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网上游荡了很久,看了很多认识的,不认识的同行朋友的文章,感触颇深。
一部好的作品是所有演员梦想的,因为能给演员带来一切想要的:内心的满足和成就感,当然还有名和利啦!现在国内的演艺圈虽然还是不规范,但是也在渐渐完善演员经纪制。
放眼看去,就出了连她自己都说过“天大的好事我都见过了”的章子怡外,其余百分之九十九的当红的明星们都是由他们的专业经纪人或经纪公司捧红的。得确是好作品好导演能捧红一个默默无闻的新人,这些导演们也都有自己的影视公司和签约演员了。还有一种就是像海润的制作公司,公司一年有很多部戏,足以有能力靠自己的作品捧红自己的演员。
我想,经纪人和演员的关系是鱼和水的关系,更准确地说,是两个人同在一条船上向前行,必须是齐心协力的共同前进,不能有一点私心。可是从国外到国内,艺人与经纪人的关系就很难有相处的长久相融的。出名之前,可能双方都会责怪对方不尽心,工作做的不到位。可一旦真的幸运的出名了,双方的关系本应更好,荣辱与共地走向了成功,可也许就像夫妻一样,可以共贫但是不能共富。双方为了各自的,可能更多的就是经济利益吧,就会常常积累矛盾。到了一定的时候,轻轻一点就燃起来了。现在一般的好剧本,好班底,又是好角色,演员是新人,那基本上都要和公司签约才能拍。而往往演员当时又是急于想抓住这个机会,就会放弃很多权益来争取。可如果真的红了,人的心态就会变了,就会想要更多了!在这时候,当初的伯乐可能就就会慢慢变得犹如仇人了!
心态吧,我想还是自己心态的问题吧!目前我自己还是“自由身”,我想如果有一天我要把自己“嫁”出去,该选择怎样的东家呢?
加载中,请稍候......