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心未泯之游园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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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广州 |
图/文/红肚兜儿
走到这片绿色前时,我实在再也无法控制我对广州的喜爱之情,我无法不喜欢这样一个在深冬12月里仍然铺满成片成片绿茵的地方,一个令我这在往年今时要穿羽绒服和羊绒棉裤的北方人而在这里可以只穿一件T恤的地方,一个有着参天大树和茂密草地的动物园的地方。以前我说要来广州,家人总是说:不好,那么远。可是,“远”怎能成为一个城市的缺点?它这样温暖,这样四季长青,它将绿色保存的这样完整和旺盛,我有什么理由不爱它?
这是一种羚羊,长得很高大。但是,食草动物再高大,也还是让人觉得亲切,必竟食草与食肉有本质差别。我觉得,还是吃草好,不扰人又环保,排泻的粪便又是植物养料,而且那草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吃过以后又可以循环再生,多么完美的结构。重要的是,它对人没啥威胁。食肉就不同了,广州动物园曾经发生过小孩子掉进棕熊池的事,经过惨不忍睹。当时要是掉进这羚羊池,结果就会翻天覆地,至多当成一个笑话吧。
长颈鹿特写。很多人拍长颈鹿都得站远点儿,好拍个全身,必竟这家伙高大伟岸,享惯了仰视。不过,我还是拍了它的特写,因为我喜欢这张脸,像女人。不是么,形若桃花的眼眶,黑而幽深的眼眸,无与伦比的尖锥下巴,以及永远在流行的深棕色斑点,都是这样浑然天成。它的表情,它的眼神,仿似带着风情与忧怨,面对头下举着一把青草奋力跳脚的男子,也只是微微地倾一下头,不疾不徐,矜持地叨起一缕草叶,翩翩而嚼。高,是一种境界,值得女人学习。
它是一只正宗的山羊。我以前见过的山羊,都是温驯瘦小羞怯的类型,猛一见这等粗犷奔放之羊还真有点儿不能适应,这也是山羊么?这模样也真够另类。它是一头雄健的公山羊,在圈里抢食的时候将其它羊撞得东倒西歪,这也显示了它的威望,我看游人拿青菜喂食的时候,只要它抬起脚来吃,别的羊统统不敢靠近。我想这样独断的公山羊发情期会怎样表现?它懂怜香惜玉么?会不会哪只母山羊稍有不从它便一角顶出去,口里还骂着:妈的,草吃多了?
棕熊。我对熊没啥好印像。平时骂人时,就以“狗熊”相贬。说人窝囊废,就冠以“熊人”。说性格怯懦,就说“熊样儿”。还有,关于熊的寓言都是形容愚蠢和智力不过关,比如狗熊掰棒子。而且,熊长得实在不算好看,那俩小眼睛,一看就心术不正。熊也不算珍贵,它不是熊猫,它的生育能力也没大问题。但其实熊是表面憨厚,它灵活而暴戾,它能在激流中逮到鱼也能一掌至人死地。这些,都是动物世界里说过的。
这是一只剑角羚。不过,除去头不算,我看它的体形像牛,高的肩骨,粗脖子,还有不算长的四肢。它的脸长得很像京剧脸谱,黑白相间,搭配有序。对于长角的食草动物,我还是有所避讳,那两只利角令它的威险系数大大上升,弄个“一剑穿心”的滋味可不好受。但归根结底,这两只角还主要是用来对它的同类示威,因为动物世界也说过,狮子老虎吃这种羚羊还是不成问题的。
它们叫旋角羚。如果说剑角羚的角长得还比较有威力,这俩羚羊的角就长得比较匪夷所思了,这样弯弯的角怎么去攻击敌人?总要把头拱得更低更低才做得到吧?但拱得更低的时候想必看不清面前的状况,说不定使了一把力气顶起来的只是土坷拉和野草,敌人却还在三尺之外得意洋洋,完全波及不到。但这样的角是漂亮的,不仅不犀利,还带一些艺术气质,况且它们身上的毛色也有着艺术画的范儿。我倒认为,它们是不吸白粉的艺术家。
骆驼。四只骆驼。三只大骆驼和一只小骆驼。还可以说,骆驼之家。或者,一家骆驼。我最初对骆驼形成显明印像,是因为一则黄色笑话,那个包含男人、女人和骆驼的段子曾经风靡一时,传偏大江南北,并生成诸多版本,流传至今,奉为经典。在饭店里,也经常能看到驼峰做的菜。这种菜我是从来不吃的,总觉得割骆驼的峰太过残忍。割骆驼峰不像挤牛奶,不痛不痒,完了还能再生,那是骆驼身体上至关生死的一部分,也是相当优越的一部分。唉,吃骆驼峰干嘛呢?有种你吃黄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