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远的远方那座天涯脚下会有人在等我吗
(2013-12-11 2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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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小说 |
2009年写的一个短篇,首发,共勉!
※ 1
我的家乡有一条河,这条河在夏天时会有很清澈的水流经过,冬天时会结冰。所以夏天的时候我就在这条河里洗澡,冬天就在这条河里滑冰。大人们都叫它清水河,我们这个村子也叫清水河村。我从小就生活在这里,和我的邻居小林妹一起。一直到十八岁。
※ 2
我叫林雕,之所以叫这么一个名字完全是因为方便。据说我刚出生时,我爸非常地激动,就对我妈说一定要给我取一个霸气的名字,要找汉语大辞典来找。结果发现每一个字都不好。有一天我爸上省城经过学校,刚好听见学生在教室里读百家姓。当读到:
梅盛林刁,钟徐邱骆。高夏蔡田,樊管卢莫。
我爸灵感突发,就给我取名叫林雕。原意是通刁,但是觉得这个字不够好,于是改为雕,觉得很霸气。而且,从我记事起,我学习的第一本书也不是拼音字母和一二三四,而是百家姓。我就每天赵钱孙李周吴郑王的读。但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梅盛林刁,钟徐邱骆,高夏蔡田,樊管卢莫这四句,因为它里面含有我的姓和名。那个时候我才两岁。
※ 3
我叫盛林,我记得我妈妈曾经告诉过我,在我出生的时候,我家旁边有个小孩一直在读百家姓,总是重复那一句:梅盛林刁,钟徐邱骆,高夏蔡田,樊管卢莫。由于我家姓盛,于是我妈就给我取名叫盛林。觉得这个名字取的特别有味道,就因为这单单一个林字,里面蕴含着太多的味道。
这是小时候的事情。
※ 4
在我十二岁那年,我已经和小林妹有八年的交情了,因为她两岁那年,我已经四岁了。每天我们就一起玩,然后上学。因为我们是邻居,所以关系非常好。其他的小朋友都特别羡慕,我能够一直拉着一个女孩子的小手。我也觉得我挺像一个小男子汉。
有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小林说她不想现在就回家,让我带她去玩。我问你想去哪里玩,她说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于是我带她来到清水河一个离我们家很远的岸边。这条清水河,我们村的人都是吃这里的水,祖祖辈辈。这个岸边不是平时大人们经常来的地方,因为这里有一个很大的转弯,水流能够形成一个小小的瀑布,每当听到水流清澈而又清脆的声音,我就觉得特别的美好,所以我经常来。
我喜欢叫她小林妹。
我问,小林妹,你为什么不想回家?
她说,我想当一个作家。
我问,什么是作家?
她说,作家就是像我们课本里面的李白杜甫白居易那样的人。
听她这么一说我吓坏了,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些人。也不知道他们都是谁。但是小林说,她就是喜欢。
※ 5
我是盛林。我从十岁那年起,就开始喜欢上了写作,我的目标就是一定要成为一个作家,像李白杜甫白居易那样的大作家。于是我开始背唐诗三百首。完了之后是宋词三百首。在我十三岁那年,我已经把这些全部都熟记于心了。我觉得我那时候已经满腹经纶学富五车。但是我大林哥哥他却不喜欢读,我有好多次叫他和我一起读,他总是骂我读那有什么用。于是我很生气,还和他闹了很久的别扭。
※ 6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发现我和小林妹之间好像越来越远了。因为她总是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呆在那里读那些莫名其妙的书,而我一看到书我就头疼,因为我只喜欢天文,晚上喜欢观测天象。所以我只喜欢读地理书,我觉得哥白尼和伽利略才是我的榜样。我要探索哈雷彗星的奥秘。
