钱成捆成筐拿回家,家里放不下就运到国外,最后贪了多少,自己都记不清了;那老百姓还不能到公园拿点花花草草?由此看来,“官员教育”学校早就该办了。
所以,北京市人大这种一相情愿地把自己定为好人、把别人列为可教育对象的做法,从根上就是荒唐的,即无理论根据,又没可操作性,亏他想出来。
光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的原则是什么?北京市人大一定认为是约束老百姓、教育老百姓,如果真这么想,大错特错!法治的原则就是坚持政府的一切行为都要接受法律的约束,基本点就是,留给职能部门的行动自由,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这一点说,政府各部门听好了,谁都没有对流动人口进行“市民教育”的权利!
10月12日<河北青年报><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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