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40岁女子被16岁少年强奸自认为占了便宜!

(2006-12-17 08:31:12)
分类: 时评

又有奇事发生。今年初, 16岁的辽源人陈某认识了40多岁的卖淫女周某。8月份,陈某将周某骗至河坝旁持刀只抢到3元钱,一怒之下,陈某将其强奸。绝对没想到的是,当警方找到周某时,她竟认为自己年龄大,与16岁的陈某发生性关系是自己占了便宜,根本不愿报警!(据2006年12月16日《新文化报》)

此案让人大跌眼镜。一个女人被一个岁数可以当自己儿子的小男人强奸了,竟然认为自己占了便宜!一个年仅16岁的花季少年,竟然可以在自己母亲的女人身上发泄情欲!一男一女,一老一少,两个法盲,一对可悲的湖涂蛋!这个社会怎么了, 40多岁的女人以卖淫为生,本应该在校园里读书的少年,沦落成了强奸、抢劫罪!尤其是让人悲哀的是,做为受害者,周某竟认为自己年龄大,与16岁的孩子发生性关系是自己占了便宜,当警察找到她要求其做证时竟然不愿配合!李博客真的晕了。

这个社会真的病了,且病得不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