有一天,我对小林妹说,等我有钱了,我一定要买最好的望远镜来观测天文。她说那你看吧,那么多星星,你看的过来么。
就在我十五岁到十八岁那三年,我上高中,我如痴如狂的喜欢上了天文,于是,只有地理这一科我最喜欢,其他都提不起我兴趣。于是我偏科偏的特别厉害,与天文有关系的地理物理数学我都会上心的学习记录,而与他们没有关系的语文政治历史我都通通不喜欢。小林妹虽然比我小两岁,但她只比我低一级,在我高三的那一年,她高二。那一年我十八岁,她十六岁。
其实在那个时候我们之间的分歧已经很大了,因为都已经开始慢慢懂事了,所以我们只有在周末的时候在一起探讨一些关于未来的事情。由于我高三了,学习非常的繁重,我很烦躁这些课程,于是我不好好学习。但是小林妹说如果你不好好学,那么就考不上大学,就没有出头的机会,你拿什么来开始你的将来的人生?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 7
当我大林哥哥高三的时候,我总是喜欢说他劝他好还学习。我好像变得有些唠叨,可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我变成了又一个花袭人,可他又不是宝二爷。但总觉得要去关心他。这好像成了我的职责。
我喜欢读书,他从来没有陪我看过一本,我喜欢写字,他也从来没看过。他就是喜欢他的天文。
从此之后我不再叫他大林哥哥,我开始叫他林雕。刚开始他好像很诧异,觉得为什么我突然改口了,可是很快他就把那种诧异平息了,觉得让我看不出来。但我已经看出来了。
※ 8
当小林妹不在叫我大林哥哥的时候,我的内心突然觉得有一丝地疼。我不知道为什么,可是我没有表现出来。也许是她长大了,或许是我们都长大了。她总是不懂我在做什么,我也不喜欢她读的那些书。可有一次,她拿来一本书给我看,是一个很薄的书。
她说,林雕,给你看个东西,知道你不喜欢看字,所以只给你找了一本很薄的,你看看吧,你肯定会喜欢的。
我若无其事地说,放床头吧!
那时候我在研究狮子座的恒星之间的排列位置关系。我不知道那本书在我床头上扔了多久,直到有一天。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感觉就失眠睡不着,于是打开灯时我就看到了那本书,封面是一个橙黄色的很虚幻的东西,我没看清楚它是什么。于是我拿起那本书。
结果,就是因为这本书,让我开始突然转变了对小林的印象与对文学的印象。我深深地记得那天晚上我用了整整半夜把那本书读完。感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在脑海中闪现的永远是里面的那个穿着橙色外衣,手里捧着一包橙子的形象,以及在公交车上当橙子洒落一地时的那种场景,还有那一个关于哈勃望远镜的喜好天文的孩子。我记住了那本书的名字叫《橙色女孩》。
于是我开始幻想,如果我就是那个男子,小林妹是不是就是我的橙色女孩。不知怎么的突然就有这样的想法。或许就是这本书开始让我改变了曾经痴迷于天文而不理其他的习惯。让我开始喜欢上了小林妹,这不是小时候那种手拉手的喜欢,而是男人对女人的一种冲动。
当我再一次看到小林妹的时候,我开始仔细地看她的样子,我觉得从小到大,她都没有现在这么漂亮的迷人,那种温文尔雅,那种含蓄贤淑。我以前好像从来都没有发现。她被我怪异的眼神看得有点害羞。说,你昨晚没睡好啊,眼睛干吗直直的,老发什么愣啊。
我不知道说什么,突然觉得她说什么都是好的。可我却不知道怎么表达,于是我说,我想好好学习。
这时候她很诧异,但很快转变成喜悦,说好啊好啊。于是我们两个开始一起学习,虽然她比我低一年级,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之间的一种相互默契。半年之后,在小林的帮助下我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学。
※ 9
我走的那天,我对她说,谢谢你给我看的那本书,我看了,很喜欢。我会永远把它珍藏在我的心里。
她说,如果你喜欢,我还会再给你看其他的。你上大学了,以后肯定见的世面比我多了,到时候可别忘了我。
过了一会儿她又问了我一句,大林哥,你真的把那本书全部看完了吗?
