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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中考“三大文体”淡出之后
高考最新信息告诉我们,2007年课改区高考语文写作中的“三大文体”意识将被淡化,作文命题将分为文学类、论述类、实用类(不排除故事类)。教育部关于中考命题的意见(文件)中,也已明确提出“淡化文体”的要求。我们可以断定,“三大文体”从高考、中考的写作命题中淡出,已是必然趋势。
“三大文体”只是语文教学中的教学用语,并非文章体裁的科学分类。除了语文教学,哪一位评论家说过《孔乙己》是记叙文,《阿Q正传》是复杂记叙文?事实上,绝大多数文章都不能准确地用“三大文体”的定义给与界定。所以,教材编写者常常苦于选不出“典范”的某一“文体”的课文。于是,只要某种表达方式较为明显,便归入某文体之列,如《苏州园林》这篇散文色彩极浓的文学作品,便尴尬地成了“传统”的说明文。
“三大文体”的概念出现在语文教学之中是教学的需要。写文章,离不开三种表达方式,或记叙,或议论,或说明。教学中我们需要对学生进行各种表达方式的分项训练。分项训练采用的是解剖法,这种教学中的规范化的分项训练必要而且必须,但真正意义上的“文章”,就远不是“三大文体”所能模化的。《岳阳楼记》,缺了段首的“说明”,我们不知背景;舍去中间的描写,文章没有了血肉;少了段末的议论,文章自然便会失去灵魂。正是因为多种表达方式的综合运用,《岳阳楼记》才能有如此的生命力。
新课标强调学生自由写作,独立写作。就不应用我们所理解的文体框框去限制学生。我们常常看到不少学生善写“三段式”的文章,文体虽“入规”内容却“走神”。这自然与我们的作文考试有关,这原本就不是广大语文教师的本意。所以,文体的淡化,应该是作文教学的福音。
对作文命题的分类,我们也不应与“三大文体”对照理解。“文学类”自然是指小说、散文、诗歌等,不要又落入一般记叙文、复杂记叙文的框框;论述类,自然不排出杂感、随笔等;实用类,也不单指我们已经习惯的说明性的应用文体。
不过,三大文体的淡化不应影响作文教学中的分项训练。如训练记叙语言的生动,议论语言的严谨,说明语言的准确;记叙的人物情节,议论的论点论据,说明的顺序方法……。先有分项,然后才有综合;先有规范训练,然后才有自由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