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今天申奥成功六周年,也是我六岁生日!

(2007-07-13 19:26:42)
标签:

今天

申奥

成功

周年

七岁

生日

 http://117.img.pp.sohu.com/images/blog/2007/7/13/17/2/11457dc9446.jpg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对我来说,这一天,有两件事和自己有关系,一是今天是自己的弟弟生日,本想召集家人好好祝贺一下的,但身为利税超亿的合资企业老总,他常年在外奔波,今年的生日正好在外地,所以,只好发短信表示一下手足之情了。二是这一天,也是自己的“生日”,对了,这天还是北京申奥成功七周年,所以,也是的自己七岁新生日。这话怎么说呢,说来就和领导的讲话稿一样长了,简短地说,和酒有关。

第一次把酒倒进自己喉咙里的具体日期和事由已无从记起,而人生第一口酒浸进我身体的刹那间的感觉仍真真切切地记得。从沾酒到滴酒不沾,酒龄跨度快打两个抗战了。和朋友谈话,常常不经意间就说起酒。静夜思,有时会不由自主地想到酒。本人没戒酒前最喜欢喝啤酒,一年四季几乎当茶水喝,有一次一个月没退瓶,数一数,竟存了二百四十多个。急得小卖店店主亲自拉车来取,人家瓶子周转不开了。三伏天,别人在街头买汽水,咱不,一瓶啤酒一口气喝下,从没超过二十秒,此时卖酒人的零钱还没找完,因而常常博得一两声廉价的喝彩。喝到这个层次,让人叹为观止,尽管多少有些表演的成份。现在我任何喝酒的场合都不愿参加,倒不是害怕“酗酒使人多咎”,主要是以前酒场上拼杀太充英雄,以至于身体终于开始报警。老李一十八岁开始成了贪杯之人,喝了二十多年,成了名副其实的酒鬼酒徒之流,曾先后无数次戒之,都有如官家检查工作,走走过场,成了花架子。戒酒时间最长一次,也不过一百八十三天而已。现在,老李从0五年八月一日至今,滴酒没沾,什么白红啤酒,什么清酒米酒,什么逢年过节,场合应酬,硬是一口没喝,什么给不给面子,什么你多大领导,别说有酒精度数的,就是酒心糖都不吃一颗!其实自己现在的身体喝点当然是不成问题的,但主要的是自己为人实在,一喝就多,没法控制。这样,对身体是好了,可在有酒的场合,真是活受罪。在这种场合,我自己也很自卑,从心里感到对不起在座的各位,不是不想喝,而是真没办法呵。总不能为讲一时之义气,而置自己小命于不顾吧。就在这样状况下,忐忑不安地戒酒两年了。时至今日,无论出席什么场合,任谁劝说,我是滴酒不沾。与其说自己意志无比坚强,不如说自己怕死,真的,我现在好象不能死,因为上有近七十岁的老母亲,下有小才六岁多的小女儿,这些才是最关键的,俺的肩上有责任啊!我的不喝酒,已经不仅仅是为了爱惜自己的身体,我把这也看成是对家庭的一种责任,对亲人的一种忠诚,尽管这一切都是被逼出来的。

好了,为了纪念自己七岁新生日,发个旧文,大家看了就明白怎么回事了。呵呵,不好意思,一切都和酒有关啊。

                            http://116.img.pp.sohu.com/images/blog/2007/7/13/17/6/11457fd8eef.jpg

                       http://117.img.pp.sohu.com/images/blog/2007/7/13/17/10/11457e3b76c.jpg           

            附:李宏志是这样被医生宣判为死刑的

[ 原创 ] [2006-05-17 15:14:49 | 李宏志]

 此日记TrackBack地址: http://blog.people.com.cn/trackback.do?wlog_id=1147850089107570

2001年7月13日上午9时,我象每次身体检查时一样满不在乎地躺在了B超室的床上,脑子里却在想着晚上北京能否走好运这事。可是,不一会儿,我开始觉得申奥成功与否和自己关系不大了,也可以说,八年以后的事儿与我无关了。因为我可能就要成为另一世界的人了。