她又一次叫了我大林哥,让我觉得特别的亲切,而且让我把书看完,可我已经看完了啊,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说这个,但后来就是因为我没有仔细的把书看完,让我后悔了很多年。
在大林哥走了之后,突然间我觉得我身边好像少了什么似得。我回家之后,看见床上放着一个很大的熊,是米黄色的。我妈说这是大林走的时候送给你,说等他走了之后才让我给你拿出来,说半个月后是你生日。
当我看到这米黄色的时候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多么希望它是一个橙色的大熊啊!这或许就说明他不愿意。我?我突然想起了这十多年我们曾经所在一起经历的点点滴滴。十多年,他好像一直都在我身边保护着我,尽管有时候他总是蛮不讲理,小时候还吓我。可是自从我给他看了那本书,他就变了,开始好好学习,也上进了。现在考上了大学,也走了。就剩我一个人了。可他看了我在书上给他留的言了吗?
从此之后,当我一个人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去小时候大林哥带我去过的那个河边看小瀑布,在那一呆就是一下午。
我的高三,在没有大林哥的时候,就只能一个人学习。我一边学习一边写着我的文字。结果,那年之后,我不是因为高考,而是因为我的作文而去了复旦中文系。新概念让我走了一条别人陌生的路。
复试那天,我坐在那个陌生的教室里,写那一篇改变我人生命运的文字,我记得我当时写的文字的名字叫做:遥远的远方那座天涯脚下会有人在等我吗?
※ 10
听说小林因为参加了新概念而最终考上复旦的事让我很震撼,我开始搜集她这多年来写过的文字。我在一个人的时候反复的读,零零散散我读了整整一年多。我读一个小男孩带着一个小女孩在河边散步时,小男孩搞怪偷偷地藏了起来,让小女孩吓得痛哭流涕;我读到了一个女子她说她要去遥远的地方,去追随人生的淡泊之境;我读到一个混蛋的男孩子因为自己的爱好而忽视身边一个爱自己的女孩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我读到一个男孩子半夜带一个女孩子上山顶上去看流星雨,她说躺在他怀里的那一刻特别的温暖,她听到了他的心跳;我读到了两个小孩子一路成长的点点滴滴的故事;我读到了一个外表文静而内心狂热的女子想要征服世界的野心。她说她的目标是做一个像波伏娃一样的女性,那么谁会是她的萨特?于是我又一次找出了那本她送给我的《橙色女孩》。我反复的翻看,发现在书的勒口里写着一行清秀隽永的钢笔字:
如果有一天,我就是那位穿着橙色衣服的女孩,你愿意是那个小男子汉吗?如果你愿意那么就在我十六岁生日的时候给我送一个橙色的小熊吧!
为什么我现在才看到,为什么?她的生日,我怎么就只是送了她一个米黄色的呢?我为什么现在才看到这段文字?我后悔我自己为什么这么笨。可是现在,这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她还记得吗?我如果现在给你送一只橙色小熊,你还会回来吗?于是我给远在上海的小林妹打电话。
我说,小林妹,马上你生日了,大林哥送你一只橙色小熊给你寄过去啊?
她说,不用了,都这么大了,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还玩什么小熊啊。
我不知道说什么,突然感觉这么一个在一起生活了好多年的人,就这么在我的指缝间溜走了。我一个人在孤单的省城哭得痛哭流涕,就像当初在小瀑布那她被我吓哭的时候一样。因为那个时候,她觉得我永远消失了,而现在我也一样。我觉得她也消失了。在我的心里,或者说是我在她的心里消失了。
※ 11
那天,接到大林哥的一个电话,他突然说要给我买一个橙色小熊,而且他把橙色两个字说的特别的重,我不知道为什么。可是我现在真的已经不喜欢小熊了。当我挂掉电话之后,我才突然想起,两年前,我给他送的那本书里。写的那句话,可是,可是这已经是过去了,那个曾经一时怀春的少女已经长大了。
上海的夜色特别的美,我喜欢一个人在夜里品位这座城市的繁华与落寞。因为这座城,我开始搜集所有关于和她有关的文字,张爱玲,安妮宝贝,王安忆。
看张爱玲笔下过去的大上海的白公馆与小弄堂,还有大老爷二太太三姨太四少爷五小姐。可是这一切现在已经都不存在了,只能在博物馆里寻觅他们的身影;在安妮宝贝和王安忆的文字里,我看到了现在的上海,却又各不相同,但那一个个熟悉的名字却让我感动不已。徐家汇,外滩,黄浦江,淮海路,南京路……
