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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叫停党政机关集资建房出现高房价 |
据有关媒体报道,北京市将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将停止审批机关集资建房项目作为任务之一,缘于去年8月建设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对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房改政策的,不得按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项目供应对象、面积标准和集资款标准。同时,对住房面积已达到当地规定标准等不符合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条件的职工,取消其资格。对虽然符合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条件,但住房面积超过当地规定的,按照当地住房面积超标处理办法执行。对单位违规向职工提供集资建房补贴的,责令收回。
建设部表示,各级监察机关将会同建设、国土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批准或实施集资合作建房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利用职权及其影响,以“委托代建”、“定向开发”等方式变相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凡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搞商品房开发,对外销售集资合作已建成住房的,要没收非法所得,并从严处理有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叫停党政机关集资建房,违规者将被追究责任,这个规定立得好,无论从反腐败,还是呼唤社会公平角度讲,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从表面看,仅仅是满足了少数人的不合理需求,实质上的危害远远大于这些。这种以侵占商品房用地,“委托代建”、“定向开发”等方式变相搞集资合作,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甚至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搞商品房开发,对外销售集资房等行径,不但人为在社会上造成人们在住房分配上的不公,损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给安居事业带来混乱和消极影响,也很容易在集资建房诸环节中滋生腐败,所以,这个决定很得人心,老百姓拍手叫好,李博客也表示赞赏与支持。
然而,李博客在叫好的同时,又胡思乱想了,这次是站在那些利用职权或其影响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的党政机关角度想的。如果不让搞少花钱,多占房这样的“好事”,这些官员们想住上好房大房,就得和平头百姓一样,去买那黑心开发商的高价商品房了。于是,问题就出来了,因为如果这些官员(应该称公务员),仅凭自己的工资积累,不吃不喝,也得二三十年才能买得上普通普通的房子,更别说面积大点的,档次高点的了。可是,手中掌权的官员,会心甘情愿地象普通百姓那样赚血汗钱,然后当房奴,去圆住房梦吗?肯定会有,但,肯定也会没有,就是说,肯定会有官员从别的渠道,别的途径去实现这个梦。
李博客还想提一下那个“冒傻气”的广州政协委员、天河区副区长丁建华。丁建华曾在1月21日的广州政协委员分组讨论会上坦言“自己就是无房一族”(南方都市报2007年01月22日)。丁建华是2003年从外地调入广州的,没赶上分房的最后一班车,于是一直租房子。近期广州房价上涨,一套房六七十万甚至上百万,一般工薪阶层承受不起,就连中等收入家庭也扛不住。以一个处级公务员为例,月收入五六千元,如果另一方收入比较低,家中又有孩子上学,压力就更大。丁建华称,“看房地产市场,房价涨得不可开交,很多公职人员,凭正常收入是很难供得起房的。”而据房地产业内人士称,国际上通行的计算模式是,居民1个月的收入可以买1平方米的住房属正常现象。而根据广州社科院目前掌握的数据,2006年,广州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大约为2万元,平均每月1660多元,而2006年广州新建商品住宅均价已达到6352元/平方米,两者相差悬殊。对于在高涨不下的房价面前,像政府公务员这样待遇良好的从业者都已开始感到购房的压力,目前广州正处级公务员税前收入大约为6000元/月,而广州中区的商品房实时签约均价已连续数月突破7000元/平方米大关,中层级别的公务员要想在广州市区买到称心的房子也不那么容易了。
李博客想,那些有今日没明天的临时工作人员和朝不保昔的自由职业者和工资偏低的工薪阶层,要想买到自己的房子,可能把卖血的钱搭上,也不见得能如愿以偿。小老百姓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有钱人和有权人往新房子里搬家的份了。这里不想评论谁能买得起房,谁能住上新房,想说的是,那些贪官,有没有就是被房价给逼成腐败分子的呢?觉得应该是有的。现在,北京叫停党政机关集资建房,一些没有房子的官场新锐想住上房,是不是也得动点别的脑筋李博客不知道,但,真不愿意看到有官员因此被“逼”成贪官。
广州天河区副区长丁建华曾公开坦言,自己“凭正常收入是很难供得起房”的,李博客就想了,那么,那些已住上了房的副区长们,除了赶上福利分房的外,他们怎么能供得起房子呢?既然公务员中的中高收入者买房都如此艰难,难道他们有别的收入?说来很有意思,就在丁建华说自己买不起房的消息后面,有两条新闻链接,一是广州花都原副区长上任半年受贿百万受审;一是广州番禺原副区长受贿80万。一个广州市有多少个副区长,李博客不清楚,有几个腐败了,也不知道,但就目前已知的两个看,应该是有房子住的,他们腐败了,是不是和房子有关,不知道,但是,全国落网的相当于他们这个副厅职位的贪官中,却是有不少接受过房地产商“优惠”价格的房子的,而很多案例也表明,可以说,房产商也是拉贪官下马的生力军之一。
从广州还那两名副区长腐败,想到他们会不会也是和没钱买房有关,李博客不敢瞎说,猜测如果他们不贪、不腐,就会和同为副区长的丁建华一样买不起房子,是一定的。到到这里,李博客不禁为北京的官员担心起来,房子宁肯不住,也千万不要为了房子而去腐败啊!李博客无意为因买不起房而腐败的贪官开脱,再买不起也不能贪污受贿呀,住不上房就腐败,这不是理由,是强盗逻辑。可是,如果真的有因买不起房子而贪污腐败了,真是社会的悲哀。再说一句不负责的话,官员们想买房,还可以腐败,贪个污受个贿什么的,我等小百姓呢,连个腐败的机会都没有呢。看来,还是当官员好,腐败都可以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