为我检查的是位女医生。起先,还和我逗着嘴玩,因为我有着一个原来很普通,后因和一个“大师”重名,所以显得很搞笑的名字。她正笑着问我什么时候从美国回来的呀,突然开始大惊小怪起来,哎呀,多大了你?嘿嘿,小生虚度三十好几了。你平时喝酒么?我拿啤酒当茶喝,平均一天8瓶呢。这就对了,不过,太年轻了。女医生叹口气,说怎么想起来作B超了呀。我说单位组织体检。那怎么才来呀。唉,女医生又重重地出口长气,接着对一个老医生喊道,您过来看看这人,这儿,就是这儿。我的腹部一个重要器官的位置,被围过来的医生们指指点点着摆弄着。这时,我才明白,我的身体出了问题了。怎么了呀,我有病了么?我有些急了,嘴里不知什么时候干干的没了一点的唾液。这时,外面的患者有些着急,一个人怎么看这么半天呀,女医生解释说,这个人查出事来了。你们先等等。

天呵,真的有事了。我不知是怎么下的检查床。往回家走的路上,我想了很多。把我的筒单的一生来了个彻底的回顾,快到家时,也总结了个差不多了。唉,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好人。说来好笑,那天,我一下子买了近二百元的河蟹,平时总是舍不得多吃的,反正这下也吃不了多少次了。当然了,又来了一瓶自己最喜欢喝的干红。一家人吃的时候,我额外地多吃了好多,妻有一次竟用异样的眼光瞅了我一眼,哈,这小子今天是怎么了,一点不顾别人呢。我知妻是这么想的。吃过后,我对妻说,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妻缺心眼似的问,好事还是坏事呀。可能是算是没能再坏的事了吧,对我而言。我说今天检查身体,我被如何如何,怎么怎么的,叨叨唠唠地细说了一遍。妻不信,她知我的身体平时是很棒的,一个能和她在床上疯一两小时的人,会得什么病呢。可是当她看到了我的眼里全都是眼泪了,终于信了。天哪,她喊了一声,但没象电影里一样晕倒,而是用手使劲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哗哗往外奔流的泪水呀,快赶上廊坊前几天下的大雨。妻的双眼发呆而绝望地看着躺在婴儿床上香甜地睡觉的--我们只有五个月大的女儿。看到我三十好几岁才得到的宝贝女儿,我的精神真的有要离身体远去的感觉,我不由自主地和妻子紧紧地抱在了一起,我们终于没有顾忌地痛哭了起来,悲惨的哭声吓醒了女儿,于是,我们一家三口的哭声就血肉一样地混杂在一起,传出了好远,好远,好远。以至于邻居真以为我家死人了呢。这是我们因这事第一次也是最后的一次大哭。