我每天走在这些地方,感受着这种温情,很多人都觉得这个城市的夏天浮躁,但他们没有感觉到这是一种温度,一种能够呼吸的温度,只有把心落在这里的人才能感觉到的一种温度。我开始慢慢的喜欢上了这座城市。
※ 12
很快,我大学毕业了,这时候小林还在大三,我号召国家政策,回家做了村官。这个时候发现,离开了学校的日子突然间让我很难习惯。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那么痴狂的喜爱着的天文。还有两千年那场狮子座流星雨,那个早晨我半夜把小林妹叫起来说去上学。我带着她一路跑到了我们那里最高的一座山顶上。
小林妹说她冷,我就让她躺在我的怀里,那时候我们谁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但我好像觉得我的心跳有点加快。
当天快亮的时候,第一道流行划过,她激动的尖叫。然后是成片成片的流星,让人看得眼花缭乱。那时候我觉得我们是最幸福的时刻。我给他讲关于流星雨的科学原理,她傻傻地听着,眼睛深邃的像是银河里的星系。
我回家看到了小林的妈妈。我说你还好吧。她看着我的样子好像觉得我变了个人似的说,每年回来看你都好像长高了似得,有没有找女朋友啊在学校?我说没有。我问小林最近打电话回来了吗?她说打了,说她在上海很好。
自从她大三之后,她的文字风格突然转变了,不再写男孩女孩的缠绵故事,开始写关注这个社会的很多问题,我觉得她思考的问题为什么这么深刻。我是不是已经落后了。于是我想应该改变自己。我打电话给小林。
我说,小林妹我想你了,你还好吗?
她说,我还好,你毕业了在家工作还习惯吧?
我说,还好。
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之间突然就只有“还好” 这两个字而不知道说其他什么了。于是我说,你再给我本书吧,想读点书,以后工作也用的着。她没有说什么就直说了一声好。
当打开快递的蓝色封套,我看到了一本很厚的书。书的名字叫《一个人要像一支队伍》。是一本诗集。有一篇序,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其中有这样一个句子:
我想象文革中的顾准、狱中的杨小凯、在文学圈之外写作的王小波,就是这样的人。怀才不遇,逆水行舟,一个人就象一支队伍,不气馁,有召唤,爱自由。我也只能面对内心招兵买马了,一个人成为一支队伍。人家一个人象一个军,我象一个营,一个连还不行吗?
我觉得这句话就是为我说的,我们每个人要有强大的内心,才能够战胜一切。我要面对自己的内心招兵买马。于是我开始努力。在我已经离开学校的日子。我才突然间意识到了我应该学习。
※ 13
那个曾经让我想念过多年的大林哥,我不知道他现在在想些什么。当我们都慢慢长大的时候,或许,我们只是年少时候的青春玩伴;长大了,就各自飞翔。那天他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们已经好久好久都没有见面,不知道说什么好,我觉得他好像已经不是小时候的那个大林哥,而成了另外一个人。但是,他跟我说他想看书,我不知道他什么意思。
我毕业之后,留在了上海,在这里的一个中学当老师,每天和孩子们在一起,我想起了我们的高中时代。想起了多年前写过的那篇文字《流星划过你心田的刹那我的心也在跳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那颗曾经不安分的心现在变得更加忐忑不安,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坚持去追求那一个遥远的目标还是就这样安分的工作。可潜意识告诉我,我应该继续往前走,因为我的笔从来没有停过。
※ 14
三年之后,我在上海的一家天文用品店里,看到了大林。在那一刹那我觉得这像是一场幻觉,我不知道那个人到底是不是大林哥,我不敢去叫。他在那里挑选着望远镜,我觉得肯定是他,因为他小时候对天文爱的痴狂。可是现在,已经二十六岁的他,还是曾经的那个孩子吗?我不知道。
就在我踌躇不定的时候,他出来看到了我。
说,这么巧。
我问他你怎么会在这里。他说他辞了在家乡的工作,想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
那你为什么要买望远镜?他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却说,能去你住的地方看看吗?
