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看北京交通队花样执法(迟国维)

(2006-08-24 00:49:20)
看北京交通队花样执法(迟国维)
    昨天上午,北京交通队在天安门地区严查了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一个小时内40辆车上的乘客因没有系安全带而被处以20元罚款。
  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乘车人没有系安全带,可被处以20元的罚款。但是记者发现,65%被处罚的乘客都表示对这一条交通法规并不知情。(8月23日《北京青年报》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11895760
    尽管有六成以上的人不知情,但北京交通队还是师出有名的,依据是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但我有二点疑问。
   一,为什么只拿出租车说事?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针对所有车辆的,该法并没有单例出租车项目。那么北京交通队在该法施行一年多后的时候,在天安门这样的繁华地区,只抓出租车,不管其它,就让我大惑不解了。如果,一部已经开始施行的法律,执法部门想什么时候执行就什么时候执行,想对谁执行就对谁执行,想在哪里执行就在哪里执行;那么这部法律就失去了法律的威严和公平,就成了执法部门的道具,执法部门就不是在严肃执法而是花样执法。
    二,为什么六成以上的人不知情?一部法律实施了一年8个月,在执法部门大张旗鼓执行时,还是有65%被处罚的乘客表示对这一条交通法规并不知情,这部法的制订宣传和执行大有问题。
    从法律的理想效果看,只要人民自己制定的法律,才拥有巨大的权威。当法律完全代表人民的意志时,就变成了一种强大无比的力量,任何想与之对抗的人都会销声匿迹。
    从法律最差结果看,当法律仅仅为执法者制定时,大多数人会对法律表示害怕和怀疑,最终变成法律的敌人。
    交通法最容易接近理想法律,一,它每天与人发生关系,与每个人的利益有关。二,交通法的基本规则已经得到人们的认可,无须进行讨论。三,大多数人明白,交通法是在保护自己的出行权和生命权,违反交通法就是剥夺自己的权利。所以,交通法完全可以达到,大家共同制定、共同遵守、良性循环的理想效果。
    一部完全应该最接近理想的法律变成了效果最差法律,真是天大的遗憾。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