接下来,是和妻子交代我的后事。妻说,这病的确不好治,但有一点希望,我们也不能放弃。你自已拿主意。治,咱就把新楼卖了,砸锅卖铁,在所不惜!如想上外面玩,就取出我们所有的存款,我请长假陪你去,让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儿,最后,我把你的灰给孩子抱回来!我决定不TMD治。我不知怎么那时还有心情开玩笑呢,说,你没听说美国有一回医生罢工二个星期,结果全国死亡率一下子就下来了,这说明医生是害人的。呵呵。妻嘴角咧了下,想笑,又想哭,我一下子就烦了。说,这事没商量,命是我的,我说了算。就这样,我开始紧张而有条理地处理后事了。先是理一下,有没有欠别人钱或东西没还的,结果没有。别人也不欠我什么(欠的话我也记不清)。我记得父亲去世后,是我和弟弟到老人家的办公室收拾的。一想那事,我就要哭,我的可怜的爸爸,按说当的官也不小了,我却在他的办公桌里发现了近十年前,我在电视台时给当时任教育局长的父亲单位拍摄专题片时吃饭的票据,我们加班时吃饭的所有费用,原来都是他自己出的。还有我当兵时给父亲寄的书信及照片,他全都整整齐齐的保存得好好的。我也要学父亲,我不想自己的办公室让人收拾时,太乱七八糟的,这多影响自己一生的形象呀。可是,白天我绝不能去的,因为同事早知我不幸得了绝症的,但是,没有最后确诊,所以,连最好的朋友都不敢给我打电话问下。我呢,也觉得得了病很不光彩,也不想让人看见,因而,就夜里很晚了,去了单位两次。把不应该留的一些东东,烧了。把自己觉得不错的业务书籍,留给了同事。最后,把办公室用84消了毒,还在自己专用的微机里,留下了一段话,大意是,我的病,是不传染的。放心接着用吧,很报欠之类。处理好这些事,我的脑里一片空白,我觉得我的时间真不够用。我有好多事没有办呢:我的长篇小说提纲以得到省作协的认可,我正打算给自己的写作生涯加些色彩;我还想上山东老家看看父亲的出生地;我答应了领老妈再回一趟她的内蒙古老家;我还想给自己的女儿写一本童话;唉,可是我照医生的说法,我活在世上的时间,多说也就半年,还得情绪乐观!

这期间,我没有记一点诸如日记了什么有痕迹的东东。我只是在心里,太对不住媳妇了。她自己带一个五个月大的孩子怎么过呀,就是年轻,再走一家,也不是容易的事呀。现在好象离婚男人走红,不管什么王八蛋都有女人哭喊着要,真的,女人再嫁,多难呀。天!真想给自己来个安乐死。那几天,我甚至想故意惹事生非,让她觉得我死了更好。可是,因为我平时对她太好了吧,我用本来不大的眼睛狠狠地白她时,她也是笑着。但是,不能不承认,只几天功夫,我的天生丽质的妻,一下子老了好几岁。我的不懂事的小女儿,还是一如往常地半夜里闹着吃奶,可是,她母亲的奶不知怎么一下子全没了。

写这个过程,我是不情愿的,我是今天在单位的机器上一口气写的。我先不改了。过后再说吧。因为我怕放下了,再没法写下去。总之,整整七天里,我们好象过了一个世纪。就在我们和亲友说要出去一段时间散散心,可能一半会不回来(为了孩子已把老妈接家来住了)时,单位领导终于发话了,这么年轻怎么能不治呢,先上北京!于是,经过几番折腾,天,这真是幸福的折腾呀,终于出了结果:什么晚期,就是一个平常的脂肪肝,因为是不均质的,所以,让经验不足的医生看成了肝癌!喝酒喝的。就这样,我又活到了现在。呵呵。这事让我有好多感悟,曾一度对名利不屑过,可是,时间一长,就又成了凡夫俗子了,为名为利为情为生计,生气生悲。不过,总还是“死”过的人,看事情毕竟多了一些冷静与成熟,我想说,朋友,死神面前人人平等,你还争那么多身外之物干什么?

   

[ 原创 ] [2006-05-17 15:14:49 | 李宏志]

 此日记TrackBack地址: http://blog.people.com.cn/trackback.do?wlog_id=1147850089107570

对了,最后要对亲爱的弟弟说一句,祝你生日快乐!来生,哥还要和你做兄弟,真的,没有做够。尽管在事业上哥不如你,但在做兄长应发挥的楷模作用上,哥还无愧的,你也懂事,从不在哥面前摆老总的破架子,呵,哥争取在今后的岁月中在兄长这个位置上做得更好些。来个拥抱吧,在外注意保重,别太累了。回来给你接风!

 

 

 http://118.img.pp.sohu.com/images/blog/2007/7/13/17/5/11457dec132.jpg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