在走的路上我发现他走在我的前面,我很惊讶!
我问,你怎么知道我住在哪里?
他说:因为我就住在你的对面,有一天你回家的时候我看到了你。
※ 15
其实并不是如此,我说了谎,我是特意在上海找了很久,才找到了小林的住处。我在她的对面租了一个屋子,透过窗户我能看见她在屋子里的身影,今天买望远镜,其实,我是想每天都看到她,而且看得更清晰一些。我都不知道我在做什么。
在家。很长时间没有语言。但是这种感觉很舒服,二十多年了,曾经的过往。那种感觉不是一下就可以被时间抹去的。
我说,小林,我这次来就是想找你。可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因为我觉得从小到大,你都比我聪明。
找我做什么呀?我有什么好找的。她淡淡地说。
你还记得你十六岁时送给我的那本书吗?我真笨,我是两年之后才看到了你写在后面的留言。
那又怎么样?时间已经过去了。
小林,你还记得你写的那篇文章吗?名字叫做《流行划过你心田的刹那我的心也在跳动》。其实从你给我看的第一本书起,我就开始喜欢上了读书,尤其是读你写的文章。走,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 16
他拉着我的手就往出走,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里。
最后,他带我来到了他租的房子。一个很温馨的屋子。桌子上放着一张照片,那么熟悉,那明明是我十七岁在获得新概念一等奖时候拍的照片,他怎么会有?
他打开一个精致的箱子,里面全是杂志报纸和书,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他说,你看看吧,这是你的所有。你所有写过的文字我都把他们收集在一起。
当我翻过一本本已经泛黄的杂志,那分明是六七年前的文字。这么多年,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这么收集过,他却竟然这么关注着。
真的没有想到,女孩子的内心在这一个刹那之间破碎了,被他的这种小小的细节。我止不住的眼泪流到了那些油印的铅字上,泛出一个个精美的莲花。
你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我不能抑制自己此时激动的心情。一下扑倒在他的怀里,用力地捶打着他的后背。此时,我听见了熟悉的声音,那种砰砰的心跳的声音。这好像是好多年前所感受过的声音。哦对,在那座山顶上的那个早晨,流星雨降临的刹那。我突然想起我在那时所许的一个愿望,我说:如果能够,能够永远地靠在这个胸膛,我该多么的幸福。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多年,我们都忘记了曾经年少时的欢乐。我们还能重新开始吗?我在问自己。
能。我清晰地听见了他说的这一个字。他听到了我内心的话吗?
※ 17
他在上海找了一份工作,开始正式投入这座对他来说一无所知的城市。
我问他,你能习惯这样的生活吗?这里可不比咱家乡那边那么凉爽,夏天很热的。
他说,只要有你在,哪里都是天堂。这一年,我二十四岁,他二十六岁。
※ 18
就在小林的书正式出版的那次新闻发布会上,我看着她光鲜亮丽的登场,面对着无数多的闪光灯,她泰然自若。然后给在坐的记者说了一件更加震惊的新闻。
她说,今天不仅仅是我新书上市的日子,同时也是我订婚的日子。她把我从幕后带到了前台,用幸福的眼神跟所有人说,这就是我曾经写过的那个在遥远的远方那座天涯脚下等我的那个人。
于是我们赢得了鲜花和掌声。也赢得了我们自己。她不仅圆了自己的作家梦,还赢得了爱情。
她把她的第一本书的名字就定为了当年她十七岁时候写的那篇作文的名字。她说,我这篇不是作文,是作品。
我说对,是作品。我就是你作品里的作品。
她笑。然后低头继续写作。我给她整理她所需要的资料。
※ 19
我看到了一本封面用牛皮纸包着的已经很旧的小人书。打开,是一本百家姓。我看到在:梅盛林刁,钟徐邱骆,高夏蔡田,樊管卢莫的下面用红色的笔迹划了一条线。还有在盛林刁三个字的下面各划了一个小小的圆圈。
哦,梅盛林刁,钟徐邱骆,高夏蔡田,樊管卢莫。
盛林,林雕。
久违了的,儿时的声音。
{全文完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